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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6 03:53:25瀏覽2518|回應24|推薦111 | |
憋了兩天沒空下筆,但實在看不過,連兩診再累也要說句話。 兩性關係是否要以法律來規範都未必重要,法國目前的總統候選人Segolene Royal便是典型的法國不婚族單親媽媽,現代社會提倡守貞,試問有幾個學生聽得進去? ' 除非男人的性器官也包上處女膜,不然信誓旦旦曰"男孩也要守貞"的女立委,如何說服我們這不是"再度以貞操或貞節牌坊來壓縮女性價值"? 要提倡提昇的,是對性行為的認識與評價--
當以上觀念深植青年男女心中,一時衝動不避孕的性行為現象才可能降低,先生不配合戴保險套的機會才能降低(已婚的墮胎並不少見....不知為什麼便不受重視?) ,墮胎的需要性才可能降低。 ' 這個問題在於價值觀的改變,而不是法律所能夠規範,因為對於性行為與墮胎的法律規範只有讓一切地下化,更加危害弱勢的女性。還有許多狀況,是男性不要孩子不要婚姻,家庭無力扶養,如果沒有良好的配套措施,女性只會繼續被懷孕問題壓迫命運。 個人認為「不贊成墮胎」與「要求墮胎者要思考幾天」是兩個議題。如果我們能使以上觀念成功推廣,自然減少需要墮胎的狀況。然而,大多出現門診的女性要不要留下孩子早有定見,當醫師盡職時,應該討論是否有非墮胎不可的狀況,更佳的方式,是由醫院指派社工人員來與她討論現實問題。 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自己人生走向的權利,強迫增加的思考期,其實使許多快到懷孕七週原本可以服藥的女性,被迫轉到地下拿黑藥流產,或是只好改以比較傷害子宮的方式流產--型式上在保障胎兒生命權,卻忽略了成人女性的安全,更不要說者完全蔑視了女性的獨立思考與判斷能力。 更讓人啞口無言的是,竟然是兩位女性提出這樣的條款,用「泛道德」的態度來解決兩性上不平等的問題,實在匪夷所思。 ' 當我這樣寫時,其實是萬般不捨被迫離開人世的小生命的,身為教徒,我更相信民主與自由的時代,不應以一己之認知套用於其他人身上,除非涉及的是普世價值或真道德。宗教與法律應該"幫助"人減少墮胎的意願與機會,而非"強迫"他人延期,大開人本的倒車。 引用文章反對無三小路用的”守貞”教育入法(夠屌的男人才能看) ( Segolene, the new feminist icon, 沙崗女士, 新女性主義者典範.. 與Hollande是”partener非夫妻關係”) P.S.補充一下我要說的重點 反對守貞教育不代表贊成性開放, 而是反對社會對性與愛價值觀的僵化與一元化 正如法國男女性的不婚關係 不代表他們性行為混亂, 而是挑戰了結婚是否法律化的思維, 當人的道德意識足夠, 自然要對一段關係與其結果負責 如果婚姻法律可以被質疑, 婚前守貞觀念自然受到挑戰, 但我只能一再在此重申, 我個人反性欲與愛情脫勾, 反對為性而性....但我不認為我們應該有權利決定社會對這些事的標準~~尤其在這種標準容易導致女性價值被矮化扁平化的社會, 在只能檢視女性有無守貞卻無法檢測男性的時代 我不認為講求性自由的女性特別不堪或偉大, 正如我不認為講求守貞的女性特別不堪或偉大,在能保護自己的前提下, 這叫做"個人自由", 而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 教育與法律的目的是幫助人在社會生存~~如何保護自己, 而代價又是什麼?~~而不是一綱一本地教人只能怎麼過活. 在診間, 我從我們的女性同胞學習到了, 性行為這件事的發生有多少種面相, 而我們都必須學習去尊重它而非一定要批判它. 願妳們都得到心目中真正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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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