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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04 18:21:12瀏覽1693|回應2|推薦37 | |
《優婆塞戒經卷七》業品──第二十四之ㄧ 『若王敕殺,侍臣稱善,是王與臣罪無差別。獵亦如是,若有垂終,其命餘殘有一念在,若下刀殺,是得殺罪;若命已盡而下刀者,不得殺罪。……若作毒藥與懷妊者,若破歌羅羅,是人則得作罪及無作罪。』 如果國王下令殺人,旁邊侍奉他的大臣們歡喜讚嘆說:『殺得好!』那麼國王與大臣們的罪是沒有差別的。因為那些大臣們有殺心,既然口中稱善(公然說國王下令殺得好)那就是有殺心,與國王一樣要殺死某人;所以讚嘆殺的人與下令殺的人,罪就沒有差別了。 殺業如此,狩獵眾生時也是一樣的道理。如果獵人遇到一隻動物,那隻動物即將要死了,剩下最後一絲的命(剩下最後的一念仍然存在),覺知心還沒有斷滅,獵人恐怕牠醒過來又逃走,所以就下刀殺死牠,那就得到殺罪了,因為牠還沒死。但死還有得探究處,並不是說他呼吸、心跳停了就叫死,這時還不到正死位,因為這裡說的未死是說「其命餘殘,有一念在」。人剛死時覺知心還沒有斷,心跳、呼吸都停了,但覺知心還在。並不是息脈停了以後,就是真正的死。所以覺知心還在:「其命餘殘有一念在,若下刀殺,是得殺罪。」 『若命已盡』,就是說覺知心已經不存在了。覺知心如果還在,就有可能復活;所以有人息脈停了以後,醫生宣布死亡;因為西醫常常會把眾生物化了,他們認為呼吸、心跳停了就是死了,就不再當作是人了!但呼吸、心跳停了,意根與意識都還暫時存在,只是不能對生人反應罷了!覺知心只要還在,他隨時都有可能復活。所以有人說某人死了又復活,其實往往不是死,只是很深的接近死亡的悶絕。 所以如果有人呼吸、心跳停了,醫師要幫他做器官移植,手術刀下手就直接割除了,其實仍是殺人,因為「其命餘殘有一念在」,意思是當事人還沒有真正的死亡,覺知心仍然在領受痛觸,只是不能表示他心中的意思而已。如果這時候下刀殺了,他就是得了殺罪了。 『若命已盡』,是說覺知心已經斷了,那就確定他的意根會決定離開,不然捨壽前的覺知心不會斷滅,這時才可以說已經沒有剩餘的一念存在,這時才算是進入正死位了,才叫做真正的死。正死位是從覺知心不再生起的這時開始算起的,所以佛法說的正死位,指的是覺知心斷滅開始時;所以息脈斷了以後還有覺知心的念頭存在,就還沒有進入正死位。息脈斷了以後絕知心也斷了,「無任何念存在了,這時下刀殺了仍然不得殺罪。」因為亡者覺知心已經全滅而不會覺得痛了:已經是屍體而不是友情了。 「如果製作毒藥給懷孕的人墮胎」,墮胎藥也是毒藥,「假使破壞了歌羅羅(又名羯羅藍,就是剛懷孕七天內的受精卵),供給墮胎藥和實行墮胎的人,就得到殺業道的作罪和無作罪。」這種殺罪,因為生命還處於受精卵位,還不能成為覺知心造作善惡業的器具,還無法被覺知心所用,所以這個罪比殺人罪輕,但仍然是殺罪;所以賣墮胎藥讓別人墮胎,也會得到殺業的作罪和無作罪。因為受精卵將來會成為人或成為有情,所以殺的作罪成就;因為已經成已,成已就是有作罪成就。他在心中也有把未成形的人殺害的意思,所以意業成就而有根本罪,就會得到無作罪。如果開設了西藥房,不要賣墮胎藥。 文章內容擷取自 平實導師《優婆塞戒經講記》第七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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