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1/07 16:52:23瀏覽1473|回應0|推薦2 | |
在今年9月間有民眾向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陳情,表示其住家附近(忠孝東路三段215號,富邦銀行後方)的防火巷被人用鐵柵門擋起並上鎖,且長期有車輛違規停放,他8月間曾打1999去反應(案號UN200808290197),但半個月過去沒有任何改善,因此他才轉而向市議員潘懷宗陳情。潘懷宗議員於是在九月中發函給建管處、消防局與警察局,告知有民眾陳情此一問題,之後台北市議員潘懷宗陸續收到警察局與消防局的回函。警察局表示防火巷屬建築物之防火間隔,非屬「道路」範圍,故無法舉發。而消防局則表示現場雖有搭設鐵閘門及停放車輛,但未涉及現行消防法令。而對於防火間隔(巷)之規範及違規停車,係屬建管處權責。 警察局與消防局均表示責任歸屬屬於建管處的範疇。建管處也是潘議員最早發文的單位但就時間點而言卻是最晚回覆的。建管處到10月初才回函表示該建物後側為依法留設之防火巷,對於違規停放車輛建管處已函請交通部台北區監理所提供該車輛之車籍資料,等查明相關資料後會依法處理。建管處在回覆潘懷宗議員詢問究竟這種違反防火間格的案件,應該在多少天內處理完畢?建管處表示標準作業流程約27個工作天。但自9月到今天為止已起碼超過60天了也不見建管處有任何處理,也無任何回應給陳情民眾。而從頭到尾1999也沒告知這位民眾處理的進度如何?還是因為議員詢問,研考會才有回覆告知目前的處理進度。 市議員潘懷宗認為雖然市府各單位均表示一切依法處理,但整段過程漫長、繁瑣,甚至到今天快3個月了違規車輛依然繼續停放在現場、巷口鐵門也依舊深鎖,可見得這套程序並無法有效處理違規佔用防火巷的問題。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未來若建管處認定有車輛佔用防火巷,應該直接通報警察局交通大隊直接派拖吊車來處理,不必再去去函交通部了。而警察局既然發現了有人將防火巷私設路障,卻沒通報建管處,反倒還在柵門上放了宣導治安的文件,豈不變相贊成民眾私設路障?突顯市府各局處橫向連結有很大的問題。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希望警察局、消防局、建管處能回去好好檢討類似問題的通報與處理程序,不要讓市民認為市府根本沒有處理的能力。 |
|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