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
13歲時,正是花季的年齡,不幸雙目失明,
後來他父親送他去了一盲校,
沒想到,盲童都很羨慕他,
因為畢竟有13年的時間,
他曾親眼看到過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
他知道花朵如何美麗,
太陽如何明亮,
白雲如何飄逸,
天空如何蔚藍。
他更知道爸爸、媽媽的笑臉。
很多盲童都說,
假如能讓他知道其中一件,就是最大的幸福。
而他卻知道這樣多,
他對那些盲童來說,
他擁有的簡直是一座幸福的寶庫呀。
正因如此,
他懂得了滿足,他更懂得了珍惜。
在盲校中,
他的學習成績最優秀,掌握的才藝也最多。
同時,他還告訴身邊的同學,
他們也是幸福的,沒了雙眼,
你可以聽,可以撫摸,
你可以講,可以唱,
還可以跑,可以跳。
因為有了快樂,
整個盲校
沒有一絲苦難與悲觀的情緒,
洋溢出的都是幸福的陶醉。
前幾天,
我乘車從銀川去上海,
同座的有一位上海人,
一位寧夏石嘴山人。
上海人說,
他現在每月收入6000多元,
除去各種開銷還可節餘4000多元。
話音剛落,
便引來周圍一片羨慕的讚歎。
有的說:
我一個月才掙1000多元,
你節餘的錢就相當我4 個月的工資呀,
你真是太幸福了。
對此,
石嘴山那位朋友有自己的見解,
他說
假如錢可以買來幸福的話,
你應該學會換算幸福的方法。
比如說這位上海朋友吧,
每月可有4000多元的存款,
一年可存 5 萬元左右,按說已經不少了,
和我相比,我一年只能存下一萬多元。
有了錢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首先是居者有其屋呀。
在我那裡,房子每平方米八九百元,
而上海卻在上萬元。
如此算來,
假如我要買一幢上百平方米的房子10年就夠了,
而這位上海朋友則要20年,
這樣算來,
我的幸福應該是這位上海朋友的二倍。
由此我想到俄國作家契詞訶夫說過的一句話,
「如果你手上紮了一根刺,
那你應該高興才對,
幸虧沒紮在眼裡。」
美國第32屆總統的富蘭克林.羅斯福
家中曾失竊,損失慘重。
朋友寫信安慰他,
羅斯福回信說:
「親愛的朋友,謝謝你的安慰,
我現在一切都好,也依然幸福。
感謝上帝,
因為:
第一,賊偷去的是我的東西,
而沒有傷害我生命;
第二,
賊只偷去我部分東西,而不是全部;
第三,
最值得慶幸的是,做賊的是他,而不是我。」
這種幸福的換算方法,
不僅是一種豁達的生活態度,
更是一種超脫的生活智慧。
所以說,
有什麼樣的幸福定義,
就會有什麼樣的幸福感。
祝福親愛的您闔府
身心安康吉祥一切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