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6/18 14:32:07瀏覽5276|回應19|推薦23 | |
語言文字要用的精確與理解的精確都是相當困難的事,有時候擅自替作者想像「言外之意」是不對的,但有時作者說的不確定也是問題。在我一些討論上有時難免犯錯,如果我是寫學術論文,大概會檢查5遍以上也會刪去贅字,網文寫完後再看一遍就貼了。
所以,我現在要釐清一下相關討論。 很多人主張台商返鄉,也主張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我主張台商返鄉,但沒主張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網友評論我的意見怎麼可以看到黑影就開槍,想當然爾我的主張包括哪些東西? 再如台商返鄉的問題,為什麼別人主張遷回製造業也代表我這樣主張呢? 我在文章放上連結也不代表我100%贊成,就像廢死爭議,我正反並陳不代表我既贊成又反對啊。 現在回到主題,請各位看看我拿到的一張綠色傳單。 很多人主張不可基本薪資與外勞脫鉤,但明明有超過半數的外籍勞工與基本薪資脫鉤,這不是很奇怪嗎? 這是因為看護工不會壓縮到台灣人的工作權,所以不必用基本薪資來障礙大家用他們的可能性,也因此不把他們當勞工。 既然大家認為外勞與本勞都是勞工,應該適用勞基法,那為什麼外籍與本籍看護工「應該」有差異?為什麼當一般勞工的外勞死亡有賠,外籍看護工死了不賠? 如果說台灣給外勞的薪水算是亞太最高,薪水高難道代表不必給他們法律上的勞工權利嗎?那為什麼在工廠的有,在居家的卻沒有?又為什麼看護工24小時待命領15480,工廠外勞加班後可領3萬多呢?這不是歧視嗎? 勞資巨大財力上的差異正是不平等契約的根源,不是因為越南、印尼與菲律賓人太窮,他們會願意做這種工作嗎?用一點小錢逼窮人做你自己也不做的事,難道不是剝削嗎? 再提提所謂的「雙重標準」。 我寫了「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這文章代表我反對什麼嗎? 我沒有反對外籍看護工,也沒有支持外籍看護工,但我認為這是剝削,薪水與權利比其他外勞差太多。 180個教授的問題大概只有極少數人可以免於我的指控,我批判他們的基礎在於: 這批人根本只有極少數人關心勞工權利,現在趕著新聞熱頭去連署自己也不一定懂的事,是偽善,而且說不定自己也是壓迫勞工者。 就像我說那些對「基本薪資」有意見的「忽然工運派」,一方面主張台灣外勞的人權,大喊「絕不可脫鉤」,但明明超過一半都「漏鉤」,這不矯情嗎? 因為看護工可以任一般民眾蹂躪,自己能享受利益,但勞工服務對象不同所以權利該有差別嗎? 難道看護工被平民壓迫是「比較應該」的嗎? 180個教授中大部份包括部份社會社工系的教授,根本從來不關心這些「小事」!這就像一個髒鬼,每天吃飽睡睡飽吃,突然夢中驚醒,看到別人家裡很髒又偷東西,叫警察來抓,沒想到自己也髒之外手上還有贓物呢! 5年前我寫過一篇「馬主席絕不可在此讓步」,我當時批評國民黨讓有案立委參加司法委員會很荒謬,傳染病人治傳染病嗎? 賊頭可以抓賊頭嗎? 這些教授200%做不到不用MIC,漠視或容忍或當欺壓外勞的共犯,藥方也錯了,不知道台灣之恥有哪些,窮人喊脫貧,你相信嗎? 曹植在「與楊德祖書」中說「有南威之容,乃可以論其淑媛;有龍泉之利,乃可以議其斷割。」,我不是道德超人,但我無法想像一個自己父母都不孝順的人去養老院看不認識的老人,我無法想像一個自己小朋友都不養的人去孤兒院看不認識的小朋友。 台灣人用15840強迫外勞當不休假的孝子已經18年了,2年內從不休假日夜待命又不給她們勞工的保障,這種「台灣之恥」可以「忍耐」18年… 你還要我說他們「知恥」嗎? Written by blackjack 2010/6/18 Link:台灣如何用法律壓榨外勞:15840奴工與180個教授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