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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張綠色傳單看台灣之恥
2010/06/18 14:32:07瀏覽5286|回應19|推薦23

語言文字要用的精確與理解的精確都是相當困難的事,有時候擅自替作者想像「言外之意」是不對的,但有時作者說的不確定也是問題。在我一些討論上有時難免犯錯,如果我是寫學術論文,大概會檢查5遍以上也會刪去贅字,網文寫完後再看一遍就貼了。

所以,我現在要釐清一下相關討論。

很多人主張台商返鄉,也主張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我主張台商返鄉,但沒主張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網友評論我的意見怎麼可以看到黑影就開槍,想當然爾我的主張包括哪些東西?

再如台商返鄉的問題,為什麼別人主張遷回製造業也代表我這樣主張呢?

我在文章放上連結也不代表我100%贊成,就像廢死爭議,我正反並陳不代表我既贊成又反對啊。

現在回到主題,請各位看看我拿到的一張綠色傳單。

很多人主張不可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但明明有超過半數的外籍勞工與基本薪資脫鉤,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是因為看護工不會壓縮到台灣人的工作權,所以不必用基本薪資來障礙大家用他們的可能性,也因此不把他們當勞工。

既然大家認為外勞與本勞都是勞工,應該適用勞基法,那為什麼外籍與本籍看護工「應該」有差異?為什麼當一般勞工的外勞死亡有賠,外籍看護工死了不賠?

如果說台灣給外勞的薪水算是亞太最高,薪水高難道代表不必給他們法律上的勞工權利嗎?那為什麼在工廠的有,在居家的卻沒有?又為什麼看護工24小時待命領15480,工廠外勞加班後可領3萬多呢?這不是歧視嗎?

勞資巨大財力上的差異正是不平等契約的根源,不是因為越南、印尼與菲律賓人太窮,他們會願意做這種工作嗎?用一點小錢逼窮人做你自己也不做的事,難道不是剝削嗎?

再提提所謂的「雙重標準」。

我寫了「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這文章代表我反對什麼嗎?

我沒有反對外籍看護工,也沒有支持外籍看護工,但我認為這是剝削,薪水與權利比其他外勞差太多。

180個教授的問題大概只有極少數人可以免於我的指控,我批判他們的基礎在於:

這批人根本只有極少數人關心勞工權利,現在趕著新聞熱頭去連署自己也不一定懂的事,是偽善,而且說不定自己也是壓迫勞工者。

就像我說那些對「基本薪資」有意見的「忽然工運派」,一方面主張台灣外勞的人權,大喊「絕不可脫鉤」,但明明超過一半都「漏鉤」,這不矯情嗎?

因為看護工可以任一般民眾蹂躪,自己能享受利益,但勞工服務對象不同所以權利該有差別嗎?

難道看護工被平民壓迫是「比較應該」的嗎?

180個教授中大部份包括部份社會社工系的教授,根本從來不關心這些「小事」!這就像一個髒鬼,每天吃飽睡睡飽吃,突然夢中驚醒,看到別人家裡很髒又偷東西,叫警察來抓,沒想到自己也髒之外手上還有贓物呢!

5年前我寫過一篇馬主席絕不可在此讓步,我當時批評國民黨讓有案立委參加司法委員會很荒謬,傳染病人治傳染病嗎?

賊頭可以抓賊頭嗎?

這些教授200%做不到不用MIC,漠視或容忍或當欺壓外勞的共犯,藥方也錯了,不知道台灣之恥有哪些,窮人喊脫貧,你相信嗎?

