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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Stupid!/性侵未滿14 歲孩童.. 應儘速修法納入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2010/08/25 20:21:42瀏覽928|回應0|推薦16

性侵改判 藍委憤慨批:法官Stupid!

更新日期:2010/08/25 15:57 記者蔡佩芳、邱珮瑜/台北報導

高雄地院輕判性侵6歲女童惡狼,引發網路15萬人大串連要求將承審法官免職。立法院司委會召委呂學樟認為,應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未來可考慮將審判品質納入法官評鑑。日前提案修改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納入保護的立委楊麗環則強調,孩子需要法律更多保護希望國民黨團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則召開記者會指出,十年司改從何智輝的銅鑼科學園區弊案、到法官輕判性侵6歲小女孩等罪嫌的案件中顯示,法官守則與檢察官守則根本無效,黨團即將於下個會期提出「法官及檢察官評鑑法草案」,正式訂定退場機制。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6歲女童遭性侵案,法官竟以「未違反女童意願」為由,輕判被告3年2個月楊麗環今天生憤慨批評法官判決「Stupid!」,她質疑6歲小孩心智還不成熟、不懂得拒絕,此一判例一出,未來性侵惡狼都會援引此例為自己脫罪。成年人還有抵抗能力、但小孩子完全沒有,法律不保護他們,還有誰能保護?

 

楊麗環日前與防暴聯盟共同提出修法主張,將性侵未滿14 歲之男女納入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她希望國民黨團能將該案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之一。

 

國民黨籍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謝國樑認為,不可能因為民眾的網路串連,將一名法官解職,但可透過法官評鑑委員會,對法官判決的內容是否合乎理論基礎,進一步判定。

 

民進黨團書記長潘孟安表示,黨團呼應民間司改會要求,主張設立法官及檢察官評鑑法草案,評鑑事由應包括具體不適任現象,除被動接受民眾檢舉外,也應主動定期進行全面性評鑑,且懲戒決定機關應包含多數非官方代表,避免官官相護。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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