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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2009/09/06 03:15:31瀏覽9220|回應27|推薦160

今年8月,一個兩度性侵案服刑的男性再度於白日性侵女童,報載:“17年前,這名男子因為性侵案被判刑7年,假釋出獄不知悔改,再度犯案被判10年,假釋審查委員卻認為,他在獄中表現「正常」,同意二度假釋,出獄戴電子腳鐐。法界的回答是,因為受刑犯工作權而不必白日配帶電子腳鐐。 

'

報載:今年6月,另一花蓮縣性侵害假釋犯楊姓嫌犯,今年四月戴上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檢警前天傍晚發現他脫下電子腳鐐,不知去向,已發布查緝搜尋。警方請婦女小心自身安全。他民國90年潛入民宅行竊、性侵女主人,判刑18年,入監服刑,去年8月假釋出獄。 

報紙又載:同樣配戴電子腳鐐的華岡之狼,昨天上午即接獲檢警追蹤電話;他態度坦然地說:「內控的力量,遠比電子監控還重要!」華岡之狼假釋第一天起,即配戴電子腳鐐接受檢警監控,須配戴到明年五月。這段期間,他跟隨輔導他長達十年的牧師黃明鎮,在信望愛少年學園為青少年課輔。「不能一味用制式化的公權力來管理,久了,人也會放棄!」黃明鎮說;他建議相關部門對監控的假釋犯,應投入更多人力,與志工配合,去聽他們心聲,了解他們的想法。 

認識一個女孩,從婦科問題看到失眠門診,她刻意遮掩美麗白皙的手臂內側佈滿不下二十條的傷痕,數次後才被醫師看見,都是酒後割的。 

其實意不在自殺,而是心中無解的痛楚,在自殘當下才能用另外一種疼痛覆蓋過去。 

這是幼時被親人性侵的孩子,陪同的母親表情無奈,覺得那麼多的心理諮商,還是弄得不停急診,割斷韌帶住院。 

她說,她這半年好多了,事情已經十來年,她還是一次又一次在憂鬱症與自殘的行為中打轉,一心寄託會打人的男友,直到分手之後才慢慢力圖振作。 

但她問:「一直走不出來,怎麼辦?連看到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都沒有辦法看下去。」 

「不必以"觀看得下類似情節的電影電視"來證明自己走出去了,也不必"證明給任何人"看自己是否走出去。」她其實很棒,主動與會使用暴力的男人分手。 

「孩子,我不是專家,不管之前誰教了妳什麼,我個人的認知是,痛苦永遠不會過去──它只是淡了,或暫時遠離。感覺痛苦回來,是正常的。不要害怕。不想看的絕對不要看,妳沒有必要用這樣來測試自己是否堅強。能夠走到這一步,想到這一點,就一定是堅強的。」 

而妳隨年齡而增加的智慧,能帶妳離開這個漩渦深淵──妳一定要相信這點。」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這些,字字發自內心深處:「而且,能夠救自己的人,只有自己。」 

「我知道,即使心理諮商師充滿愛心,妳可能總覺得她無法真正了解那種痛感,與其他人相處也有著隔層膜的疏離。」女孩猛點著頭,她一滴淚也沒有掉,其實非常堅強。而醫師正努力地,想在短時間內說出最多的有意義的話。 

「而那些不能說出口的痛,讓妳把感情寄予少數知情的異性。不堪的遭遇,更讓人難以辨別他對待妳的方式哪些是不應該的──因此總有一段人生路,要走得跌仆癲狂。」 

「但妳很棒,從與男友絕交那一刻,已開始跨出了拯救自己的第一步,要行動,要出門與人互動,強迫自己脫離獨自一人耽溺負面思想的情境,你的每個努力都是對加害者的最大訕笑!」「妳真得很棒,妳要相信自己很棒,沒有被徹底打倒,妳要努力尋找每一天日子裏的好的事情,記下來。」  

女孩睜大了眼,她外表聰敏美麗。「對ㄟ,為什麼妳都知道這種感覺咧!我的心理諮商師都說不出這些。」 

醫師笑笑:「年紀總是癡長些,會多知道些。」醫師沒有說出口的是,方才的那幾句話,需要花費泰半人生的反覆省思才能得到。接下來的豁然開朗,有時還需要更多的跌仆與癲狂。復原的路,有時就是一個人生那麼長。 