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說「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論其淑媛;有龍泉之利,乃可以議其斷割。」,我不是道德超人,但我無法想像一個自己父母都不孝順的人去養老院看不認識的老人,我無法想像一個自己小朋友都不養的人去孤兒院看不認識的小朋友。

台灣人用15840強迫外勞當不休假的孝子已經18年了,2年內從不休假日夜待命又不給她們勞工的保障,這種「台灣之恥」可以「忍耐」18年…

你還要我說他們「知恥」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6/18

Link: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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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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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應暨解決之道芻議
2010/06/19 12:21
個人家庭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0 年 05 月 18 日(90)台勞動一 字第 0022451 號公告勞動基準法適用及不適用行業因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七次修訂而 變更類別情形中之附表三指出「自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因此目前「個人家庭服務業」是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而且是不分本勞暨外勞都一體適用。

郭台銘被指稱是「台灣之恥」是不是過分?鴻海集團工作的員工被譏之為「爆肝」的傳聞在台灣不是個新鮮事。另外在整體工作型態上:「責任制」的工作型態、「派遣制」的規避勞基法剝削本勞的聘僱型態,怎未聽閣下撰文撻伐?而台商在國內外剝削勞工的形象不佳更不是件新鮮事,閣下卻又和隻字不提?

今天家事服務業中的外勞這一塊是因為整個行業不適用勞基法,這也不分本勞暨外勞。而政府目前欲藉郭台銘富士康的現象來吸引台商回流之時,台灣內部一些政府跟商界人士以及台商均以「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作為條件暨訴求而且甚囂塵上之時,閣下卻拿家庭類外勞的聘僱型態來牽拖,並視之為台灣之恥,從提出時機來看,是否很恰當?更何況閣下也曾提到資本家以「資遣」與「西進」為武器來對付工運者暨讓勞動工作權不保,閣下卻對此不予撻伐,是否恰當?

至於家庭服務類之勞工不管本外勞,應該訂定適當法規作為遵行之標準。遽聞有關部門以另訂定家事服務法予以規範,但該法又因為平權主義(主應為女權主義)者提出家中成員做家庭勞務(主為專職家庭主婦)須予以給付報酬的訴求而延宕。故最佳的方式是在勞動基準法中另訂家事服務人員的專章,而將範圍限縮於現行的家庭幫傭與家庭看護,而不適用於據配偶、民法上具血親、姻親關係者。而該專章的性質係屬於勞鄧基準法中之特別規定,本章的規範事項與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規有衝突時,優先適用本章之規定,本章無規定之事項適用其他相關法規。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9 20:53 回覆:
你說「而台商在國內外剝削勞工的形象不佳更不是件新鮮事,閣下卻又和隻字不提?」

我來證明你說謊,那幾篇文你也推薦過,你記憶力應該要再強一點。

再者,你的標準一直是「雙重標準」,既然你認為合法台商不人道,台灣人「合法壓榨」看護工又哪來正當性?

我這樣叫「隻字不提」?你何必轉移焦點呢?

反台商「鮭魚返鄉」的盲點
我不反對大家對富士康的批判,且我認 為許多台商的管理模式是激起大陸人對台灣人反感的重要原因,台商返鄉可以停止這種惡性循環,如果中國共產黨真的顧慮到勞工權利,也應該要求這些台商離境, 叫他們「轉進」比「轉型」更好。…台商要轉型應該回台轉型,就算他們不 能帶來多大的投資貢獻率,至少停止壓榨勞工也是功德一件。 ……台商在中國作威作福,只是不斷激起中國人民對台灣的仇恨而已,臺商應該回台灣。…

180教授反台商回鄉?可憐一下台灣人吧
如果台商在中國狗改不了吃屎,當然應該離開中國…
台商是中國名聲最差的商人…部份惡劣台商不要繼續荼毒中國人不是好事嗎?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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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音就要大聲說出來!
2010/06/19 10:01
國民守備真爛,白襪隊以 2:1 贏了......題外話!


BJ兄,您又不是王尚智先生,人家是「名意」,總統當然有空會去看看,一般老百姓的意見,要想喚得注意,不投書、不告御狀,誰理你啊?


至於蘋果的意見投書,那是給專家學者名人練習文筆用的場域,影響力有限,其他各家報紙,是否符合他們的政治正確,那就得試試看再說囉,就算是自由時報,也不見得不歡迎這類文章,看你怎麼寫才是用不用的關鍵!


