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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案判決
2006/09/23 12:04:17瀏覽803|回應0|推薦0

爆料達人自去年開始將高捷案吵的沸沸揚揚的,似乎真的相關人犯了滔天大罪,然隨著法院陸續的判決,也多還給他們的清白。只是這些法院判決結果在報紙所佔的版面、天數,卻遠不及披露之時,這樣為政治服務而非真理宣達的媒體文化,真令人失望。

被控圖利高捷 勞委會四官員獲判無罪

林憲源 2006-09-15 18:28    

因為高雄捷運引進泰勞案,被控圖利的行政院勞委會四名官員:勞委會外勞作業組長廖為仁、副組長劉興臺、科長林祐生、技士洪一男等四 人.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四名被告通通無罪.這也是高捷案中,繼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以及股長郭耿華之後,第二宗判決無罪的相關案件.(林憲源報導)檢察官以被告廖為仁、劉興臺、林祐生、洪一男等四人,承辦高雄捷運公司申請引進外籍勞工案時,違反勞委會公告規定,未依前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之批示:要求高雄捷運公司提出本國勞工與外籍勞工之用人成本比例說明,即逕自核准高雄捷運公司外勞申請案,而認為被告四人涉嫌圖利.但合議庭認為前勞委會副主委郭吉仁的批示,並未明文規範在勞委會的公告內,而且在高雄捷運公司申請案前、後,分別有臺灣高鐵BOT案,海洋生物博物館BOT案,向勞委會申請引進外籍勞工,勞委會也都予以核准,也同樣沒有提出本國勞工與外籍勞工之用人成本比例說明,因此難以認定四名被告有獨厚圖利高雄捷運公司之行為.

高捷案 方來進、郭耿華判無罪


 記者蔡進益/高雄報導
 喧騰一時高雄捷運弊案,因華盤公司不當管理,導致高捷泰勞抗爭,引發社會各界關注。高雄地方法院十四日審理終結,被控圖利等罪嫌的前高雄市勞工局長方來進及該局三科股長郭耿華兩人,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方來進與郭耿華是在九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高捷泰勞抗爭當時,分別擔任高市勞工局長以及第三科股長之職,因涉嫌圖利與偽造文書等罪嫌,被檢方提起公訴。
 在涉嫌偽造文書方面,檢察官認為方、郭兩人共同以不實函文回覆勞委會。不過,法官開庭審理時,認為兩人回覆勞委會的文件,其內容並無不實。
 至於方、郭兩人涉嫌圖利高捷,使得高捷公司得以引進泰勞一事,法官認為高捷公司引進外勞之事,其權責是在勞委會,並不是高市勞工局,也非方、郭兩人所能決定,所以,沒有圖利之罪行。
 另外,在方、郭兩人涉嫌廢弛職務,以致泰勞暴動釀成災害方面,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涂玉斗指出,檢方認定高市勞工局在收到泰勞陳情信後不處理,以致泰勞抗爭。但是,法官認為泰勞抗爭與泰勞宿舍設備有關,但與陳情未處理沒有因果關係,也沒有證據可證明有關,所以,檢察官所提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因此判處無罪。
  
周禮良收禮金 一審判無罪周辯稱是研究費 法官採信認為所收取56.4萬元及高捷20萬慰問金非顧問費 檢方稱收到判決書再決定是否上訴


 記者葉裕乾/高雄報導
 高雄捷運弊案中,前交通部次長周禮良被控離職後,以迂迴方式收受前高捷副董事長陳敏賢所屬福康文教基金會五十六萬四千元支票做為薪資及高捷公司廿萬元住院探病金,被依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提起公訴;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採信周禮良的辯詞,廿三日審結判決周禮良無罪;針對一審判決,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鍾忠孝表示,承辦檢察官將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前高雄市政府捷運局長周禮良於九十三年間退休後,旋即轉任高捷公司顧問,收受福康文教基金會的五十六萬四千元支票,同年十二月間周禮良因病住院期間也收受陳振榮及陳敏賢的廿萬元慰問金,檢察官認為周禮良未依公務人員旋轉條款辦理,依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將他提起公訴。
 該案移由高雄地院審理時,經數度開庭調查,周禮良及相關證人均表示,福康文教基金會所開立的六十萬元及高捷公司廿萬元款項,係周禮良受託研究經費及探病慰問金,地院合議庭法官查證後,認定周禮良並沒有違法,昨天下午判決周禮良無罪。
 合議庭法官表示,周禮良宣稱他確曾收六十萬元(扣除所得稅三萬六千元後,實領五十六萬四千元)的研究費,但他收受此筆費用主要是接受福康委託從事高捷工程施工工法等資料蒐集及研究,周禮良並提出階段性研究報告做為佐證,法官採信周禮良的辯詞;法官也認為,檢方所提出的支票、會計憑證及帳冊紀錄等資料並不足以證明福康的六十萬元是給周禮良擔任高捷公司顧問的報酬。
 周禮良也宣稱,高雄捷運工程是他擔任高雄市政府捷運局長任內全力推動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他對該工程有極大使命感,故退休後仍對工程進度與安全問題持續關心,法官認為周禮良此一部分說詞應可採信。
 再者,合議庭法官也強調,高捷公司董事長陳振榮及副董事長陳敏賢供稱贈與當時罹患惡性腫瘤住院的周禮良廿萬元慰問金,與周禮良說詞一致,檢方無法舉證該筆慰問金是周禮良擔任高捷公司顧問的報酬,因此判處周禮良無罪。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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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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