總認為,受害者有權不原諒加害者,甚至有權恨他,只要這個力量,能讓他/她們活下去。 

活下去了,才有希望。 

不恨,或是原諒,那是活了之後的事。 

醫師祝禱她能看到自己的美麗,越來越願意深呼吸,甚至最終能夠以助人代替哀愁來療傷。 

我不知道我們的檢調法系統是否看見過,任何一個性侵受害者的心路歷程?那種冗長無望的自暴自棄,溺水窒息的孤寂虛脫。 

一次性侵,毀去一個人生,甚至一個家庭。

身為女性,比起被侵犯之後無止境又難收成效的心理輔導,比起那百萬補償金(性侵害被害者可申請百萬補償金),我們更需要的是──政府法界真正落實對已知犯罪者的預防措施,我們需要安全與尊嚴。 

當公設制度連已知犯罪者都只顧"放人"卻沒有"輔導"、無法"預防"其未來再犯;當公設制度把"二度定罪入獄"者的日間工作權擺在其他無辜者的人身安全與一生福祉之上時──我不禁要問,這樣的制度叫不叫「毀人不倦」?有沒有「涉嫌協助犯罪」? 

性侵害加害人家庭結構探討指出,民國941月到4月性侵害案件通報數達2,115 件,平均一天高達17 件性侵害案件發生。黃富源等(1999)指出國內實際發生件數應為報案的710 倍。 

上文指出:性侵害已侵害到個人的生命權、自由權及性自主權,且性侵害為一特殊犯罪,它不僅是一種性犯罪,更是一種暴力犯罪,在犯罪過程中,加害人可能會對被害人加以攻擊、虐待等殘酷之手段, 導致被害人生理、心理受創傷,甚而影響相關人家庭破碎。 

而台灣在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處遇過程中,家庭層面並未參與。有些學者論點已支持家族治療模式的需求性,認為家庭對任何一個人來說都是重要的,對於性罪犯而言,無論是在獄中或是服刑後,家庭的態度及支持系統對他們是有相當的需要性及影響性。 

既然研究已經了解台灣性犯罪者的身心治療家庭(甚至社區)層面並未參與,至今尚無法排除社區恐慌設置治療專區(軍醫院收治性侵犯 ),法律怎麼能在後援不足的狀況下,輕易仿傚國外的電子腳鐐措施?東華大學臨床與諮商心理學系教授陳若璋提及美國近年來對人權的概念,已調整為考量社區安全,超越受刑人的人權

陳教授說:美國佛蒙特州觀護人員,進行性侵害假釋犯家訪及監控。這些佩帶槍枝、手銬的觀護人員不僅有權隨時進入強暴犯、亂倫父親及戀童症者的住所,並可搜查其電腦、影帶內容,而且觀護人員不時詢問假釋犯參與治療的情況。美國佛蒙特州對性罪犯的治療處遇系統可說是模範,採用從監獄處遇逐漸轉移到後續社區處遇及監控的理念:亦即受刑人在完成監獄治療後,逐漸在密切的監控、限制的條件下到社區展開工作及生活,晚上仍回到監獄。若表現良好,則慢慢轉移居住至中途之家、並開始定期且密切的社區心理治療,同時與觀護人員定期會面,確認能適應社區生活並控制其犯罪行為。 

從另一角度來看,讓我們想想,假釋審查委員是哪些人組成的?就算是研究教育與心理的學者,這樣的專業背景,真得足夠分辨一個"服刑期間無緣犯罪、為出獄假釋必然保證不再犯罪"的性侵犯是否真心悔改嗎?我想許多學者也不喜歡依照這樣的主觀證據,就來背負社會許多無辜受害者的未來命運罷!?難道沒有客觀的評估標準嗎?其實是有的!