薛老師當官這麼久了,也沒看到他發揮當初身為社會學者的社會關懷,可見馬政府選擇性關注人權問題當是毫無可疑之事!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9 20:54 回覆:
「可見馬政府選擇性關注人權問題當是毫無可疑之事!」,這句話不完整,該說全世界都選擇性關注人權問題。

現在的看護工問題是從1992年開始,陳水扁的陳菊不管,馬英九的王如玄不管,誰會管?

美軍在關塔那摩的行為被美最高法院宣告違憲,結果又如何?

自由時報的民意論壇我每天都看,他們不歡迎這種東西的。

我在蔡英文的「人話」誰看得懂?說:
我的父母有賜給我一個智慧:那就是知道什麼是我所能改變的,改變我所能改變的,寬容我所不能改變的,有智慧去區分究竟能不能改變的。

我選擇的是部份寬容,但我也不完全沉默,這樣就夠了。

black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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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掉了牙齒的獅子兄
2010/06/19 09:25
呵呵,您說「我個人可以跟您保證,讀者投書意見,馬總統他個人是會去看的。」,很有意思。

關於這點,如果我夠大尾,其實我不必投書,在udn寫一寫也會有人重視,例如王尚智寫了一篇文,又是跟選舉正相關,結果馬總統就去看,我這個有很多問題。

第二,我前面回答S兄「18年來的壓迫不合理,可見的將來也不會變,究其原因,無非外勞沒票,雇用看護的票很多罷了。」正在用、想要用、曾用過的人,起碼200萬票以上的勢力,選票比人權對朝野更重要,李登輝陳水扁如此,其他人會不同嗎?

第三,法不罰眾,誰敢說這種集體壓榨是錯的呢?我看那麼多學者論文,只有移工團體敢說話,學者要假清高更要當睜眼瞎子,自己也要用看護,誰敢當揭穿國王新衣的小孩?再說了,移工團體一個團體做不來的事,我只不過是個「阿貓阿狗」,何必想太多?

報紙是會審查的,我這篇相當「政治不正確」,因為壓榨看護工是台灣的現實,很多人都是既得利益者,一個能維持18年的惡劣制度絕非偶然。

客觀環境不允許,我沒有能力加入移工團體去幫忙抗爭,再者,我已盡我之力了,我至少寫了兩篇文,且您看這張廣告上「勞委會評鑑為A級仲介」,還有什麼可說呢?

如果大家看過看護工的神情,他們都是木然悲哀的,一個巴氏量表判定需要看護的病人,能跟看護工互動嗎?她們連放假都不行,能不痛苦嗎?給這樣的人照顧,病人與看護工風險不高嗎?

第二個劉俠出現後,政府才會再關心,我並未一竿子打翻所有的學者,但他們自己是幫凶,言談已經歧視外勞,這樣的人不偽善不要被批判,誰該被質疑呢?

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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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閣下認為家庭式外勞為台灣之恥,那請提出如何有效可行的雪恥方案來討論
2010/06/19 09:18
既然閣下認為家庭式外勞為台灣之恥,那請提出如何有效可行的雪恥方案來討論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9 09:23 回覆:
非常簡單,給她們一個勞工的保障,難道你連這也反對?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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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投書表達意見
2010/06/19 07:09
BJ兄:

如果您對此議題頗有興趣,應該整理文章以後向中時或聯合投書,藉此表達您個人看法以外,也可以看看媒體到底關注有多少,至少我個人可以跟您保證,讀者投書意見,馬總統他個人是會去看的。


羅伯特亞當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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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與外勞都要人權
2010/06/19 06:52
薛承泰早已是政務委員,況且他以前上課時愛提他是金門人,要奮鬥要打拼才能出頭天,如今呢?


如果馬政府重視外勞人權,哪會出了這麼多亂子?

