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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藍擋陽光法案(財產來源不明罪) 貪腐最大幫兇 !
2010/07/28 19:06:07瀏覽1620|回應1|推薦81

2010/07/28 18:56

2008-8-31
 
藍擋陽光法案 貪腐最大幫兇

記者黃維助/特稿

「百日怒吼、全民站出來」遊行昨登場,訴求之一就是要陽光。的確,當前陽光法制殘缺不全,長期掌控國會多數的國民黨,不僅未建構完備的陽光法制,反而政黨私心作祟,致令不少陽光法案迄今仍烏雲罩頂。

 

防貪腐、追求廉能的清明政治,是民主的普世價值。雖然貪污治罪條例、政治獻金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遊說法等均已立法,但公職人員以權牟利、貪腐風潮並未杜絕,陽光法制完備性不足,是無法達成政吏清廉之因。

 

前總統陳水扁捲入洗錢疑案,外界才驚覺當前法令無法有效遏止層出不窮的貪瀆行為躺在立院待審的陽光法案,包括規範政黨組織、財務的「政黨法草案」、增訂各層級參選人接受政黨捐贈政治獻金上限的「政治獻金法修正草案」、擴大民代利益迴避範圍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草案」、政黨初選納入選罷法規範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增訂擴大公職強制財產信託對象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修正草案」。

 

這些亟待推動的陽光法案,不是修法牛步化,就是遭藍軍杯葛舉例來說,政黨法草案是馬總統擔任國民黨主席時提出的四大陽光法案之一,但此案卻始終無法完成立法,說明藍軍寧防政黨法過關,也不願面對綠軍訴求的追討不當黨產條款。

 

再談政治獻金法,綠營主張增訂各層級參選人接受政黨捐贈政治獻金上限,但上會期表決時遭藍軍強力反對;擁有不公不義黨產的藍軍,封殺「限制黨產拚選舉條款」,又豈是公平的政黨競爭作為?

 

來自人民要陽光的怒吼聲浪,藍軍如仍置若罔聞,持續在國會扮演陽光法制健全化的阻攔者,將會是貪腐者的最大幫凶。

(自由時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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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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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
2010/07/29 06:11

小肉球曾提到馬英九搞廉政署乃浪費公帑及捨本逐末,好好通過這一條法案就成了!

坦白說,在國會,藍色立委和綠色立委都完全不願意通過它,因為無論藍綠立委均屬地方土豪,極怕通過這條法規會打到自己和自家的人脈與錢脈關係。

一言以蔽之,這些藍綠立委都見不得陽光。

再坦白說,馬英九曾經努力推動它,拼命想推動它,可是它是立委的「禁忌」,即一塊無法搬開和跨越的巨石。

無論如何,08年初,台灣人民給予國民黨其mandate(即民意所歸),那是民意的委託,其中絕對包括這一條法案,所以才用選票讓國民黨變成國會的絕大多數。

現在,情況怎麼樣了呢?很簡單!

國民黨這國會絕對多數已經證明它絕對辜負了民意的委託,扁時代已為明日黃花,今日的國民黨必須對台灣貪腐負上絕對的責任。

這筆帳應該算在全體國民黨的頭上。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