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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礙』無『愛』,台北市警局拒人千里之外
2009/11/02 10:24:35瀏覽1063|回應0|推薦1

    警察為人民保母,而地方之警察局更理所當然的替人民永遠打開方便之門。然而,這種方便之門是否僅為行動方便的正常人所打開呢?根據台北市議員潘懷宗發現,台北市警察局或其派出所,有很多都是幾乎沒有無障礙設備,換句話說,若是殘障市民想自行進入警察局或其派出所,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隨機觀察,就發現到台北市南昌路派出所、民族路派出所與延平派出所的無障礙設施通通都有問題。主要如南昌路派出所不但沒有服務鈴,大門還要先上 5 層台階?又如民族路派出所,也是沒有服務鈴也要 4 層台階。而延平派出所也是一絕,進入大門要先經過 3 層台階,問題是無障礙的通行入口與服務鈴竟然獨立成另一口進出口?

根據資料,台北市警察局本年度的無障礙設施的預算總計有3625529元,主要集中在中山分局本部與其所屬的員山派出所、民權派出所、長安派出所、大直派出所等處。而預計設施項目有無障礙斜坡道、導引磚及扶手、無障礙的廁所修繕與求救鈴等等。

可是根據『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項目概況表』來看,台北市警察局是將無障礙工程包含在所有建物設施的修繕之內。質言之,有關無障礙的工程根本不到資料所載的3625529元!例如,在『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項目概況表』中就有警備隊女警寢室浴廁及頂樓水塔維修工程的預算,就編列1057873元,其他的大概僅有L型扶手與廁所入口門檻鑿除、求救鈴與不鏽鋼斜框明鏡等算是無障礙廁所設備外,而兩段式座式馬桶、不鏽鋼面盆架、木製服務台重新貼皮這些工程可以算是無障礙項目嗎??

其中,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先前提到的民權派出所也在本年度的施工單位範圍之內,可是民權所除了L型扶手、求救鈴與不鏽鋼斜框明鏡等項目外,其他的兩段式座式馬桶、面盆設備、不鏽鋼面盆架、吊櫃拆除與其他水電工程有跟無障礙設備相關嗎?若是民眾連大門的進入都有困難,廁所跟水電弄的再好,對民眾有幫助嗎?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並非質難警察局不能更新原有建物的設備,相對的良好的設備對於基層員警士氣會有一定的鼓勵作用。問題是,不應該將建物更新工程統統皆視為無障礙設備的項目之內。否則,這樣魚目混珠的企圖矇混市民與議會,以無障礙設備名目換取警方一己之便,如此一來警方就枉稱人民之保母了。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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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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