現行外勞薪資在法訂上並沒有與基本工資脫鉤,其權益受損與工資內涵的剝削有關,這與基本工資脫不脫鉤無關!是否直接雇用、外勞薪資實際水準與基本工資的連動才是關鍵。


這些180位學者不能一竿子打翻,況且他們反對的回流台商是「血汗工廠」這類型,並非對台商回流全部反對。


要爭取外勞勞動權益當然是尊重人權的具體表現,不過話說回來,當洋華等類似本勞權益受損事件一再上演時,疏輕疏重不言可喻,如果連自己本勞權益都無法保障與伸張公義,外勞人權還能獲得關注嗎?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9 09:36 回覆:
這篇可以部份回答您所提問題。

*************************************

冷血看富士康 (紀志毅)

2010年06月19日蘋果日報

最近國內一百多位學者連署,為富士康自殺事件,譴責富士康、中國政府以及蘋果電腦為首的跨國品牌。在連署人中,沒看到經濟與商學領域的學者。這樣明顯的缺席,是 反映經濟學與其他社會科學的差異,還是因為經濟學家比較「冷血」?

先談經濟學。經濟學 將市場競爭程度,由最不競爭的獨佔市場,到最劇烈的完全競爭市場,共分成四類。獨佔廠商最有能力提供員工幸福的環境,也最有能力欺負消費者。至於老闆願不願意營造幸福企業,或要不要克制欺負消費者的欲望,就看 政府的法令與老闆的良心。蘋果電腦在「有型3C產品」市場中享有一些獨佔的力量,谷歌在搜尋引擎上也有獨佔力量,他們既給員工幸福的工作環境,又貼心的照 顧消費者的需求,於是成為幸福企業的代表,老闆也成為名校畢業典禮上的貴賓。

相反的,在競爭越激烈的市場環境,老闆越沒有能力給員工幸福,也越沒有能力欺負客戶。事實上,在競爭的市場環境中,你我這樣普通的消費者,都是殘 酷而冷血的。我問過學生,他們在學校周邊買早餐時,選擇的標準是什麼?得到的答案,不外是便宜、好吃、老闆會招呼人等。我再問學生,你們會不會買生意比較 差的早餐店的東西?答案是不會,因為怕不好吃、或怕不衛生。那麼,學生們有沒有擔心過,生意不好的老闆,可能會賠錢或關門?學生都覺得這個問題很可笑,做 不好本來就該關門。是的,我的學生都是這樣殘酷而冷血。當我們能夠選擇時,我們會盡量考慮「對自己」最好的條件,不會去考慮賣方的小孩這個月可能交不出學 費。處於競爭環境中的老闆,擔心自己產品的價格比別人貴;這樣的環境,自然無法孕育幸福企業。

所以,籠統的說,越有獨佔力的老闆,我們(包括政府)越應該要求他們照顧員工及善待消費者。那麼,富士康算不算有獨佔力?由富士康幫國際大廠代工 所得到的價格來看,富士康並沒有太多力量。在供應鏈中,越不可或缺的一方,當然會拿走大部分的利潤。富士康跟其他代工廠都相同,不管是虎還是狐,碰到賈伯 斯這樣的獵人,都只能成為掛在他家客廳牆上的裝飾品。

消費者也有責任

這樣分析起來,罪魁禍首是蘋果電腦?有一部分算是,因為蘋果電腦有獨佔力。如果賈伯斯將他的幸福企業的範 圍,擴大到富士康,也許富士康的員工待遇會更好。另外還要怪誰?不幸的,我們這些冷血殘酷的消費者也有責任。我們喜歡又酷又好用又便宜的3C產品,所以我 們追逐蘋果,郭台銘則以競爭者無法跟隨的價格,將富士康的員工壓在「魔鬼藏在細節裡」的標語下,製造出無瑕又便宜得離譜(對蘋果而言)的產品。現在 iPhone的搶購潮,正是消費者冷血殘酷的寫照。而這種對生產者的無情,卻是讓產品進步的動力。

