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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中案正反言論自由:送給把宅神當神的人
2012/08/03 08:39:19瀏覽2509|回應8|推薦16

某人不過是偶爾可以上上電視,那就是「偌大的言論影響力」,所謂「宅神」,你還以為他真的是「某種神」囉,「宅男女神」對台灣人的影響力才大呢。

 

呵呵,jun5238兄不應玩弄偷換概念的遊戲,以下為答客問:

 

「宅神」對某議題不發言,那又怎麼樣?您說的話:「不作為」的原罪,乃第二型的原罪。----佚名

 

這話我沒聽過外唸過法律的人包括本文述及的絲柏客與劉靜怡都無法同意,恐怕佚名是您老兄吧。

 

「不作為」以有保證人地位為前提,在刑法上有個名詞叫「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代表行為人對被害人有法律上的義務(保證人地位),例如,母親不可消極的不餵子女飲食致死(不作為),因為法律上她有養他們的作為義務,法律上的不作為義務簡單來說就是據刑法第15條規定:「對於一定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如果對法律有興趣的人可見父虐女母坐視兩人判賠722萬〈解說:黃中信律師〉不論過失只論道義撞人不救護判肇事逃逸〈本篇報導由李清輝律師

 

明明沒罪卻要加罪到某人身上,這叫「入人於罪」。----佚名

 

喔,不對,這是成語:

 

故入人罪:故意把罪名加於人。

法律用語。謂故意重判或故意陷人於罪。《唐律•斷獄•依告狀鞫獄》:“諸鞠獄者,皆須依所告狀鞫之。若於本狀之外,別求他罪者,以故入人罪論。”《明律•斷獄•依告狀鞫獄》:“凡鞫獄須依所告本狀推問,若於狀外別求他事摭拾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論。”參見“ 故出入人罪 ”。

 

jun5238兄所言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名稱】:成語詞典/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實用查詢

【釋義】:欲:要;患:憂愁,擔心;辭:言辭,指藉口。要想加罪於人,不愁找不到罪名。指隨心所欲地誣陷人。

 

我分析一下吧:

 

jun5238兄說:「權力與義務往往是相對的,當他想關切某社會議題,就大辣辣的直言,儼然是神,當社會要他對某議題表態,又說沒有關切...

 

權力與義務往往是相對的」這話中「往往」通常可以成立,但後面這段話不代表什麼而且大錯特錯,「大辣辣的直言」叫做「言論自由」,每個人類都可以「大辣辣的直言」或「小辣辣的直言」或「沉默」,那不是神才有的「權力」,明白嗎?

 

每個人類都可以有的「權利」不叫「權力」,力是上對下,「言論自由」是人權,人權哪來的「相對義務」啊?你身為「人」之後就有「人權」,「人權」還有前提嗎?

 

jun5238兄把「言論自由」增加前提,如果這種問題拿去釋憲,大法官會說你「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你或任何人有什麼「權力」限制它呢?只有獨裁者才有「權力」,而且這是非法的「權力」!

 

但我們可以質疑一個人反覆,這叫「禁反言」,例如絲柏客因為我說「外省人」一詞而批評我,沒想到他自己就在文章中用「外省人」一詞,chinghunglin認使用「外省人」一詞是「為中國打殺台灣、只認中國不認台灣」,amisgin網友在該文助勢也是幫兇,沒想到聯合報與上述人等後來也居然使用該詞,怎能想禁止別人用就罵,自己用又當沒事?劉靜怡教授怎麼能接受蘋果委任時說支持狗仔,與自己相關就反對?違反學術良知為自己反對的事辯護,那置學術尊嚴於何地?

 

如果朱學恆談過類似議題那你可以要求他,如果他一點都不懂你還硬要他說,台灣有一種人叫「名嘴」,他們是可以做到的。

 

amisgin網友好意思或有臉談文革,那更是笑死人,我以前談過文革,那才是逼每個人表態呢,不順你們的意就「有罪」囉??

 

我或任何人都沒有賦與任何人言論自由「權利」的「權力」,jun5238兄你沒資格說任何人因你而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明白嗎?

 

連犯人都有沉默權,jun5238兄寫過江國慶很多,你有什麼「權力」逼人說話呢?