英國初步研究可知性侵犯假裝不再犯的機會約為十分之一。英國全國監管罪犯部門(National Probation Service)正考慮用"測謊器"定期監察性侵犯釋囚情況,以防止其再犯。他們進行一系列的試驗,在英國3個郡測試了30名性侵犯釋囚後,防止至少3起新的性侵害犯。此外另有"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鄭瑞隆博士"性侵害犯罪之處遇與再犯預測問題"一文指出,性罪犯幾乎都會對於犯行否認或嚴重地說謊,避重就輕。因此,藉用科學化的儀器對性罪犯進行性偏好(sexual preference)檢測與性偏差反應(deviant sexual response)的測量實有必要(Barbaree, 1990;Maletzky, 1991)。此作法有一點類似偵察人員對於刑事違犯的被告進行測謊一樣,有助於釐清疑點,並對性罪犯之說謊之處加以挑戰。常用的儀器是"陰莖體積變化測量儀"(penile plethysmograph)及附屬的監視與圖示器材。在診療間或實驗室裡,施測人員協助性罪犯將軟橡膠水銀測量套環套在其陰莖的的根部,測量儀將自動紀錄受測者之陰莖體積變化情形。 

感謝黃明鎮牧師對華岡之狼的長期輔導,但是有多少性侵犯能得到密切與長久的心靈洗滌與支持呢?

 

如果你看過一個被性侵過孩子的掙扎、痛苦,你或許也會同意,在社會輔導制度尚無法建全的情況下,性侵犯假釋審查委員們,請審慎處理每一個案件,不要只如華岡之狼案件,在媒體注意時,才嚴謹三思

電子腳鐐 98人戴過12人使用中

電子腳鐐監控 怎麼知道人跑了?

戴鐐快2 華岡之狼:內控力量比監控重要

 性侵假釋犯甩掉電子腳鐐跑了


電小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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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12:36
Dear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特前來恭喜您所發表「你是否看過?性侵受害的孩子在哭泣」一文,已經登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意見評論|城邦論壇,歡迎有空前往觀看。^_^

非常謝謝您的好文分享,此推薦是利用轉址的方式連結到您的文章。如此文有原因不希望被推薦,請到電小二訪客簿留言,會盡快協助取下。

電小二

p.s.1. 社會常要人在罪犯道歉後原諒對方而後, 才算走出去陰影; 但是對於活著都困難的人, 我寧可建議他們去恨, 以恨作為生存的力量, 等到活了之後, 心情小小穩定時, 再慢慢慢慢學著"好好活", 因為太恨, 會傷身傷神, 如此下去, 你的一生還是被對方打倒.....對自己好的方式, 就是忽略、看不起那些沒有水準不值一顧的罪人....真正活出屬於自己的光采。不必一定原諒, 但也不要讓恨纏身.

p.s.2. 性侵害歷史可能與人類史一樣長, 對於性侵害本身的預防與衍生的問題更是個巨大難以完善的議題, 今日男女朋友與夫妻間的性侵害都是成立的, 我們現有"性侵害防治法"約4-5年, 至少現在在後續醫療幫助上已經逐漸完整, 但是預防永遠需要社會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投入, 給予正確的教育. 這點, 在那些身處問題家庭與資源不足的孩子,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我期待學校能做到...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正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p.s.3.現在的救援系統日益完善中, 全民都要學會勇敢拒絕, 受害時也要勇敢求助! 風氣的封閉是讓許多受害者選擇沉默的原因, 但是時機一過,證據也就難以收集!傷害賠償都不見得拿得到. 受害時請第一時間不洗滌→→直接到各大醫院急診報到→→會有社工陪同→→ 照會婦產科治療預防疾病與懷孕→→照會女警隊.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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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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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勇(ayo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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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
2009/09/06 12:05
似乎只有 加害者 受刑人在爭取
(因為既然敢做 當然敢爭取)

受害者往往只能 忍氣吞聲
(因為受害者 不想再提起 免得二度 三度災害  ................)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35 回覆:

許多失當的行為, 包括瘋狂購買, 飲食

常人都無法自控

性侵的人在法治之下還犯罪, 意志更顯薄弱

因之沒有配套空想以腳鐐處理性侵的人

非常不負責任


安歐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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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2009/09/06 11:11
治療性侵犯的最佳方法是:宮刑。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41 回覆:

其實有針可以打, 只是我們當局連這點都覺"不人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6/today-so1.htm

專治性侵犯 南韓化學去勢診所開張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外電報導〕南韓第一家為性侵害犯人進行化學去勢的國營診所15日開張,南韓正式加入幾個實施「去勢」刑罰的國家。