富 士康都沒責任嗎?當然有。經濟學認為,正確的決策都是「在既定條件下,找最好的方案。」如果這個既定條件,允許廠商苛刻員工,也允許廠商污染環境,那麼, 一個善待員工並做好環保的老闆,將無法在競爭市場上生存;這是二三十年前的台灣。如果這個既定條件是不准廠商苛刻員工或製造污染,那麼,做不到這個要求的 老闆也無法生存;這是現在的台灣。我們以後見之明看郭台銘的決策模式,可以說他沒看到大陸「既定條件」的改變,也沒有能力將其管理工廠的能耐,拿到談判桌 上爭取合理的價格。富士康的悲劇,讓我們看到霸氣的郭台銘,只是他小王國裡的霸王。在國際供應鏈上,他只是其中重要但不貴重的一環。叫他「台灣之恥」或 「台灣之光」,可能都太多了。

作者為中興大學財金系教授

Jacar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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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傳單
2010/06/18 15:30
的確是台灣之恥!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8 19:46 回覆:
一個國家放任強盜殺人打劫,然後說他們有法律制裁他們,卻從未執行,這表示這個國家就是強盜國家。

從1992年到現在,無論國民黨民進黨都知道這件事,而且從來不管,現在徐薇狗毛事件鬧大了才出包,但從來沒有主流人士反對把看護工當24小時的工奴。

這不是秘密,這是全台灣人都知道的事,包括那些180個教授。

18年來,大概只有國際勞工協會、國際移工聯盟同情她們,可惜他們的聲音極其邊緣,只有在劉俠死的時候稍微被大家發現。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薛承泰說「…由於近年來國內失業率上揚,開始減縮外勞引進,可是獨監護工不減反增,目前人數約十萬人,占外勞總人數三分之一。」,現在已經超過半數了。

社會 (評)092-023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一日February11,2003

悼劉俠兼論外籍看護工問題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薛承泰

劉俠突然走了,臺灣社會不只是失去一位不畏權勢,諍言維護弱勢團體的國策顧問,也少了能犧牲自己照亮他人,遺愛世人的生命勇士。當劉俠十二歲就讀國民小學六年級時,很不幸罹患類風濕關節炎,從此病魔纏身痛苦難熬,全身關節逐漸損壞,畢業後無法再就學。但她靠著堅忍的毅力自修,體會生命,關懷人群,不僅走出璀璨的人生且照亮了這個社會。在生之歌中有一段敘述「我曾有過一雙美麗的手。白皙柔軟,十指纖纖…。然而,曾幾何時,十指的關節一個個在病魔的侵蝕下逐漸腫大、彎曲、僵硬,變得古怪而醜陋。…雖然我的手不再美麗,但希望它多學習一點付出的功課,在別人危難時及時伸出援手…。」

劉俠不僅是自己突破了被病魔纏困的軀體,進一步著書立論,畢生四十餘本著作,無不歌頌生命,激勵弱勢,做為名副其實的杏林之子!「杏林子」終於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也成為勵志的代名詞。這位以筆代劍的女俠,不只是著書立論來散發愛心,二十年前,她更創立了伊甸基金會,以實際行動推己及人為殘障朋友提供服務;繼而於民國七十九年成立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成為創會理事長,積極推動殘障福利法修訂,她兼善天下,帶領社會福利政策的發展,照顧了更多的弱勢。劉俠先後獲得十大傑出女青年、吳三連基金會服務獎、臺美基金會社會服務獎等獎項,民國九十一年並獲得陳總統聘為國策顧問。所謂「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勞其筋骨。」如今劉俠是弱勢團體永遠的精神領袖!

然而這位生命勇士,卻在日前突然辭世,起因為外籍看護的不當對待。初步了解,負責照顧劉俠的印尼看護工維娜,近日來出現異常行為,事發當晚以為地震來臨,強將熟睡中的劉俠拉下床而導致嚴重傷害。此事經過媒體報導,再度引起社會對外勞政策與管理的關心,也使得臺灣數萬名雇主警覺到身旁是否也藏著一顆不定時炸彈?

