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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9 12:25:25瀏覽1010|回應5|推薦13 | |
距離明年總統大選還不到半年的時間,突然傳出中選會考慮採取「一階段投票」,讓選民一併領取總統大選及公投票,消息傳出後,不僅在野黨大加撻伐,輿論也普遍批評,咸認如此做法,除了顯示中選會已經淪為民進黨的打手,更證明民進黨為了拉抬選情,將無所不用其極。 二OO四年總統大選與兩項公投同時辦理,領投方式一度爭議不斷,最後採用「分開領、圈、投」的二階段方式進行,選民領、投了總統大選票之後,再沿選務單位設置的動線,領投公投票。日前中選會規劃同時領取大選票及公投票,其理由是一階段投票有「動線較簡單、方便選民領投」的優點。乍聽之下,似乎不無道理,但深入研究,這種說法完全只是藉口而已!真實的原因是,民進黨希望藉此提高公投過關的可能性。 根據公投法規定,公投案要通過,同意票要超過有效票的一半,投票率也要過半。換言之,以台灣選民一千六百五十萬人計算,至少要有八百二十五萬人領取公投票;以上次實際數字一千三百二十五萬人計算,大約要六百六十二萬五千人以上同意,才算通過。二OO四年公投案無法過關,就是受投票率未過半影響;當時投同意票的比率超過九成,但投票率只約四成五,足見領票人數多寡的重要性。 在二階段領、投票時,選民可以不領公投票,所以公投的投票率自然較低,但改為一階段投票,選民只要一領票,不管將來同意、不同意或是投廢票都算入投票率,所以投票率必然提高,一定可以跨過選舉人半數的門檻,對於民進黨而言,當然有助入聯公投的成功機率,更可讓公投發揮最大效益。 顯而易見,這種作法是獨厚民進黨。就法理而言,中選會做為選務機關,已經有失公正與公平的立場;同時,選民如果拒領公投票,必須向選務人員聲明,勢將展現其投票傾向,對於選民而言,不僅增加心理負擔,而且也可能影響其自由意志,這在其他民主國家的選舉中,已經足以構成選舉無效的要件。再就實務而言,一次領取大選與公投的票,投錯票匭的狀況可能大量增加,屆時必然增加選務困擾,計票困難;諸如公投票投入總統大選票匭,究竟算還是不算有效?同時領票,開票後兩邊票數總額不同時如何處理?而且舞弊的機會也相對提高,例如二OO四年大選時,就曾出現部分投開票所,將公投票計入大選的情形,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誰能保證,在深綠地區不會出現選民夾帶預先藏好的選票投入公投票匭?或是以預先準備好的選票調包? 無庸贅言,中選會在技術上動手腳,完全是配合民進黨的需要。君不見,中選會不久之前,就曾放話要放寬總統大選時有效票的認定,再加上前兩年把身分證換新,取消選舉蓋戳的規定,種種手段,無非要讓大選時可以作弊,試問,其用心何在?難道還不清楚嗎? 總之,中選會出此下策,已經證實它徹底喪失「獨立機關」的公正性,完全違背行政中立,在中選會朝野委員十五比二的結構下,所謂的「兩案並陳」當然只是幌子。對於這樣既不公平又有爭議的手段,對於這樣已淪為執政黨無所不用其極地鞏固政權打手,除了要強力反對,堅決抵制外,乾脆廢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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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