 

如果任何人要警惕「言論集中化」,那更該先警惕「言論自由」預設前提化,「言論自由」沒有前提才是根本,jun5238兄與amisgin網友認為某人是somebodyso what?全台灣恐怕只有少數人把他們當「神」,你們把他當「神」後,因為祈求不順就要搗毀神像,這種信徒心態在台灣流行「六合彩」時很常見,君不見那時很多人求「明牌」簽賭失敗後就遷怒搗毀神像了?

 

耶和華說除了我之外你不可你不可有別的神,基督徒amisgin應該放棄「宅神」!我不知jun5238兄拜什麼,你也不該把人當神,更重要的是,你們不應該在人權前預設前題,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不是你們賞給我們或任何人的!!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2/8/3

 

jun5238兄回應原文:很遺憾我必須反對您..    2012/08/03 01:51

 

我們不能在朱學恆已經擁有偌大的言論影響力,宅神之類,把他視為一般人,權力與義務往往是相對的,當他想關切某社會議題,就大辣辣的直言,儼然是神,當社會要他對某議題表態,又說沒有關切,回復成人,蘋果日報曾把有這種行為的馬總統評論為「不禽不獸的總 統」,我則比較喜歡用欺世盜名來形容。既然您老愛談原罪,我就來說說朱學恆「沒有關切」犯的是哪種原罪吧..

「不作為」的原罪,乃第二型的原罪。----佚名

它 下蛋於你的皮膚下。你之所以覺得痛苦銘心,因未付的保費險、永留下存旅的支票、未赴的約會、未付的帳單及未寫的信。同樣地,關於不作為的原罪,有一種令人痛心的美的缺乏。也就是,當忘了履踐責任,它並非曾是一嘈亂的假日或假日的夜晚。你不會得到不愉快、令人可怖的戰慄,當忘了付保險費或帳單。在酒館,你不 曾拍擊老友的背,大喊著,呼,在回家之前,我們不要寫任何信,這回不寫的信是針對著我。

不,你不會從未曾做的事中,得到任何樂趣,但是,它們是我不喜歡做的事,因為你所不做的適合的事,會比你所做的不適合的事,帶給你更多的煩惱。


link: 朱學恒沒反旺中就要慘死在台灣? - blackjack的blog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blackjack/6685116#ixzz22QoyfkrH

 

朱學恒沒反旺中就要慘死在台灣?節錄:

 

絲柏客提到劉靜怡教授(疑遭狗仔盯劉靜怡︰我不是周杰倫)疑似被跟拍則是終極爆笑的一段,劉靜怡教授沒拿出一張照片只靠一張嘴「出家門、到學校,都感覺「怪怪的」」,就推論「似被狗仔跟上」,證據呢?自己還跟周杰倫比,沒唸過法律的周杰倫會拿相機反蒐證,台大法律系博士教授劉靜怡妳的言論證據在哪?妳可不要濫用言論自由!

 

劉靜怡教授的碩士論文我看過,我認為她最著名事跡是她替蘋果日報的記者王煒博跟拍苗華斌孫正華事件釋憲,網友知道劉靜怡站哪一邊嗎?

 

劉靜怡當時站在支持蘋果日報跟拍的立場!!

 

苗華斌孫正華因為被蘋果日報認為是公眾人物,所以基於新聞自由應被跟拍,劉靜怡教授假設被某媒體認為是公眾人物,卻可以因劉靜怡教授「自認我也不是周杰倫」,就要批他們「老實講,這手法滿Low(低級)的!」「他們把自己最後一點的名聲都犧牲掉了!」??

 

現在為什麼痛恨狗仔到爆?

 

苗華斌孫正華就是周杰倫喔??他們相戀或出軌到底關我們什麼屁事又有什麼狗屁公共利益??

 

劉靜怡自認被跟拍不爽,有沒有想過苗華斌孫正華呢?

 

蔡震榮說:蘋果日報記者跟追兩個月以上,還長期守候在當事人家門口,「沒有侵害自由嗎?」

 

苗華斌孫正華該死嗎?劉靜怡教授妳認為苗華斌孫正華的私事哪裡重要??