藥療方案 供犯人選擇

南韓司法部發表聲明說,結合藥物、荷爾蒙與其它方法的治療方案,將提供給選擇接受治療的強暴犯與戀童癖者,以降低他們的性衝動。

南韓司法部官員說,這個治療方案目的是要防止再犯。

這間診所設在首爾以南約160公里公州市的「國立刑事精神病學研究所」,現在約能收容治療100名性侵犯,預計明年收容人數將擴增至300人。司法部反犯罪計畫局主任何相久(譯音)告訴法新社說:「這是本國第一個類似的診所。」

若拒接受 刑期將延長

他說:「性侵犯可以拒絕接受這種治療,但這將延長他們服刑的期間。」根據南韓法律,性侵犯得入獄接受治療長達15年。

化學去勢 須心理治療

南韓執政黨和在野黨31名國會議員是在2008年9月8日,為防止兒童性暴力,向國會提交引進藥物療法的「預防和治療兒童習慣性性暴力犯罪」的相關法案。

這項法案是針對「以13歲以下兒童為對象、習慣性性犯罪者中具有非正常性衝動的性倒錯症患者」週期性地使用化學荷爾蒙,從而減輕他們的性慾望。

違反療法 判刑或罰款

「化學去勢法」的藥物治療方法需要檢察官獲得性暴力犯罪人的同意後,在治療監護所實施,同時搭配一定的心理治療。如果治療對象違反療法內容可被判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繳納2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美德等國 早行之有年

事實上,針對有「戀童癖」的兒童性暴力犯罪人實施藥物治療法,已在部分西方國家行之有年,包括加州的美國數個州、瑞典、德國、丹麥、澳洲等。


be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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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轟動美國的擄11歲女孩拘禁18年案件
2009/09/06 11:03
不是也是假釋的性侵犯做出來的嗎?

馬丁諾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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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只性侵
2009/09/06 08:56

性侵是男女間不對等權力的極端展現, 次於性侵的, 還有日常生活裡隨處存在且隱而不顯的騷擾.

幾位女同事曾找我談過被男性同事或主管騷擾的經驗, 想檢舉, 既沒人證更沒物證, 怕檢舉後官官相護被反將一軍, 也怕反被貼上"還不是因為妳太XX"之類的標籤; 不檢舉, 每天都生活在某種陰影下, 生怕有任何和那人碰面接觸的時刻, 偏偏又避免不了 ......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13 回覆:

不怕被貼標籤

是每個人走出社會制約的關鍵罷!

我對於社會能否停止貼人標籤比較絕望

但對於人的"自救"能力還是充滿希望

身為女性, 建議單身女子不怕被貼標籤

畢竟都21世紀了, 我們不要被自己的恐懼嚇到


雪人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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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這樣說
2009/09/06 08:00

這就是為什麼我謹守著女兒的原因,亦步亦趨,教她一切可能的自保。

走出,需要靠自己願意,我在部落格也這樣說:

人生中唯一不變的就是要不斷做抉擇然後面對結果 ,朋友再好,也會有幫不了的死角,自己是那個唯一能夠送自己上天堂或下地獄的人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03 回覆:

我也很"怕"生女兒呀


看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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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讓人痛心的問題
2009/09/06 07:09
國內現在對於性教育,不知道能不能公開談。但一定要教小孩(男女生都要)知道如何保護自己。性侵犯有些加害人是陌生人或累犯,但熟識的人也不少。很多性犯罪者利用網路誘騙青少年,治安單位有對策嗎?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14 13:01 回覆:

我們現有"性侵害防治法"約4-5年

至少現在在後續醫療幫助上已經逐漸完整

但是預防永遠需要社會學校與家庭的共同投入

給予正確的教育

這點, 在那些身處問題家庭的孩子

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我期待學校能做到...期待教育部把預防性侵害當作自己的責任

不要去搞啥有品運動, 實際一點

.因為學校是這道防限最可能有效率的部份


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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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話題
2009/09/06 03:33

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 協助性侵害受害者早日從創傷復原,能走出自責、羞愧陰影,活出尊嚴與自信。
■♀醫楊曉萍(albertineproust) 於 2009-09-06 03:41 回覆:

一直很感謝勵馨, 蒲公英, 兒福等基金會多年來不間斷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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