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婆塞戒經卷五》雜品之餘──第十九
「若說殺生祀祠得福,是義不然。何以故?不見是人種伊蘭子生栴檀樹、斷眾生命而得福得。若欲祀者,應用香、花、乳、酪、酥、藥。為王追福,則有三時:春時二月,夏時五月,秋十九月。」
佛開示說:如果有人主張想要得福報,應該殺豬、宰羊來供養鬼神,但這個道理是講不通的。為什麼呢?因為從來沒有看見有人把很臭的伊蘭樹種下去以後,可以生出很香的栴檀樹。同理,斷眾生命而得福德,這是不可能的事!因為殺害眾生是兇事,要得福德是吉事,用兇事而想要得到吉事的果報,那根本是顛倒。
若為亡者追福,這亡者一定是指落到餓鬼道的亡者;如果有親人他在世時沒有做過惡業,也沒有誹謗賢聖或正法,而且一生行善佈施,就可以知道他絕對不可能墮落餓鬼道中,那就不需要為他追福了!因為他一定會生在欲界天或人間,就不需要再為他追福,因為欲界天的食物比人間勝妙,他根本看不在眼裡的。
所以要超薦祖先時,要先判斷清楚他生前如何?應該生到哪裡去?需不需要為他超薦?要判斷確定親人真的往生到餓鬼道去了,才需要為他追福。這時就要看時節了,佛說有三個時節最好超薦:春天在二月,夏天在五月,秋天則是九月;因為這三個時節追福,餓鬼道的眾生最容易得到。
部分文章內容擷取自 平實導師《優婆塞戒經講記》第六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