 

全台灣的人都有資格抱怨被跟拍,就劉靜怡這個支持狗仔跟拍還代理釋憲的教授沒資格!妳怎麼知道妳的新聞價值是什麼?是由妳個人決定嗎?那妳當初怎麼不尊重苗華斌孫正華的個人決定??

 

所以我們看到台灣一個最荒謬的現象,「好像」為了維護言論自由,然後再以侵害他人言論自由的方式為之,明明前一秒在憲法法庭中大喊狗仔與新聞自由,現在因為牽涉到自己後,不但不舉證還含沙射影說別人low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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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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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天出現,應該是版主您好久不見吧..
2012/08/03 21:13

的確,馬丁尼莫拉是懊悔當年沒做的事,沒說出來的話,就這點而言,他不如你,可是他是站在納粹的對立面,版主可是站在旺中的同一邊啊。

我在向權力Say:NO!這格子的文章「反旺中,I don't care!!!」留下一段話,我說他其實是向權力說:Ya!

「我實在看不懂朱學恆說「沒在關切」有甚麼好屌的?如果這要叫做屌,馬總統對事事都不關切『我只知道我一毛錢都沒拿,但是別人有沒有拿,我通通不知道。』這樣不是更屌?只不過貪腐就跟美牛,油電雙漲一樣,在他選上連任後,沒有選舉的負擔,一一爆了出來。但若要比屌,請看老子..『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這個最屌!」

至於誅心之論,我們也不必畏如蛇蠍,培根說:『人類的思考,取決於動機;語言取決於學識;行動取決於習慣。』於是,當社會上一般人看到朱學恆對Makiyo事件上,那種追求社會正義的形象所感動,碰上旺中追殺走路工事件,自然很想聽聽正義之士,朱學恆的意見,一聽到他說「沒關切,不研究」難免大失所望,懂點心理分析的,想去另有隱情,這也是人情之常,人的腦子要怎麼想,誰都管不了,甚至自己都管不了,好比說,要你別想甚麼,你就偏會想到甚麼。您要把這段想成這只是單純的言論自由或不言論自由,這並沒有錯,只是層次上的差異,我想的比您深一點..

怎麼碰上Makiyo,就言論很自由,遇到旺中,就沒研究沒關切,有不言論自由?跟版主這一席討論,我愈來愈沒有答案,也許只能到門外叼根菸,徐徐吐出煙圈,然後語重心長對著懵懂的鄰居小朋友說..

孩子,這個就是人蔘啊...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8-03 23:09 回覆:
我寫了篇站在站在納粹還是旺中的同一邊?替jun5238兄講人權,希望你能從「言論自由的定義,是如此晦莫難解」的地步進化一點。

至於你會說「版主可是站在旺中的同一邊啊」可能是口不擇言,我站在人權那一邊與媒體另一邊,也希望jun5238兄別因Makiyo對朱學恆產生愛恨交加的感覺,如果不喜歡電視可以不要看,千萬別當被虐待狂。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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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5238兄引喻失義
2012/08/03 19:04
>>>但是版主卻跳出來,以為朱學恆被欺負,把自己當成馬丁尼莫拉..

呵呵,jun5238兄還是不懂啊,我怎麼會是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呢??他是「沉默」的那個人,我是做到馬丁神父做不到事情的那個人。

>>>我看旺中追殺走路工,就像納粹追殺猶太人一樣

如果旺中追殺走路工像納粹追殺猶太人一樣,那請問有哪一個走路工死翹翹?

不要羞辱猶太人囉。

我建議jun5238兄把家裡的cable與報紙退了吧。

>>>看到的則是朱學恆不說話,被批,然後說起更大聲的話

我知道jun5238兄受不了「大辣辣的直言」,但我希望jun5238兄瞭解這是基本人權,雖然對jun5238兄來說「言論自由的定義,是如此晦莫難解」,但民主台灣的人應該要試著去瞭解。

至於「朱學恆有沒有對旺中案不說話,對不關切旺中案大聲說話的權利,我在前面論述過了,看他是有隱情,不合常情,還是過動」,這不是「誅心之論」嗎?

