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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稅何患無辭
2006/04/05 20:54:12瀏覽1443|回應0|推薦0
欲加之稅何患無辭
蘋果日報評論版 92.11.01

最近立法院大筆一揮準備將稅務人員的查稅獎金刪除,但是法案還未三讀通過,卻感到各地國稅局快馬加鞭四處查稅,但查的都是小老百姓。
看過《全民公敵》這部片子的人一定印象深刻,政府無所不用其極的監控人民的隱私、行動。最近身邊諸多親友一一遭到各地國稅局約談,鉅細靡遺的程度只能望之興嘆,但目的只有一個:查稅而已。

天羅地網海底撈針查稅
最近幾天,某個親戚收到南區國稅局要調查一樁舊機車回收的交易,來函要求出席「備詢」,若不出席依規定罰鍰三千元。
原是一樁響應政府環保政策將舊機車回收,卻導致國稅局大動國家最高稅捐機關之尊,只查一條有無「常業交易」。國稅局高明的回答是:「若有前項依據,依據稅法,需繳納所得稅。」
常理上,一個人終其一生了不起買賣個幾部車,且交通運輸工具本歸交通部監理單位所轄,所有買賣交易資料均以列檔,國稅局居然不行文給監理單位直接從資料庫比對即可,竟然一一發函給賣方要求調查,光從五位數的發文號就可以知道多少人要接受調查。
筆者問過幾個經營機車行的業者,壓根也沒聽過有此一說,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國稅局以天羅地網的計謀行諸海底撈針計畫,寧可錯殺一百,不願放走其中一個。
與常理邏輯不符的是,買賣當初買方已經繳交營業稅(其實是買方的「消費稅」),既然買車的時候已經繳稅,賣車時只是剩餘的殘值,連殘值都要繳稅,不就是雙重課稅!

專減免企業有錢人的稅
全民公敵的戲仍然持續上演著,最近街坊鄰居紛紛接到國稅局的來文,要求其繳交小吃店的營業稅,如果是擺攤的也無可倖免。這其中攤販要繳營所稅,一定會供出房東的租賃所得,果真是一石二鳥之計。
但是,有的人會擺攤是因為失業或者失能,或某些原因無法在職場上生活而擺攤,擺攤致富的是有,但顯然只是少數幾個。
要是扣掉租金已經剩沒多少銀兩之後,還要應付政府擺明是抽稅,實則為保護費的情況下,這些人在社會上僅存的生存機能恐怕在各方剝削之後所剩無幾,國稅局顯然不知何為民生問題?
這樣說來,報章雜誌立委諸公們指責財政部專減或免企業及有錢人的稅,卻猛課小老百姓的稅,找到了具體的事證,稅賦不公成了財政部最大的罪名。
或許剩下的這幾天,連eBay這些拍賣網站都會要求所有的拍賣交易都要課稅,因為只要是信用評價超過一定以上的賣方,恐怕都要因為常業交易被課稅了!
古籍也提供以古諫今的明鏡,這些現象和戰國策中《馮諼客孟嘗君》一文頗為神似,但馮諼有「燒券」及「市義」之舉,使得孟嘗君為相數十年沒有些微的禍害發生,不過現今看來,執政當局恐怕缺少的就是這號人物佐政了!

鍾文榮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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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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