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冷眼集/獨立的司法...冬烘的法匠 ... 離譜的判決...
2010/08/25 20:32:50瀏覽712|回應4|推薦89
冷眼集/獨立的司法 離譜的判決

司法是獨立,而非孤立」,近來出現不少離譜的判決,包括一些貪瀆案、性侵案承審法官的看「法」都受到嚴重質疑 。這些法官到底有無問題不宜遽下定論,但法官在判決時如果引用法條不當或判決失去準頭,或判決一旦與社會認知常情脫節,難免出現爭議,這對司法絕對有傷害。

 

最近甚受議論的判決,如陳哲男、何智輝等人貪瀆案,都引起軒然大波,其中何智輝案已查出法官收賄枉法裁判。近來一些性騷擾案、性侵案判決也常出現有違常情的情況,例如彰化一名男子伸出鹹豬手,偷摸一名女性的胸部達十秒,法官卻認為以這麼短的襲胸時間不足以引起被害人性慾,無法構成強制猥褻,所以判決無罪。這項判決曾引起各界譁然,直批判決「不食人間煙火」。

 

高雄地院對6歲女童被性侵案的判決也是爭議甚多,法官最後採信被告未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女童意願的方法性侵,因此變更起訴法條輕判。儘管法官認為是法條適用的問題,但一個才6歲的女童如何懂得反抗,部分法界人士就舉「民法」將7歲以下幼童界定為無行為能力者,應由父母代為表達意思,但此案例卻要求受害幼童須有自主表達性,「實在不合理」,根本不足以對加害人產生嚇阻效果。

 

司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不能只完全沉浸於書籍及死板板的法條中,和社會完全脫節。就有法界人士說,「司法不能孤立,而法官也要與時俱進」,如此判決才不會招惹爭議。

【2010/08/25 聯合晚報】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b9409y&aid=4353241

 回應文章

史堤夫(罪惡滔天,暴政必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知法玩法,該判鞭刑!
2010/09/02 03:52
判11年叫重判嗎? 知法玩法,該判鞭刑!

法官公職不同於一般人,該知所份際, 堅守職位倫理,悍衛司法的最後一道尊嚴!

這種收賄法官砍了他的頭 , 都不值得同情!
得勢不恃勢,失勢不餒勢,察勢不棄勢,順勢不附勢!





歐尼爾_唯一支持貪污舔共魯蛇乞丐藍!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前法官收賄百萬 重判11年定讞
2010/08/31 03:59

前法官收賄百萬 重判11年定讞

更新日期:2010/08/27 20:01

司法門戶自清又多添一筆,前高等法院法官羅紀雄,15年前審理毒品案時,因為收受被告100萬改判無罪,事件爆發後,羅紀雄涉及貪污遭起訴,如今三審定讞重判11年,成了法官枉法裁判首例,最高法院也將羅紀雄限制出境。

前高院法官羅紀雄,轉任律師後在桃園市設立律師事務所,傳出他三審定讞被重判11年,一個上午辦公室都大門深鎖。

羅紀雄是前高等法院法官,15年前承辦一件毒品案時,竟透過律師蔡登旺,向被告收受100萬,事後把一審的3年2個月改判成無罪定讞,但是貪污收賄過程,當時就被調查局監聽,連在重慶南路上交付100萬元也全程被監控。

羅紀雄在遭到檢方起訴後,更五審一度獲判無罪,審理的法官就是在陳哲男案遭收押的陳榮和最後羅紀雄三審定讞被重判11年,成了史上法官枉法裁判的定罪首例,而他當年收賄承審的毒品案,也將由檢方重啟偵辦。


史堤夫(罪惡滔天,暴政必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改正錯字!
2010/08/28 18:00
上下交相賊, 孰令致之?!
得勢不恃勢,失勢不餒勢,察勢不棄勢,順勢不附勢!





史堤夫(罪惡滔天,暴政必亡)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上下交相賊, 熟令致之?!
2010/08/27 05:50

這個判決實在不是普通的智障?!  一個六歲小孩尚無行為能力, 這是三歲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如果一個國家的司法人員只會背誦法條, 食古不化, 拘泥於法條表面文字所理解出來的狹隘意義 ....照本宣科的做判決, 而不懂得法條背後所代表的社會深層道德意涵的話,那麼法院也沒甚麼存在的”價值”了,可以早早關門大吉了!

因為人民實在沒有必要辛苦納稅...養一些只會傷害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拉機法匠!  

台灣的司法早已淪為不肖法官隨意自由心證或貪贓枉法的溫床,上下交相賊, 熟令致之?!   


得勢不恃勢,失勢不餒勢,察勢不棄勢,順勢不附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