朱學恆至少一句話說對了,他有思想自由,jun5238兄與任何人都沒權力去管別人怎麼想囉,你不應該管到別人腦子裡去。

>>>拜託,朱學恆自己還很能說話的,好嗎?

so what?我對荒謬絕倫如「青年導師」及amisgin不把人當人的言論還有支持狗仔又反狗仔還有絲柏客及其女兒極醜陋的階級歧視還有你對言論自由的無知談論也不行嗎?吾兄眼裡只看到我談朱學恆喔。

我行使我個人的言論自由權與朱學恆何干呢?你只認為我為朱學恆說話而沒看到我其他的討論內容嗎?

jun5238兄三日不見,怎麼沒讓我刮目相看呢?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8-03 19:08 回覆:
【名稱】:誅心之論

【釋義】:誅:懲罰。指不問罪行,只根據其用心以認定罪狀。也指揭穿動機的評論。

【出處】:《後漢書·霍諝傳》:“《春秋》之義,原情定過,赦事誅意,故許止雖弑君而不罪,趙盾以縱賊而見書。”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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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無絕對,只在看法不同。
2012/08/03 17:21

我看旺中追殺走路工,就像納粹追殺猶太人一樣,麥克風堵在朱學恆嘴前,是希望他以後別遺憾,嘿,他竟然不說話。至於版主,看到的則是朱學恆不說話,被批,然後說起更大聲的話,

關切就是關切,沒研究就是沒研究

究竟朱學恆有沒有對旺中案不說話,對不關切旺中案大聲說話的權利,我在前面論述過了,看他是有隱情,不合常情,還是過動,不知道甚麼該說甚麼不該,或者只是欺世盜名之輩,這是一個去神化的過程,但是版主卻跳出來,以為朱學恆被欺負,把自己當成馬丁尼莫拉..

拜託,朱學恆自己還很能說話的,好嗎?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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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靜怡 江國慶 蘋果日報 「宅神」
2012/08/03 14:26
劉靜怡被跟拍爽得很, 否則怎會搶出名, 想約下回?

搶當江國慶,名利雙收, 不過一死, 誰不死?

蘋果日報 今日奧運獎牌數故意將美列第一,與其他媒體, 傳統不同, 這也是造假!

「宅神」不是神, 台灣不是人!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8-03 14:59 回覆:
奧運獎牌數誰領先我覺不重要,蘋果日報有特別考量有新看法與其他媒體傳統不同也還好,反正她們本來就跟傳統不同,喜歡裸露+屍體,總之我沒看也不會買他們報紙廣告上的東西。

我記得當年胡志強老婆車禍,蘋果日報刊登台中市長胡志強夫人邵曉鈴血淋淋、極殘忍侵犯隱私的邵曉玲車禍照片車禍受傷照片,又在2006年11月23日以社論「消費胡志強」說媒體消費邵曉玲、胡志強不幸車禍事件,說媒體冷血。

先貼裸露+屍體,然後再說這樣叫「冷血」,如果他們自己知錯,應該集體離開蘋果日報。

如果每一個「被頭版」的人都堅持提告,蘋果日報不會這麼裸露+屍體,反正台灣現世報很快,替蘋果狗仔辯護的人,終於瞭解狗仔盯梢的問題,然而,在劉靜怡沒拿出證據前,她的說法也有可能是幻想。

但一個學者可否在2300萬人面前說違心之論,我倒覺得是現在台大學術倫理要注意的問題。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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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un5238兄:I 服了 YOU!
2012/08/03 12:02
呵呵,以jun5238兄的程度竟看不懂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與我說的話?套句周星馳的名言:I 服了 YOU!

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說「我不說話」,指的是嘴炮嗎?

比如說: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該改成?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應該大聲叫好!?

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說「我不說話」指的是沒有替他人爭取人權,我的話才是正解,「說話」指的是為他人人權被侵害發聲或抵抗。

jun5238兄這種話宛如強迫某人在新聞鏡頭前必須要發表感言的邏輯,一個人中頭彩,記者要問他爽不爽?一個人殺人,記者要問他後悔嗎?你要問小朋友微積分,不是強人所難?你要問jun5238兄言論自由,吾兄一定懂嗎?

