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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故事酒店曉玲第十八集
2010/05/22 19:01:41瀏覽557|回應0|推薦33

都市小故事酒店曉玲第十八集

 

作者\\飛燕990521 

 

張董大老婆阿玉沿路哭到家,她的女性好友看在心裡替她到非常難過,又氣她那麼不爭氣,真心的告誡她:「既然妳那個沒良心的丈夫,都已經不要妳,妳還為他哭的那麼傷心,太不值得,即使回到妳身邊也枉然,有體無靈魂,妳還要這種無血無眼淚的人幹什麼?」

   

    阿玉擦了那兩行的淚珠兒,把臉上的妝都給糊了,說:「要不然,我現在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她朋友嘆了一口氣,勸她放聰明一點,說:「此時此刻先到本地的調解委員會那邊投訴,那邊會通知妳老公協調,到時候,妳可以要求多一點贍養費,叫他如要跟那個賤女人在一起,那就把房子不動產等都登記在妳名下。倘若他不答應我們在委託律師告他始亂終棄。」

 

接著又說:「老實說為了孩子不要做得太絕。再說他是老謀深算,假如他聘請會辯護的律師出面辯護,你也未必有突算。」

 

阿玉把頭微微上揚,深深的吸了口氣,音調已是有氣無力的說:「我現在真的心裡亂糟糟,六神無主,也許就按照妳說的去辦,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此時也只有妳可以幫我的忙,就請妳的多擔待一點,幫我處理,看如何辦對我是有利,妳就幫我辦了吧!」說完淚水又是忍不住的掉了下來。

   

   她好友看到她如此的狼狽樣,搖了搖頭說:「我再不幫妳要幫誰啊!我一定挺妳挺到底,幫妳出口氣。張某某竟然為了一個酒女跟妳翻臉,在眾目睽睽踐踏您的自尊,我實在看不下去了,為妳打抱不平。」

 

這些話就像一根根的針再度的刺進了阿玉的心窩,讓她又是一陣陣的痛,也許淚水喚不回了丈夫,也許嘆氣也解決不了眼前的困境,阿玉說:「我再也嚥不下這口氣,中午妳就陪我去調解委員會申訴。」在轉念間,似乎讓她變得堅強。   

    經過阿玉這一鬧,反而讓張董這次真的吃了秤陀鐵了心,離開住處立刻去附近診所驗傷。準備應付她老婆的提告,作為有力於他的證據。

 

「抓姦」這兩個字對一個男人來講,是有損他的名譽。據兩性專家,與及徵信社統計說:男性外遇,對方妻子報案抓姦通常婚姻都毀了。反而讓他能大剌剌把外遇對象公開攤在陽光下。除非真的不要這段婚姻,將此方法作為結束。否則大多數,都是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男人反而覺得內咎,不敢張揚,外面的女人,也只好作為地下情人。感情之事見人見智,誰也不敢說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觀念。俗諺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感情債更難處理。    

    

   這幾天她暫時安排和曉玲一起住台北知名凱ㄨ飯店,白天再搭乘高鐵去科學園區上班,

就在他上班的時候,秘書小姐接到張董桃園家鄰近的調解委員會,民事調解庭寄來的通知單,要張董在下個月五月二十號到達,當天早上十點整。秘書遞了份通知書給張董不敢多問,只是有點吞吞吐吐的說:「是、是,張董夫人申請的。」公文放在桌上,趕緊的調頭走人。   

   

    張董接過來詳看,嘆了一口氣,腦子入了思索,想了想,說:「也好,省得請律師斡旋,不必舟車勞頓的上法院開庭。看在她是孩子的母親份上,我就盡量配合,到時候我能力所及能給多少再說罷,」其實張董也並不是,我們想象中對老婆那麼無情,他們之間彼此的思想差異甚遠,因之彼此產生的芥蒂而不和諧。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夫妻吵架暴發起來,口出惡言都沒有好話,導致今天鬧到要離婚,真讓人感慨不已。

 

調解會按規定會在收件後15天內安排開會,比起法院訴訟的程序,從遞狀後第一次開庭,要等一個多月的時間,調解既迅述又有效率。在這個忙碌的工商時代,算是一種便民的管道。

 

這一天,張董準備到調解會與她大老婆協調,他吩咐曉玲留在飯店等他,他一個人去就好,以免他大老婆看到曉玲再度抓狂。

 

曉玲看了看張董,像個小女孩似的點點頭說:「嗯!好!我在這裡草擬接店後重新開張事宜。」

  

    接著就是嬌嗲的語調說:「老公您辦好一切手續後,要早一點回來喔!」還不忘特地叮嚀張董幾句:「要為我們將來多想想,別讓阿玉姐便宜給佔盡了。」此話語帶玄機,表露出不想給大老婆得到太多利益,她心裡的奸貪可想而知。

 

張董笑了笑,那會聽不出曉玲想說的是什麼呢?說:「好!我會盡快回來陪妳,我的親愛寶貝,妳要乖乖喔!」臨走時,在關上門還不忘了向曉玲揮揮手說再見,狀似親蜜。

張董到達時,已看到他大老婆與她女性友人先到,看見張董一來,阿玉立刻擺著一張臭臉給張董顏色看。

   

    調解會是個動之以「情」,說之以「理」的地方,所以調解和事人員叫他們需要對方填寫必要的規章,還有他、她們協訂後的約章俱有法律效果。

   

    張董要求孩子監護權,他老婆要求房子過在她的名下,兩千萬元精神賠賞費一次付清,他才要與張董離婚,附加每月十萬元贍養費。

  

    經過協議張董同意,桃園那棟房子過戶給她、兩千萬元精神賠償一口氣答應一次付清。唯獨贍養費喬不攏。張董這時候有點生氣說「:妳以為我億萬富翁嗎?要嘛!每月贍養費五萬元,付到妳嫁人為止,孩子我會帶回高雄老家,給我父母帶。孩子教育費、生活費不用妳負責,要就一句話拍案決定。」

 

在一旁的公證人說:「可以啦!這位夫人,您先生待您不薄了。」

   

    阿玉的好友在一旁幫腔向阿玉擠擠眼,悄悄說:「好,反正妳有房子、車子,兩千萬元的現金,加上個人的私房錢,夠了!」還故意聳動她減肥後,恢復苗條那怕沒人要,她故意揶揄給張董聽。

 

無可奈何,而似乎這樣對她而言,已是最好的情況了,阿玉也只有點頭答應。就此兩人完成協議,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兩人就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手續,結束一段不善姻緣,從此以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PS:親愛的讀者,張董和太太已經結束婚姻了!接下來張董和曉玲繼續走下去嗎?裝淑女的曉玲真的會乖乖的和張董在一起嗎?張董到後來情歸何處?下一集待續!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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