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下一代,幸福?!檢視台北市的保母托育(part.2)
2010/03/26 09:56:55瀏覽2237|回應0|推薦0

:台灣各年齡層受薪階級平均月薪表[6] (統計時間:民國985)

20~24

21685

25~29

28669

30~34

32787

35~39

35739

40~44

37847

45~49

38501

50~54

39142

55~59

39397

60~64

38624

全國受薪階級平均收入     33734


    在此計畫中內政部有針對托育費用所開辦的補助。符合資格者,一般家庭每位幼兒每月補助3000元,弱勢家庭每位幼兒每月補助5000[7] 而台北市社會局也自行開辦了育兒補助,每位幼兒每月補助2500元,不過礙於法令限制,所以托育補助與育兒補助只能擇一申請(詳見表五)

表五:托育補助一覽表[8] 

補助類別

補助單位

計算方式

補助金額

備註

一般托育補助

內政部

以月計

3000

2歲以下幼兒申請,最長可申請至滿2歲止

弱勢托育補助

內政部

以月計

5000

2歲以下幼兒申請,最長可申請至滿2歲止

臨時托育補助

內政部

小時

100

2歲以下幼兒申請,最長可申請至滿2歲止,每月最高申請20小時

育兒補助

台北市

2500

6歲以下幼兒申請,最長可申請至滿6歲止

    從預算執行率來看,潘懷宗議員發現98年托育補助預算執行率僅54%(如表六),其中臨時托育補助更是乏人問津!潘懷宗議員質疑為什麼托育補助預算執行率不高?認為社會局對於這類補助的宣傳措施明顯有加強的空間

    而在台北市自辦的育兒補助方面,預算執行率相對高出許多,這表示社會局在此業務執行上有相當好的成果。加上從今年起,台北市育兒補助標準「全家總收入」資格裡,每人每月消費支出從未達80%(19,410/,)放寬至未達平均消費支出(24,537/,),顯見社會局想擴大更多市民受惠的決心,潘懷宗議員對此肯定台北市社會局在育兒補助業務上的努力。

    從兩項補助預算執行率來看,礙於法令限制,這兩種補助只能擇一來申請,潘懷宗議員質疑這些數據的呈現狀況,是否代表兩種補助有互相排斥的現象?換句話說,由於兩種補助資格與用途都大同小異,市民在選擇上會較傾向選擇可請領較久的育兒補助,潘懷宗議員要求社會局應正視此現象,避免資源閒置。  

表六:各補助預算一覽表[9] (單位:萬元)

補助類別

98年預算編列

98年實際支出

預算執行率

托育補助

(未滿2歲之幼兒)

7,702

4,194

54%

育兒補助

8,800

6,577

75%


    在補助金額方面,在潘懷宗議員實際了解下,現今養育一個幼兒每月最少花費一萬元,包含奶粉、基本營養品、尿布等。加上聘請保母看護費用,則費用可能上看兩萬五千元,這對一般小家庭來說負擔很大,尤其是每天辛勤工作的職業婦女。潘懷宗議員質疑這些狀況台北市社會局是否都有掌握了解?雖說上述的托育補助是由中央撥經費補助,但站在「苦民所苦」的立場,不是一句管轄權歸屬可以解決的,市民要的是實際幫助,所以潘懷宗議員要求台北市社會局針對補助金額上調進行研議!除了上調育兒補助金額的可能性外,或考慮修改育兒補助規定,儘可能地減輕市民養育兒女的經濟負擔!

    此外,有鑑於幼兒照護是需要高度關懷、長時間看護之工作,規定裡有對保母照護幼兒的人數做限制,最高是四人但沒規定保母的工作時數與休假。潘懷宗議員亦建議台北市社會局研議制訂保母每月最多工作時數、或最低休假天數,並加入到保母工作契約裡,以維護保母之工作權。

    最後潘懷宗議員指出,現在台灣正面臨少子化的趨勢,市民因為經濟負擔而不考慮生小孩。市府要做的應是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托育服務,來吸引那些不願生育的市民願意生育子女;為人父母不用擔憂自己的小朋友,可安心讓自己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托育服務,以確定下一代的成長過程是幸福、健康的

(資料來源: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研究室) 


[6] 摘錄於2010/3/15蘋果日報A13版。

[7] 另有針對非就業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之補助,符合資格者,以小時計每小時補助100元,最高一個月補助20小時, 亦即一個月最高補助2000

[8] 資料來源:台北市社會局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pan710&aid=3887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