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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地閒置二十餘年,私人建物林立、破壞水土保持
2008/05/16 16:30:50瀏覽1090|回應0|推薦1

市有地閒置二十餘年,

 

私人建物林立、破壞水土保持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六日

台北市土地寸土寸金,不但屢創新高價位[1],甚至還有學者指出,台北地產價已有泡沫化的現象[2]。但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接獲里長陳情指出,位於士林區的翠山里竟然還有大筆市有土地遭到『遺忘』,目前已經有約十多戶的私人違法建物,而且還有日漸增多的情況。里長擔憂,若是市府長久對於市有地置之不理,日後不僅要面對違建問題,更恐怕會有土地濫墾與水土保持的隱憂!

    在民國64年,行政院中央公教人員住宅輔建及福利互助委員會(簡稱行政院)為興建社區(即現今中央社區),向台北市政府購買士林雙溪段土地(今翠山段等地),一共約有274,283.3。但行政院僅使用29,883.37用以興建第一期後,便要求市府以當初價格購回剩餘的244,399.93土地。而市議會認為土地增值後,還能以原價購回,實在相當划算,所以同意在七十一年的地方總預算中追加預算予以購回。

    而土地購回後是由當初的建設局(即現今產業發展局)接管。但自民國七十一年購回迄今,產發局將該地列為『保護區』之『林地目』,以林用為主要原則,並沒有使用計畫。

    而里長對於,市府擁有大塊土地,卻沒有使用計畫,表達相當不滿的意見。里長指出,該地屬於山坡地,鄰近外雙溪、陽明山與內雙溪自然公園等地。若是能夠一併規劃,對於市府、市民與當地居民都是雙贏局面。例如,規劃登山步道與瞭望台等,都是很好的規劃。

    其次,里長指出,正是因為土地長期遭到閒置,所以使得不少市民私自增建房屋。不但造成林地破壞、水土保持失衡。更甚者,部分房屋因建在山坡地上,颱風季節萬一發生土石流等災害,損失的不僅僅是房屋土地,市民生命的價值更是無法估量。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產業發展局持有該地,並綜管山坡地之水土保持與登山步道及休閒遊憩設施之規劃等職權。故應當思考發開方向,特別是產業發展局準備整合雙溪資源,打造台北小溪頭[3]時,希望能將翠山段土地一併納入考量。其次,目前私人增建數量日多,市府若不能即時進行處理,日後發生災害或是要進行拆遷時,必將遭遇更大的困難。



[2]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01+122008042500578,00.html

[3]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0601+11200804300040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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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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