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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05 12:01:39瀏覽1140|回應2|推薦9 | |
陳水扁在接受電視訪問時公開表示:「司法官有七、八成以上的人是藍色的,所以,我過去一審被判有罪就辭職的承諾,要重新考慮。」這表示,法官的判決得要陳大總統接受才算數。 同為法律人出身的我,面對此等荒謬邏輯,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我不禁想問阿扁總統:「這個標準一般人民也適用嗎?」譬如法官判甲有罪,甲只需說:「因為這位法官的政治傾向是藍的或綠的,所以,我拒絕接受。」於是,他就可以不坐牢,不被拘提,不接受任何懲罰了嗎? 陳菊「當選無效」之訴,還在上訴中,陳水扁的話等於是給她指點迷津,那就是,倘若二審維持一審原判,陳菊就說:「法官是藍色的。」法院能奈他何?至於現任與卸任的政府官員,就不必為特別費案傷腦筋了,顏色既然有此妙用,那麼特別費案的「定調」也不必啦。大總統一句話,解放了數萬公務員吧? 陳總統為何要將司法人員抹藍?可以合理懷疑與國務費案一審即將宣判有關,司法人員若只問顏色不問是非,做出來的判決不可能公正,陳總統就沒必要兌現「一審有罪就下台」的承諾。而在藍綠對立惡化之際,將司法人員抹藍抹紅,是凸顯司法不公、轉移犯罪焦點,最快速、有效的辦法;之前,國務費案公訴檢察官張熙懷被綠營無所不用其極抹紅,即是顯例。換言之,陳總統打定主意做到任期結束,任何擋路的大石頭都得搬開,絕對不可能「一審有罪就下台」。 相較當初張熙懷個人遭抹紅,是由綠委輪番上陣窮追猛打,這回「攻擊部隊」改由行政部門出馬,且是最高層級的行政院,由發言人謝志偉要求司法官上網公布黨籍,既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更是「吃人夠夠」肆無忌憚到了極點,凸顯陳總統根本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和家人無罪,只好藉意識形態來污衊司法、恐嚇司法。謝志偉所謂公布黨籍並非侵犯隱私,而是基於轉型正義,杜絕人民對司法公正的猜疑,恢復對司法的信心,更是一派胡言。執政七年不推動轉型正義,快要卸任才趕著做,要說不是為了國務費個案,其誰能信? 至於要求國民黨公布戒嚴時期在司法部門有多少黨員,及解嚴至今在司法部門還有多少黨員,更形同「綠色恐怖」。反正任何事都可以無限上綱到國民黨執政時代,都可以輕易和被政治壓迫的悲情做聯結,靠著無端被拖下水的國民黨,憑藉藍綠對立益趨激化,民進黨就能掌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空間。但扁政府憑甚麼認為黨籍是一切判斷的基準?憑甚麼認定法官會以意識形態來判案?打著轉型正義旗幟,卻公然把黑手伸進司法,這是替廣大的人民落實轉型正義,還是為貪腐的個人倒退至戒嚴時代? 國家元首有這麼大權力,使人想起專制時的「王法」,王法者,王之法也,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法律是帝王的統治工具,怎麼能管到他頭上? 總統的職責是捍衛憲法,司法是國家憲政體制的一環,是維繫民主法治的基石,司法如果跛腳,民主就不可能存在;是故,司法權不容行政權侵犯,尤不容國家領導人帶頭肆意侵犯。司法獨立是民主的基石之一,總統應該帶頭示範,展現對司法的尊重。但陳水扁完全是從個人的角度來考量,不論是接受陳瑞仁的偵訊,一審有罪就下台的宣示,或者是批評法官大部份皆是藍色的,完全失去了總統應有的高度。他的目的,只是想保護自己的利益而已。 民進黨在阿扁的帶領下,已變成了不問非的幫派組織,而陳水扁自己則成了黨大王。請看國務機要費案,民進黨有幾人敢提出質疑?連謝長廷與蘇貞昌都像閹雞一樣。阿扁每天在媒體鏡頭上展現的,都是形式上的總統,可我們卻看不到實質的總統。說難聽一點,阿扁實質上根本就是獨夫與黨大王而已。當總統已成獨夫或黨大王時,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就早已化為歷史灰燼一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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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