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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6 05:14:41瀏覽5027|回應3|推薦13 | |
在某種層度上,我是非常討人厭的人。雖然笑起來算親切,喜歡老人跟小孩,但大部分的時候,我還是非常討厭的人。 比如:工作的忙時候,我EQ很低。 雖然愛上這份工作,會願意沒日沒夜的加班,但當壓力漸漸增高,工作人員在旁邊笑鬧,我會超級火大。 當然這種機車的態度,當時被人暗指我是「老闆娘」,但被扣獎金的辛酸,我想那位當天我對他大吼:「你真的跟我保證沒問題嘛?」結果記者會當天還是出包的大哥是不能明白。 可是,在這樣的狀態下,並不能證明我是個百分之百認真的人。 我有百分之八十的可憐外包客戶,都被我拖過稿,而且有五百種精采的理由,像是:「E-mail黑洞。」「人在外出採訪。」過分的直接不接電話也有,其實我每次都對他們很抱歉,但每次對電腦發呆時又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我在看漫畫《美食偵探王》時,看到男主角恬不知恥地說:「拖稿才是的王道。」時,我整個哈哈大笑無法自己。 但是拖稿真的不是王道,只會讓發稿者越離越遠,也感謝那些不放棄我的人,至少在你們的心目中,我還是有些價值。 再來,就是我有奇怪的距離美感。 我近乎變態地怕裝熟的人,很怕別人動不動跟我稱兄道弟,猜測我的文章創作裡哪些是真實人生,跟別人八卦我的是非,有問題不直接跟我對質。這些尺度拿捏我自己都看不清楚。我有時候想靜一靜,好多時候又需要人家關心。我後來發現,只有迪士尼卡通《海底總動員》裡的健忘熱帶魚Dori才能跟我相處,因為只有牠能勇氣百分百在每次我冷冷地拒絕牠後,過了一陣子又開心、真誠地跟我做朋友。 而我還有奇怪的清單。 我覺得朋友、工作、家庭、戀人,有多種分類,每件事情都該清清楚楚。工作也有清楚的前後輩,我對長輩很尊敬,工作也實施「冤有頭債有主」,我談戀愛不喜歡隨便公開說嘴,也討厭別人非我同意下,在網路或者是談話中把我的事情說出來。我固定會跟我的前室友、同學、兒時玩伴們碰面,但很少混在一起,當然我跟每個人講的事情或許也不相同。 糟糕的是,內心裡面還有個小本子,會記下那些想原諒的或不想原諒的事,念舊念到或許前男友都想拜託去裝個腦海裡的橡皮擦,把他們忘了。記恨到老友們啼笑皆非,請我別再動不動就翻舊帳。或者是用那恐怖的好記性,幫他們記住那些早想丟棄的糗事。 可憐的,當然是那些最親近的人。 媽媽永遠是最酷的,她可以抓到我何時想冷靜、何時需要幫助,不會逼我結婚,也不會吵著要看我的男朋友。雖然她常常忘記我,但也知道我坐在電腦前,千萬不要站在我電腦螢幕後面。未出版的作品不會好奇,出版品看了也不會大聲宣揚、亂下眉批。如果知道我因為工作的關係碰到什麼名人,就算假設我有天遇到裴勇俊,這明明是師奶心目中的No.1,她也不會去告訴別人。 男友們永遠是最無辜的,朝令夕改,真不知道是哪顆心臟才頂得住。 好友曾說對我說:「妳的戀人應該隨時處於一種莫名其妙。」其實我還滿同意。 我今天會想天天膩在一起,明天又想獨處,工作一忙就把對方忘記,閒下來又覺得被對方遺棄,這種反覆地的行為,往往看著那些愛我的男人都不知道他怎麼忍下去。在獨自長大的環境中,我任性慣了,多了另個人,心中的話也不見得會說清楚。有時候都覺得,還有戀愛可談,真算上帝保祐,也常懷疑,到老了時候,誰會跟我這種怪老太婆在一起。 最後,就是我那得理不饒人的嘴。 以前打工的主管曾說:「妳這人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被人佔了點便宜,非罵兩句才過癮。」 所以,有不高興的地方會當場說出來,當場不能說就在限定友人閱讀的網誌裡說,嫌網誌太長就在噗浪說,通通不過癮就在文章裡說,一堆申訴管道,造的口業都不知道要誦經迴向幾百次才能還完。有時還厚臉皮地跟朋友說:「你看罵人還能賺錢。」把紅男綠女都笑過一頓,最後還笑著拿錢去換酒,也難怪朋友損我以後嫁不到好人家。 只是還好,我喜歡美食跟閱讀。 貪嘴,吃到美食就會情不自盡的讚美,並毫不在意體重地把食物吃光,巴不得給大廚一個擁抱。看到好書會迫不急待的推薦,要我送你、借你都願意。看到好電影哭得希里嘩啦、興奮尖叫,看到好影集挑燈夜戰,不眠不休,看到不合理的劇情追根究柢,癈寢忘時地查明真相。碰到有相同嗜好的人,當場把所有規矩全部忘記,只想著人生得意需盡歡。 這樣想想,我真是任性到無可救藥,現在還強迫大家看我這篇文章,也實在夠幼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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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