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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3 19:07:31瀏覽587|回應0|推薦3 | |
財產來源不明罪藍委:不適用民代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 2008.09.22 03:05 am
行政院會上周四通過「貪汙治罪條例修正案」,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條款。立院藍營對於這項修法案持保留態度。立委呂學樟主張,適用對象應限縮為涉嫌貪瀆的公務員,將各級民代排除在外。 對呂立委並不瞭解,上網看看,原來是新竹市選出的區域立委。長久以來,「利委」這一稱號一直加在某些立委諸公的頭銜上,現在有這樣一個機會讓立委諸公們,能揚濁自清擺脫「利委」的封號,居然有立委持保留態度,甚至於反對這項修正案,不是讓選民大啟疑竇,是否這些立委有何不可告人之處? 至於,部分立委表示,立委並無行政決策的權力,不至於有貪瀆的可能。這種話騙騙3歲的娃兒吧!立委們一個法案的制定、修改或廢止,可影響多少百姓的身家性命?可為企業帶來多少的利益或損失?甚至對某些特定團體掌握了生死存亡的影響。這些甚至比擁有行政決策者的權力,帶動的影響力還大、還廣、還深。所以不要再說一些侮辱選民智慧的言語,我們將拭目以待,看看到底那些是「利委」?那些是「立委」?屆時用選票來清掃一下,望「利委」諸公們萬勿自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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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