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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12:17:14瀏覽886|回應1|推薦2 | |
媒體報導,中石化公司台南市安順廠週邊居民血液含戴奧辛量平均值為世界衛生組織可容忍值的二點二二倍,更為衛生署認定國人正常值的三點五五倍,當地居民罹患癌症死亡率冠全國。不知情的民眾常將這種貽害萬世的污毒歸咎於中石化公司,這是無妄之災,真正的元凶是怠忽職責的經濟部高官。 安順廠是日商在日據時代的一九三八年興建,生產燒鹼及鹽酸;台灣光復後改制為台鹼公司,後來併入經濟部國營事業中國石油公司。一九八三年四月中油公司投資設立中石化公司,仍屬經濟部國營事業;同時,台鹼公司併入中石化。一九九四年六月中石化公司完成民營化,但中油公司仍為最大股東,國營事業身分未變。安順廠自日據時代營運至一九八二年關廠停產並裁撤(中石化成立之前),其間曾發現戴奧辛及汞污染嚴重事件。追溯這一段往事,旨在撇清安順廠公害無關中石化,而經濟部高官才是戴奧辛與汞污染事件的元凶。 安順廠營運四十五年所累積的戴奧辛及汞污染源何其嚴重,而經濟部只顧賺取毫無「公害成本」的污染錢,草菅人命,犧牲居民財產,更令人扼腕!居民血液中戴奧辛含量平均值七一點一皮克,為世衛組織所訂可容忍值三二皮克的二點二二倍,其中有七成二的居民超過三二皮克;特別是超過五百皮克甚至高達九五一皮克者(首創世界紀錄),更不乏其人,癌症死亡率居全國之首,情何以堪?居民土地(含農地)、魚塭、河川等遭受嚴重污染,無法使用,生計無以為繼,還要繼續忍受健康的摧折,卻未獲應得補償,社會公義何在? 這件世紀汙染案原與台南市政府無關,惟基於人道責任的展現,市政府對受害居民每月補償三千元,持續五年。市政府財力有限,僅溯及二○○五年七月以後,且補償資格以受害人血中戴奧辛含量六四皮克以上為限。這種處置方式不免令人失望,災民財產荒廢了,損失慘重;而受補償的災民生命僅值一八萬元,更遠不如一條狗命。二○○五年七月之前的受害者及含毒量在三二至六四皮克者連一點人道尊嚴都被否定,更遑論一般人生命財產能獲保障!我無意責備台南市政府,但經濟首長不聞不問甚至視為事不關己的冷漠態度更令人痛心! 安順廠營運期間長達四十五年,在無防汙設施之下,累積汙染源愈深且愈廣,貽害之嚴重可想而知。在關廠之後,經濟部也未會同環保署著手全面挖除汙泥或去汙的整治工作,居民還要繼續煎熬。國營事業發生嚴重公害事件,從未見經濟首長和事業主持人受到懲處;民營工廠一旦發生類似事件,主事者依法送辦,並課以巨額罰鍰。經濟首長及事業重要幹部之所以能逍遙法外,不免令人感嘆環保法規不通用彼等高官,這似乎凸顯該等高官享有賺取汙染錢的特權,法律之正義何在? 不論政黨輪替前後,執政者都強調環境保護與生態保育對國家永續發展的重要性,為何國營事業反而成為環保惡棍,就是享受有恃無恐的特權,淪落為公害的元凶。政府整治國營事業公害與補償受害民眾無異為犯法惡棍脫罪,而所支用的公款都是納稅人血汗錢,並非政府的德政。易言之,政府挪用民脂民膏以赦免環保惡棍的罪行,殊值嚴肅商榷! 所以,我在此嚴正的主張:全民應控告戴奧辛污毒的元凶: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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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