我國自開放引進外勞以來,外勞人數一度成長快速,外勞目前在臺人數超過三十萬人。在各類外勞當中,以從事製造業所僱用的外勞人數最多。由於近年來國內失業率上揚,開始減縮外勞引進,可是獨監護工不減反增,目前人數約十萬人,占外勞總人數三分之一。由於監護工的引進較無關於經濟發展,主要是因為國內人口高齡化的加速以及高達二十萬長期看護之需求量。然問題是,何以國內看護乏人問津?這其實和製造業與營造業外勞引進類似,只要是骯髒(dirty)、困難(difficulty)、危險(danger),所謂的「三D」工作,即非國人就業所願;尤其是二十四小時的看護,僱用國人所需的成本每月高達六萬,非一般人家所能支付。因此,外籍看護至今仍搶手,甚至有人為了符合申請資格,借用人頭或假造巴士量表。

由於國內長期看護的需求越來越高,且有此需求者大都為年邁老人或是不良於行的身心障礙同胞,要弱勢者付出高價僱用國內看護工,乃不可能之事;因此,在未能廣泛提供機構與社區的長期照護之前,適度引進外勞從事在宅看護乃無可厚非。然而,看護工與從事製造業與營造業的外勞不同,所應具備的資格不只是廉價、肯做與生活適應,更應重視看護知識、心理健康與急救技術的資格與培訓。尤其看護工和雇主是在家庭中親近的生活與相處,在缺乏輔導與緩衝機制下,緊張與衝突在所難免,三不五時即有外勞受虐或虐待老殘弱小事件發生。這些事件,通常不是看護之不適用,就是雇主大爺心態;然而,我們卻寄望仲介有識人之能,而雇主個個有用人之量,往往到了「代誌大條」,才來呼籲政府重視外勞管理與輔導。

尤令人感到不安者,乃為外勞的健康檢查,維娜來臺前後以及每半年的健檢都已通過,且都包括「心理健康」部分,如果劉俠的不幸真的和維娜精神狀況有關,那麼缺乏篩選功能的健檢,真的有必要重新思考!當然,我們不能因為劉俠的不幸,改變了對印傭甚至是外勞的看法。這畢竟是個個案,日昨即有百餘位印傭集中在北市外勞服務中心,一方面以歌聲追悼劉俠,另一方面也顯露出被污名化的恐慌!維娜有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們卻不能因噎廢食,或一竿子打翻船來污名化印傭或外勞。想想劉俠畢生為生命的歌頌,這些外籍看護拋家棄子,從事國人不願的工作,只不過是為了當下的生存與未來的尊嚴。他們對生命的執著或許比我們還更實在,或許比我們還更貼近劉俠!(本文曾刊於92.2.11中央日報社論)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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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比就要看細項
2010/06/18 15:24

外籍看護有健保,勞保,只因工時不定,無法以勞基法的工時規範。

雇用本籍看護若以日計酬,屬臨時聘雇,連勞健保都沒有,若是安養醫療機構聘僱之正職看護員,為月薪制,有勞健保,一班是十二小時,同樣不在勞基法規定之內。但行情也不過三萬,上下班,沒有食宿津貼。

