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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的麥爽
2009/08/28 10:15:39瀏覽12530|回應0|推薦22



udn記者潘俊宏╱攝影



先聲明,這個「麥爽」是陳大小姐自己說的喔!

 

昨天陳敏薰在台北地院被限制出境,各報報導都很有趣,個人推薦各位看一下自由時報的報導「陳敏薰:一群男人欺負我」,因為有部份內容是聯合報未提的:

報導說:

一向優雅的陳敏薰談及九十三年間開發金股權爭奪案時罕見用台語爆粗口說「本小姐就是麥爽」;另她原本僅遭境管,昨當庭遭限制出境,還遭審判長陳興邦當庭斥責「沒法律概念,也要有誠實概念」

 

這法官也很幽默,挖苦功夫一流,再看另一段:

陳興邦追問,一千萬元若是政治獻金,以陳敏薰所得稅四十%稅率,可少付一百六十萬元稅,「為何沒拿收據?」「你這麼愛國,甘於多付一百六十萬元稅?」陳敏薰答「也沒有啦」,當時以為夫人會給收據,但夫人沒給,她也不好意思要,但相信這錢有轉給民進黨。

 

我是不知道自由時報記者的道德標準這麼高,「麥爽」為什麼是粗口,但倒是真的很少看見一個女性公開說自己「麥爽」。

 

有「麥爽」,相對的當然就有好的時候囉,什麼時候是她的好時光呢?

 

想當然,就是她當上101董事長的時候了,呼風喚雨,跩個258萬,呵呵,或許該說跩個1000萬。

 

陳敏薰滿口「女人的尊嚴」、「麥爽」,當個女性主義者應該也有80分了,但又說「一群男人欺負我」,這就有點見鬼了,既然超越性別的限制,為什麼又訴諸性別差異?

 

陳敏薰麥爽,要給別的男人好看,又要別人憐香惜玉,做為女強人又要裝可憐,還是法官明察秋毫,一語道破「為何沒拿收據?」「你這麼愛國,甘於多付一百六十萬元稅?」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麥爽的陳敏薰,還不如爽快的承認「偽證」,認罪後可能只判緩刑,律師都是主張辯到底的,要是真的被關,那可就再也沒辦法「本小姐就是麥爽」起來了!

 

Written by blackjack 2009/8/28

 

偽證案開庭╱陳敏薰:一群男人欺負我

 

偽證案開庭╱陳敏薰:一群男人欺負我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一○一前董事長陳敏薰被控偽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陳敏薰在庭訊中數度情緒激動地說:「一群男人欺負我」、「我就是不爽啊」。審判長陳興邦多次質疑她「閃」問題,並問她:「為何只要你表達想什麼,總統夫人就馬上有行動」?陳敏薰回答:「夫人的確很疼我啊」。

 

陳敏薰的偽證案昨天辯論終結,訂於九月一日下午四點宣判,陳興邦並諭知陳敏薰限制出境。

 

陳興邦在庭訊一開始便問陳敏薰:「要不要改變訴訟策略」、「不認罪的話,官司打輸了可能真的要坐牢」;陳敏薰說:「可是我很無辜耶」,陳興邦回她:「那是你說的」,她跟律師討論後仍堅持地回答「清白對我很重要」。

 

財政部前次長陳木在昨天證稱,當初中華開發股東會開完後,辜家取得經營權,他數度跟陳敏薰溝通,她都堅持要當大華證券董事長;不過,陳敏薰強調,「如果我要堅持,不會是這樣的態度」、「他們六席董事、我有四席耶」?「為什麼他們之間講就是溝通,我表達就是爭取」?

 

陳敏薰在陳興邦連續追問下,一度情緒激動地說:「我那時候已經不太想玩了,但我就是要他們來找我談啊、跟他們講一講我要大華證券董事長,我認為我有這個權
力」、「我就是不爽啊,在勝負未決前,他們一群男人就不尊重我,為什麼我要讓他們順心如意,我就是要拖到最後一天才召開董事會」。

 

陳敏薰承認向吳淑珍訴說她所受的委屈,但未「請託」夫人,也不知道吳淑珍跟陳水扁幫她打電話給林全要求提早召開董事會及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她強調,開給吳淑珍面額一千萬支票是要捐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並不是拿錢請託夫人幫她爭取當大華證券董事長。

 

陳興邦說:「夫人這麼疼妳,疼得讓我很嫉妒,陳水扁二○○四年選總統選得這麼辛苦,妳選前竟然沒有捐錢,夫人白疼妳啦,選後才捐款,送錢的時機引人質疑嘛」?

 

陳敏薰說:「我們捐給民進黨也不需要大家知道,只要黨主夫人知道就好了」、「選前我沒有錢啊」、「選前我正在打委託書戰爭,雖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但這是女人的尊嚴」。

 

2009/08/28 聯合報】@ http://udn.com/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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