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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3 22:24:32瀏覽2044|回應0|推薦9

我無法下定戀愛的決心。因為我覺得戀愛時的我不再是我,思考的氣勢也不過是戀愛的氣勢,不是打從自己心底出來的。  By吉本芭娜娜《虹》



初次看到這本書時,想想心頭一緊,彷彿在女主角身上見著自己。
活了二十八個年頭,戀愛似乎談過幾回,但真正烙在心底的回憶,寥寥可數。
十七歲的時候,有過認真的戀人,兩人卻每天大吵、又愛又恨,劈腿收場,之後她對自己說,不要再扮演這麼可憐的角色了。
二十歲的時候,她遇見很愛自己的男人共許未來,但她又感到有些厭煩,覺得生活空間又小又乏味,渴望有著轟轟烈烈的戀愛。
之後幾年,她約過幾次會、暗戀過幾個人、被幾個人喜歡,但都無疾而終。

想想很喜歡胡思亂想,所以朋友們才叫她想想。

有個她認為很喜歡的男人曾對她說:「妳的愛,多半是自己想像。」
「才沒有。」那時她堅定地對男人說,她是發自內心的愛他。
但其實想想講的時候有幾分懷疑,因為她不敢對男人付出,連他的生日都不想出席,也沒有讓全世界發現她愛他的勇氣,可是想想確定,這個男人對她的生活很重要,她喜歡對他述說煩惱、聽他的意見,還有讓他為她操心的嚴厲表情,那瞬間,想想會覺得自己是被關心的,有個人,願意扮演她平常所做的聽眾角色,認真的給她意見。

想想很喜歡熱鬧,但又是個孤僻的人。

當她看到《虹》這本書時,最令她開心的,便是女主角的職業,女主角是一個在大溪地餐廳「虹」工作近十年的女孩,她熱愛服務業,覺得服務客人時,他們心滿意足的表情讓她很幸福,想想則是在家咖啡廳「潮」工作的女孩,她很喜歡聽各式各樣的客人講述煩惱,然後下班時自己步行到附近的小酒館喝杯Single Malt Whisky

小小的杯子,不含冰塊,一口飲盡。
有些蘇格蘭Whisky因為沿海製造,帶著些碘味。

有些Whisky有著橡木桶的香味,舌尖帶甜。
從辣到暖,週遭景緻放慢,小酒館的人在微笑,自己,也慢慢隨著酒精融合在這安靜地方,其實,小酒館怎麼會安靜呢?往往安靜的都是自己,但那時,旁邊的吵雜聲,都與自己無關,那些,都不是平常來跟自己聊天的客人喔,沒有人會注意到她,她也不感到寂寞。

有時候會有人問她,怎麼不戀愛?
她會笑著說:「單身比較幸福。」

沒有喜歡的人固然寂寞,但只有那時候,才會覺得,是百分之百屬於自己。
可以自我控制喜怒哀樂、不會莫名嫉妒、傷心、過度開心,當然,如果有些小小心跳的對象,心底的確可以掛著些什麼,好像偷看學長打籃球的高中女生,但若真的要戀愛,她就開始害怕。

正如《虹》的女主角對某些事物很潔癖,對人有些疏離感,相信家人跟朋友之間的不同,因為壓抑內心的悲傷而忘了自己其實很痛,在面對愛時害怕,討厭背離道德,想想也是如此,所以當聽見《虹》的女主角說:「我討厭麻煩,為了約束對感情脆弱的自己,我靠融入工作來支撐自己,一遇到麻煩,我總是緊閉著自己的心,假裝沒有看見。」

想想點頭如搗蒜,大聲地說了句:「嗯。」好像自己正在跟書中人物對話。
「什麼?」旁邊的人問她,想想才發現剛不自覺出聲。
「沒事、沒事。」她尷尬地笑了笑對身邊的男人解釋:「我在看書。」

穿著直條襯衫的男人是小酒館的常客,想想常碰巧坐在他身邊,兩人偶而會攀談幾句,不過大多時候,都是各自在做自己的事,是個舒適的吧台夥伴。

吉本點出了很多女人的心情,勇敢中帶著怯懦、感性著帶著疏離,所以女主角就這樣抗拒著自己的心,直到最後,在旅程中,一點一滴的尋找另一個自己,想想也很喜歡旅行,每次遇到不愉快的事情,就會背著包包跳上火車亂走,可是這次,她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閱讀會讓人有認同感,但畢竟自己不是書中的主角,故事,還是有所不同。
《虹》的女主角,愛上自己的老闆,而老闆,很幸運地家庭有問題,所以在這樣之下建構的不倫,雖侵犯了道德感,卻可說通道理,可是現實中呢?
她愛上的,是健康家庭的人啊,雖然對方沒有小孩,彼此卻是很好的生活伴侶,而這個對象,也不像以往,是四處搜尋的結果、或是認定的適合對象,而是某天,不小心牽了手後,有著瞬間心跳的人。

從那天之後,想想開始討厭自己。

因為很想見到那個人,故意會常常經過他面前。
因為怕越過道德的線,所以會裝得若無其事。
她開始懷念在扮演單戀遊戲時,那大膽示愛或是爆衝。
也想念起拒絕不愛的人時,那樣狠心冷漠。
愛一個人很辛苦,特別是週遭朋友都阻止的時候。
每天想要見到他卻不可以碰面很難受。
想要打電話給他卻不知道要說什麼。
看見他登入MSN,很想自在的聊天,卻要忍耐。
因為這不是一般的喜歡,可以毫不避諱的表白,覺得要失控就把事情弄亂。
對於這種突如其然的愛,要肩負起責任,她懷疑自己從來沒談過這樣的戀愛。

「階級差別的戀愛是最刺激的。」作家朋友聽了想想的故事,欣喜萬分,會有比朋友掉入不倫更刺激的靈感嗎?
「上床了沒?」作家好奇地問。
「還沒。」
「那…」作家聽起來很失望。
「有親吻。」想想靦腆地說,那只是某天擦肩而過時,兩人禁不住吻別。
God,好浪漫!」作家再度激動:「每個女人都該嘗試階級差別的戀愛啊,不然就白活了!」

真的是這樣嗎?
可是這種感覺很難受,想見對方,卻不敢見。
想要跟對方在一起,卻不能說。
雖然沒有想要破壞對方家庭的念頭,但總覺得,就連擁抱都在犯規。
只要看到對方一眼,就好幸福,這樣的掙扎,讓自己變得陌生,怎會浪漫。
因為不能愛上這個人,所以再也不能隨性去自己喜歡的地方,這種事,並不開心啊!

喜歡上有家庭的人,渴望他對你是真心的喜歡,那種心情是正常的兩倍。
害怕他只是因為無聊有人送上門就欣喜接受,那種恐慌是愛上單身男子的三倍。
難怪張小嫻說,身為第三者,要比任何人更相信愛。

「聽說你喜歡我。」想想回想起那夜,她在吧台一角如此問男人。
「是另一種喜歡。」
「嗯。」想想認真地點頭:「那就好。」

我無法下定戀愛的決心。因為我覺得戀愛時的我不再是我,思考的氣勢也不過是戀愛的氣勢,不是打從自己心底出來的。
明明知道那是戀愛,可是這次,想想卻怎麼樣都不想把這歸類為愛。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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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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