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建管處應加快進度,助市民早日脫離苦海
2008/05/02 18:22:47瀏覽1199|回應0|推薦1

建管處應加快進度,

助市民早日脫離苦海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日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於去年8月中接到士林區的遲性民眾陳情,表示其住家屋齡已超過30年,因為屋齡老舊漏水情況嚴重。但向建管處申請施作斜屋頂,建管處卻以其住宅超過5樓而駁回。市議員潘懷宗派人前往調查,發現該棟住宅確實漏水嚴重,且住戶已做過多次屋頂防漏工程,但仍徒勞無功,確有施作斜屋頂之必要。後潘懷宗議員在去年11月初工務部門質詢時,曾向建管處提議放寬「台北市免辦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十八款規定,

 

但當時建管處表示依據「台北市免辦建築物或雜項工作物處理原則」第二點第十八款規定:限建築物5樓以下平屋頂,建造逾20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該規定中建造逾20年以上或經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鑑定有漏水之情形可二擇一。但限建築物5樓以下平屋頂卻是必要條件。也就是說一旦民眾住在6樓以上,你家漏水漏得再嚴重,建管處也不會去管你的死活。

 

潘懷宗議員詢問建管處為何對“5樓以下”這麼的堅持?建管處表示當時是依據內政部64.8.20台內營字第642915號函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包含:六層以上之集合住宅(公寓)。因此六層以上之建築物在消防與救災等相關規定都較為嚴格。建管處為求方便,便直接限定僅5樓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可設斜屋頂。

 

今年4月中潘議員再次詢問建管處後續辦理情形,建管處表示經邀集相關單位會商後,目前正在擬定修正條文草案。據建管處表示目前建管處計畫是能開放12樓以下建築物都可於平屋頂上建造斜屋頂,但由於消防局希望能限制在10樓以下,因此仍有待相關單位會商。市議員潘懷宗雖感謝建管處從善如流,但仍希望建管處能加速進度,因為對民眾來說每到下雨天就是痛苦的開始,建管處每拖一天人民的痛也就增加一天。潘議員提供幾張民眾住家漏水情況的照片,希望建管處能切身感受民眾的痛苦,加快相關研議流程,讓台北市民能早日免受漏水之苦。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pan710&aid=1833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