所以,我們要尊重不懂或沉默的人有閉嘴的權利。

至於jun5238兄說『我雖然不知道你說的是哪回事,但是我不會說「沒有關切」』,這話也妙極了,講個小故事,有兩個人打敗仗逃跑,甲跑一百步,乙跑五十步,乙嘲笑甲膽小,我也引用一句話。

「五十步笑百步」的原罪,乃第A型的原罪。----佚名

當然,我也可以接受jun5238兄與其他網友視而不見的權利,因為你們沒有義務,想想看,我怎能要求你們做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都做不到的事呢?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2-08-03 12:06 回覆:
再補充一點: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

若是言不及之而不言呢?

我們為什麼要求不懂旺中的朱學恆發言?我們為什麼要求jun5238兄懂言論自由呢?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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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版主的「jun5238兄,你與其他人在我被極右派種族主義者攻擊時不說話」
2012/08/03 11:43

「正因我認為別人因為沉默或不想說話時被批評被侵害人權時我站起來反擊,以後才會有人替我說話。」

版主這段話落落長,讀起來雖然怪,但我還是懂了,子曰:

言及之而不言,謂之隱。

麥克風堵到朱學恆嘴前,言及之而不言,或是版主認為別人因為沉默或不想說話時挨罵的反擊:「ㄚ朱學恆不能不說話嗎?」都是有隱情的,或者是動機..朱學恒我把他摸透了,至於版主的,請看我回應的標題..

PS:我雖然不知道你說的是哪回事,但是我不會說「沒有關切」,我相信以版主的能力,別人充其量也只能殺成平手(^^)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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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jun5238兄:你與其他人在我被極右派種族主義者攻擊時不說話
2012/08/03 09:50
你說:可是今天大家都知道,高宗才是殺岳飛的真兇,那就是一種「不作為」的罪

高宗怎麼會是「不作為」呢?12道金牌是誰下的?皇帝才有掌管軍隊之權,宋朝文人宰相怎能管理軍隊,別再人云亦云了。

其次,你說「言論自由的定義,是如此晦莫難解」,不懂人權欺壓別人人權的人當然不懂言論自由的定義,蔣介石你能說他懂何謂言論自由嗎?

你引用德國牧師關於說與不說,流傳給世人深省的一段話非常對,太好了:

正因我認為別人因為沉默或不想說話時被批評被侵害人權時我站起來反擊,以後才會有人替我說話。

你該好好讀讀。

最後,若引用德國牧師的話與你的邏輯,這些爛媒體還有你與其他人在我被極右派種族主義者攻擊時不說話,我看不出來我有什麼為他們說話的義務。

納粹德國時期馬丁神父在美國波士頓猶太大屠殺紀念碑上所說過的話: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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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了..
2012/08/03 09:33

我認為朱學恆沒有關切,是種屬於不作為的原罪,這當然不是指法律上的罪,就拿「莫須有」的罪來說,有個姓秦的詩人去岳飛塚,看到跪地的秦檜像,說了「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岳飛是秦檜用「莫須有」罪殺的,這是有作為的罪,可是今天大家都知道,高宗才是殺岳飛的真兇,那就是一種「不作為」的罪,或是當時的人看不出他有任何作為的罪。

雖然朱學恆關不關切,都無關宏旨,瞧他關切的,哪個不是虎頭蛇尾,Makiyo或是銳寶貝案都是。既然他關切的,是這副德性,他不關切,那也就無傷大礙。我也從沒把他當神,「旺中案正反言論自由:送給把宅神當神的人」趁這番討論,把這個假神趕下來,扳倒偶像,別再讓他欺世盜名,也是好事一樁。

只不過我看朱學恆平常不該關切的,卯勁的關切,該關切的,卻又死命不關切,俗話說這叫「不合常情」,蘇洵說凡事不合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又或者,是種成人過動症,分不清何者該動,何者不該動。那麼,請逕把朱學恆的關切視為一種屁,當他關切,可以上媒體,那他就說可以關切,如果不關切,才可以上媒體,那他又會說不關切也沒問題。說來說去,瞧,竟然又說成那個「不禽不獸的總統」去了,總之,因為言論自由的定義,是如此晦莫難解,而代價,又需要永恆的警醒,這讓我又想起了德國牧師關於說與不說,流傳給世人深省的一段話..

馬丁尼莫拉說: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繼續不說話;
再後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還是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