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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曼延的語言癌
2017/11/18 21:02:28瀏覽903|回應0|推薦3

「語言癌」首次出現在 2014 年 12 月 19 日聯合報的一則專題報導,之後台灣本地有了一個共通的,對於奇言怪語的稱呼。不過,因應輿情舉辦的彙集五位語言學教授對語言癌進行解構的座談會,語言癌似乎得到語言學專業的支持——它不是癌,只是一種語言多樣化,或「多元表現」的現象。

座談會後出版的《語言癌不癌?語言學家的看法》被認為是台灣第一本語言學界的「科普書」,可是對於非語言學專業的人仍然不易讀懂,單看教授們畫出的像一顆樹的語言元素分析圖就足以讓人昏昏欲睡,書真的不是人人能讀的!

語言學家質疑,稱這些語言現象為「癌」本身就站不住腳,因為它沒有癌病之嚴重,而且癌不會傳染。然而,我還是認為這些「語言現象」確實是語言的癌,而且會傳染,是會傳染的癌症。

今天來老調重彈,再次談談其中兩個癌——(1) 做一個 XX 的動作、(2) XX 的部份。

我一直認為,語言癌之所以曼延不歇,最主要的原因是患者自己詞彙不夠,再加上中文語法沒有學成。患者既然口出奇言怪語,自然連帶不可能寫出通順的中文。

舉一個最近聽到的實例,一個眼科跟診護士向候診中的求診者說;「先生,我要給你做散瞳的動作喔~然後你的眼睛會有六到八小時的模糊喲~」以我拙見,這位護士可以這樣說:

  1. 先生,我現在要給您點散瞳藥水,然後……
  2. 先生,醫生看診前,我們需要先做一個「散瞳」的步驟,然後……

「做散瞳的動作」可受批評的理由大略是:

1. 「散瞳」本身不是「動作」,「點散瞳藥水」才是「動作」。但護士耳濡目染聽多了「做一個 XX 的動作」,不知不覺中就直接把「散瞳」跟「動作」連在一起,而最可能的是她也提不出什麼其他替代的語詞(習語課程中的「語詞替換」)。

2. 「做一個 XX 的動作」在中文裡傳統上是在強調該「動作」的實施,例如

    • A. 踢正步時,教官要求學員把「腳抬高 90 度的動作」確實做到。
    • B. 鋼琴老師教學童彈琴時,會要求學生在強拍時上身同時出現一個「向下壓」的動作以塑造樂曲的氣分。
    • C. 吵架時,其中一人可能做出一個揍人的動作——實際上並沒真的打下去,只是一個嚇唬人的「動作」而已。

3. 我以前看到電視上受訪的警察分局長說「嫌犯做一個開槍的動作」,這樣的語法就我這年代所受的中文教育而言,嫌犯只是做出一個開槍的「動作」,實際上並未交代是否射出子彈。有可能只是嫌犯故意做一個「動作」來欺騙捉拿他的員警。依此,「做一個散瞳的動作」有可能護士只是拿一瓶眼藥水虛幌一下,不一定把藥水滴進患者的眼睛裡。

再來談「部份」這個症狀。(不知有語言癌習慣的朋友會不會說成『再來談「部份」這個「部份」』)

目前在黃昏時段的一個王牌主播就是「部份」的重度使用者,她分析新聞時,大量使用「部份」這個詞。例如,幻象機失縱的新聞是一個「部份」,獵雷艦爆弊也是一個「部份」。如果就幻象機這個「部份」再加細部報導,暫時找不到黑盒子是一個(次階的)「部份」、飛官家屬心急如焚也是一個「部份」、國防部長被記者質問投共而開罵也是一個「部份」。整個一個小時的時段可以聽到大大小小,分不清層次的好多好多的「部份」。

現在各級學校的老師也很多被傳染到「部份」這個癌。早修時間是「部份」、午休是「部份」、用餐也是一個「部份」,分配打掃範圍時,每一個地區都用「部份」來強調或加重語氣,「廁所的部份」底下可以再分「男生的部份」、「女生的部份」,實在罄竹難書。

總之,比對去年初語言學專家的座談結論,再觀察將近兩年來的發展,2014/12/19 聯合報發表的「進行一個 XX 的動作,你得語言癌了嗎?」的初次專題報導仍然有其權威性,雖然記者不是語言學專業,但是,台灣地區的中文、漢語水準持續向下低沉——每下愈況卻是不爭的事實。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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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thena2007&aid=109092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