名目所得看似差很多,扣除食宿後實質所得差別不大。

另外工廠的外勞是要繳住宿費的,又怎麼能與看護齊頭式的相比

以下是目前的外勞薪資制度

仲介費
外勞入境前酌收申辦文件費,其餘尾款於外勞入境後收取,詳細狀況,請洽本公司詢問。【連絡我們
雇主負擔部份
1. 薪資 17280元 / 月(依基本薪資規定)
2. 加班費 2304元 / 月,一個月約為四個週日,每週日加班多給付 576元。
3. 就業安定基金 2000元 / 月(繳交勞委會)
4. 健保費 約 802元 / 月(雇主部分負擔)
5. 勞保費 約 792元 / 月(依實際投保薪資計算)
6. 回程機票 依當時票價 外勞 2 年工作期滿才負擔
外勞負擔部份
1. 居留證 2000元 / 2年,本公司協助申辦,一次申辦二年居留。(繳交各縣市移民署)
2. 定期體檢 約 2000元 / 半年,入境後之第 6、18、30 個月需至衛生署指定醫院做定期體檢,體檢費由外勞自行
 負擔。(勞委會指定醫院)
3. 諮詢規費,第一年每月 1800元,第二年每月 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本公司按月收取)
4. 健保費 約 236元 / 月(外傭自行負擔)
5. 勞保費 約 226元 / 月(依實際投保薪資計算)
6. 食宿費 約 3000元 / 月(雇主向外籍看護收取)
每月雇主聘雇費用(不包括回程機票、意外險)約花費新台幣
23214元, 依個別調整會有不同。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8 19:29 回覆:
工廠的外勞經常被逼著加班,或根本希望加班,他們加班有加班費,不像台勞變成「責任制」。

工廠的外勞可以領到30000,監護工一句時間不定就可以打發嗎?

阿卿嫂擔任陳水扁的管家11年,類似傭人,陳水扁給她每月25000多,大家還認為虧待她了,後來知道她有領特勤津貼9000。(綠促扁婿還阿卿嫂薪水 合法但不當 社會觀感差「糗斃了」2006年08月01日蘋果日報

阿卿嫂的工時是每天做11~12小時喔。

看護工晚上還要幫病人抽痰,可不是都在睡覺,要是放著一個晚上不管,要是出意外還得了。

如果阿卿嫂整天住在阿扁家,用20000能買到她嗎?

我那天看台視談外勞的節目,看護工很不想來台灣,寧可去香港與新加坡。

很多人都都把病人賴給看護工,連親自照顧病人然後讓她們去放假也不願意,這樣那些看護工不會累嗎?

工廠的外勞是要繳住宿費,但他睡覺時不必工作,看護工哪裡是「住宿」,她們就弄張小床躺在病人旁,半夜還要工作,怎麼是「住宿」呢?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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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廣告不等於制度
2010/06/18 15:08

那不是制度,而是仲介的不實廣告

24小時服務是不受法律允許

若說是台灣之恥,其責任也是在個別雇主和違法宣傳的仲介

並不在我政府

須知,這些外勞引進制度並非我方說了算,外勞供應國如印尼泰國越南還有早期的菲律賓政府都加入談判


blackjack(blackjack) 於 2010-06-18 19:04 回覆:
「24小時服務是不受法律允許的」…,以前哥倫比亞政府也不準大家販毒,很多獨裁政府也說自己進行「民主選舉」呢。

以前台灣禁止盜版,但仍然是海盜王國,在美國301的壓迫下,「執法」不是比以前「認真」多了嗎?

這種現實是台灣人民與政府默許的,就是制度的一部份,這個「不實廣告」其實是「事實」喔,轉貼一篇報導。

廉價、無休… 十多萬家庭靠外勞盡孝道 2009/05/31 聯合報

…Amy與Irene只是國內十八萬名家事外勞中的兩個例子:她們來台替十幾萬個家庭承擔照顧重責,但是至今她們不適用勞基法,雇主也不能享用「喘息服務」,她們在台灣的每一天幾乎都必須工作。

顧玉玲批評此舉根本是「逼雇主對外勞不人道」:很多雇主對外勞不能放假其實也不忍心,但是迫於現實也沒辦法,比如說,要定時抽痰的老人,若無替手,外勞等於是臥床者的生命依靠。

顧玉玲質疑:「現在的喘息服務,政府都強調資源不足,所以不能讓外勞放假;那麼過幾年就要推動全面長照保險,規模比喘息服務大太多,政府真的已經準備好了,還是又拿外勞當補充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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