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7/09 17:47:39瀏覽4175|回應2|推薦12 | |
攝影:Ben Hong 「也許十年後,我們可以出一本書。」 「那你要繼續拍,我要繼續寫。」 我跟他,一起在螢幕的那端,笑了。 ☆ 我是個記性很差的人,轉電視轉到一半,就會忘記之前在看什麼,生病會忘記吃藥了沒,談戀愛偶而會忘了自己有男朋友。可是卻總是記得一些枝微末節的場景,那時又會痛恨我的好記性。 於是在某些時刻,我老是扮演那是率先忘記,卻又記得很久的人。 總而言之,我不是那種灑脫的人,這毛病,年紀越大,越發嚴重。 爺爺剛過世時,我表現得比家裡許多人開心,大家都在哭的時候,我卻安慰著大家,還嬉笑地跟爸爸說,我覺得這樣對爺爺最好。在睡夢中過世,是最大的福氣,但頭七過後,卻發現,或許放不開的人,其實是我。 我不想出門、不想說話,每天都在睡覺希望能夢到爺爺,但一個月都要過去了,我卻仍然等不到一句再見,雖然,或許是我自己不想說再見。 十幾二十歲時,總能說忘就忘,現在卻念舊地可怕。 看照片會難過、看書會難過,看到一張卡片也難過,以前搬家時,曾經埋怨過媽媽,把我那收藏信的盒子丟掉,如今卻很感謝她,別讓回憶糾葛著我。 以前總不能明白別人對於離別的傷痛,討厭失戀便失去鬥志的朋友,厭惡對死亡看不開的人,可是現在,卻比他們更不捨,比起來更放不開。 我把關在自己家裡,每天都在看片、看書,那天一時興起,整理起書櫃,看著泛灰的櫃子上,有些屬於我、有些不屬於我的東西。 Andy Worhal自傳是生日時,喜歡攝影與設計的朋友送的。 教父全集DVD是熱愛電影的朋友,搬到他鄉工作時,我忍不住討過來的。 而王家衛的《春光乍現》絕版原聲帶,雖是我的,卻是與他們有關的回憶。 在我們初相識的年代,很多事情都很美好,對生命,我們有許多可能,那時我只是個黃毛丫頭,喜歡設計的朋友還在念書、喜歡電影電影的朋友才剛畢業。也許他們忘記了,可是我還記得,當時三人曾在敦南誠品樓下的咖啡廳作了個夢。 喜歡設計的朋友去旅行,在路上寫了首詩,我覺得詩很美,跟他討過來作紀念,當時我們三人開玩笑說,有天,可以一起辦本雜誌,大家認真地討論每個人可以做什麼,攝影啊、編輯啊、文字啊,雜誌是要講生活態度,要把我們的理想讓大家都知道。 當然,十年後,我們並沒有一起辦本雜誌。有些人離夢近一點,有些人離夢遠些,不過,都很努力地往十年前所說的事邁進。 我依舊深信沒有懷才不遇這件事,即便自己沒有成為當年說的那個偉大的創作者,即便自己比自己想像中的渺小,但我想再這些或大或小的挫折中,至少學會了處之泰然。 因為到後來我們才會發現,實踐夢想是比發現夢想來得難些。維持熱情也比要放棄更不容易。 我依然記得在十年前的咖啡館,二十出頭的我們,對未來有很多願景。你想要當攝影師、我想要當作家他想要當導演,還有很多很多,瑰麗的夢。 可是十年後,我們漸漸發現有許多,必須要去克服的事。生離、死別,現實的考驗,家人的期望,尋找幸福的動力,這世界不是有才華,就能壯大一切。 我們要去面對很多事情,最令人害怕的竟然是維持一個夢,最害怕的竟是自己某天會變得陌生,對很多事情都失去熱情。 可是,不要害怕。 當我看著這張照片時,我想起了每次聚會結束大家灑脫揮手的表情。 「嘿,我要走了。」 雖然當時手裡的詩,已經隨著多年來數度遷徙而消失,雖然詩中的內容,早已忘了一乾二淨,但無論三十歲、四十歲、五十歲,即便走到任何一個陌生的地方,我依然記得當時將詩握在手裡的感動,還有當年那個,大無畏的我們。 註:〈嘿,我要走了〉,為陳昇《別讓我哭》專輯中的一首歌。 |
|
(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