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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8 15:21:56瀏覽1694|回應1|推薦0 | |
民怨沸騰!機車停不得也? 停車場告示擋道!路燈擋道!路樹擋道! 長久以來,台北市市民最大的困擾之一,就是停車位一位難求。並且,到96年8月止台北市機車已有一百零五萬七千八百五十九(1,057,859)台,以台北市民人口262萬來說,平均約2人就有一台機車。 然而,台北市政府為解決機車佔用人行道等問題,故規劃機車停車彎,以期望能夠以人車分離之作法,還給行人與機車各自通行空間。市府首先於88年10月開始在仁愛路1段到2段人行道設置機車停車彎。並陸續在台北各路段設立停車彎。 就資料顯示,到96年8月止台北市機車停車格數量計有127,825格(戶外收費停車場:12,592格,路邊收費停車場:7,350格,路邊未收費格位:107,550格)。由此觀之,台北市機車數目遠遠超過已規劃之停車位數目。 然而,就在停車位嚴重不足,且寸土寸金的台北市街頭,竟然還有停車彎遭到市府設施的佔用。首先,本席發現就在市議會旁邊的逸仙路機車停車位上竟有公有停車場的告示擋道!(圖一)由圖中可以很明顯的看到,機車族為了停車位,不得不將機車『塞』入停車彎中,然而在左右兩側都有機車的情況下,本席認為除非車主如大力士般能將機車整個抬起,否則應該是無法將機車牽出的吧!(圖二) 本席在此請教停車管理處,若是停車彎之規劃是為了滿足機車族之使用,那為何要還設置停車場告示牌佔用機車停車位?難道就是自家的地,所以可以胡作非為嗎?更誇張的是,還敢設置在台北市議會旁,難道以為沒有任何人會看到嗎? 除了停車場告示擋停車彎外,本席還意外發現甚至路燈也參了一腳,同樣的因為路燈擋道,根本讓其他機車無法進入停靠!(圖三)。本席不禁大為好奇,難道市府施政作為在各局處間都不協調的嗎? 事實上,衝突是可以避免的。根據本席向公園路燈管理處詢問結果,依據不同燈桿高度而有不同的路燈間距離(路燈高度 然在這路段中為何還會有這樣的問題?根據本席查詢結果,公園路燈工程處表示逸仙路之路燈乃是在89年8月裝置。而新工處表示機車彎是在 另外,在北市健康路上也可看到路樹擋住機車停車區的情況(圖四)。在圖片中,可以很清楚看到因為路樹擋道,所以導致機車難以停入,本席實在無法理解,既然這樣又何必畫出機車停車區?既然考量到周邊停車需求,那又何必一定要挑有路樹擋住的地方?這不是矛盾嗎? 從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主要的問題核心,就是市府各單位各行其是,絲毫沒有思考到別人的需求!機車停車彎不是被停車告示牌阻擋,要不就被路燈擋住!甚至還有因為路樹存在而無法進入!如此的機車停車設置區,突顯市府施政缺失,貽笑大方。日後應盡量避免,並逐步改進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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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