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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哥與阿強兄
2006/11/23 09:49:13瀏覽616|回應0|推薦1

小馬與阿強最近都發生大事,事件因由不同,但很可惜,都讓人看到不成大器的那一面。

 

阿強和曉玲的愛情故事很感人,但對不起,做為一個台中市市長,在電視上那一幕「請大家救救我太太」,尤其放在事發已經三四天的脈胳下,實在不成體統。

 

阿扁被批很多「一直都還在做總統候選人」之類,指的就是當總統,要有總統的「角色意識」,而不只是愛恨糾結的叫阿扁這個人的「原汁原味」。

 

一個第三大城巿城長,面對一場親人車禍,早已享有十六個權威醫生全力投入的特權,感情再激越,也要「吃完快擦嘴」的低調,否則看在每天社會新聞上那麼多不幸變故的平凡老百姓眼中,如何自處?

 

況且,阿強還是巿長,未來任期內不知有多少可能的巿政變故須要他,挺起肩膀去撫慰,重點是,去guts,如此「真情流露」的巿長,會否讓人失了些信心呢?

 

至於小馬,和小辜一樣,都選擇「流亡海外」。雖然沒有真的飛到國外去,但對比於那個曾經以清廉自許而在台灣政界有所不同的小馬哥,在巿長特別費的事件發展過程中,已確然自我流放於「忠於自己」的國度,抑或是小馬也未曾承諾忠誠,因為「從來不知道忠於自己有時候是也要付代價的」。

 

是的,時窮節乃現。多少的不清廉,包括那些重大工程的審議委員,都不是當事人「原發性」去搞好處,很多是在情境裡,甚至黑道搔擾逼迫下,同流合污的。

 

到現在,小馬還在談制度殺人。或許我可以同意制度殺人,但指的不是顧左右而言他的「被一個科員害到」,也不是「滙到私人帳戶是審計部的規定」,而是,「首長特別費我(指小馬)的理解裡,是首長津貼的性質,所以用度不受會計制度時程規範,花費也無需說明去處」。

 

沒錯,上述最後一種扯法,在法律上,可能被入罪,在政治上,彷彿做球給人殺。非常笨,卻是唯一讓人記得台灣政壇還有一個不一樣的小馬哥的唯一「清白坦蕩」的心態。為自己的認知,承擔代價,才是清廉,即使形式上,「有罪」。而歷史上那多傳誦的動人故事,不就是有人選擇「忠於自己」嗎?

 

至少,小馬到現在都沒拿出「小帳冊」,一本他和他的秘書間的私人小帳冊,大致記載小馬何時提領現金給秘書多少錢,而哪些人在什麼時候依市長指示來跟秘書拿去用度。小馬的特別費用在公務上了嗎?這是不論法律或政治上唯一的核心,卻不說明白,用愚民心態大談他任內捐了多少錢,這何異於阿扁大談他薪水自動減半來粉飾國務機要費的問題?

 

很多人說謝長廷長期活在陳水扁的陰影裡,其實在台灣政壇真正既生亮何生瑜的,是扁馬二人。在選舉上,小馬有打敗阿扁的經驗,小馬也知讓阿扁碰軟釘吃悶虧的方法,而在施政上,小馬卻又揮之不去阿扁魄力的形象,在遇事處理的事度上,幾乎到頭來就是以阿扁為師。但,會否,好的沒學到,卻學到壞事了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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