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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牽手
2016/08/03 07:36:47瀏覽2734|回應2|推薦32

*這篇文章是去年十二月寫一半就擱置的草稿,隔了八個月的今天才寫完上刊.*

2015年12月5日,我和小包在一起滿十年了.

十年乍聽很漫長,實際上一眨眼就過去,時間在繁瑣忙碌的生活中悄悄流逝 -- 交往近四年,結婚六年多,有了兩個孩子 -- 這一切都好像只是一天的事.

第一次見到小包的那一個晚上,許多情景還歷歷在目. 我們相約在Hammersmith地鐵站裡的Starbucks見面,剛來倫敦不久的他從東邊坐了一小時的地鐵,穿越整個城市來到西倫敦,在偌大的地鐵站裡看不到綠色招牌,只好打電話給素未謀面的我求救. 我雖然早就到了車站,卻很擔心來的人會是個怪人還是連續殺人犯,一直想該用什麼藉口爽約. 就在猶豫不決的時候電話響起,我遲疑了一下接起來,這個法國腔很重的陌生人聽起來蠻誠懇的,我只好請他就地在Tesco超市外等我,打消了臨陣脫逃的念頭.

後來我常常想,人生裡很多決定不知道是上天安排或自由意志的結果 -- 倘若我那天臨時怯場,沒有和小包見面,那麼我和他的人生還會不會在某一點上交會? 或是各自走向不同的方向,永遠沒有相會的可能? 然而那個晚上,似乎有種神奇的力量把我和他拉在一起,我在超市外一排等候的人群裡,一眼就知道他是我要找的人(雖然我覺得我有挑比較帥的走過去,這樣萬一認錯人,也算是跟帥哥說話沒有損失......),之後就像英文說的:"The rest is history. (接下來的故事就是歷史了.)"

交往過程從一開始炙烈的熱情慢慢轉化為甜蜜的愛情和穩定的感情,中間也經過許多爭執和低潮. 一度我以為這段關係走不長遠,也看不見承諾和未來,然而我們始終沒有真正分開,直到雲開月明的那一天. 很多人聽說小包是法國人,會問我他是不是很浪漫,老實說小包和浪漫這兩個字沾不上什麼關係,他是一個非常實際的人,不會甜言蜜語(後來有了女兒才發現他其實會,只是對象是女兒,不是女友也不是老婆!),不會送花送禮,唯一擅長的是講冷笑話逗我笑(他說我很買他的帳,隨便講什麼都笑,我大概真的笑點很低).

第一次談到結婚是因為我的申根簽證被拒,不能跟他去法國度假,他在MSN(這現在都不存在了,好像在講古)上問我: "那我們結婚的話妳辦簽證會不會容易一點?" 我沒好氣地回他: "我想會吧!"(心想不然你是要娶我嗎? 不然這樣問是問心酸的喔?) 誰知道那就是他唯一一次的"求婚"(其實根本連求婚都不算吧?!),有了我的"同意"之後,他就很認真地朝結婚的方向努力 -- 五月"提議"結婚,八月告知雙方父母,十月我們就在小包長大的小鎮上公證結婚了. 

從小到大,我對婚禮沒有什麼憧憬,說要結婚,我就很盡責地幫自己找了件喜歡的婚紗,安排好家人去法國的行程,包包款款風塵僕僕的到了從沒去過的小包家鄉,在陌生的市政廳裡簽了一紙根本沒看內容的婚約. 六個月後在台灣的婚宴則是以取悅親友,和讓外國親友團開眼界為目的辦的. 婚禮只是婚姻這門學問極短暫的開場白而已: 鋪張繁瑣是一種寫法,低調極簡是另一種,但是都不保證永續經營. 真正的挑戰是婚後的每一天,學習相處,學習包容,學習和解,學習建立家庭,學習從夫妻變成父母......我在簽下婚書那一刻絲毫沒有猶豫,但也完全沒有想到等待著我們兩人的會是怎樣的未來.

婚後過了一年小倆口的愜意日子,搬進屬於自己的家後有了女兒,兩年後再次搬家,為生第二個孩子做準備, 再一年過去,兒子如預期地加入這個家庭. 這一切都在寬裕的時程中逐漸完成,然而我還是覺得時間流逝得飛快,一轉眼夫妻兩人變成一家四口,單身蝸居在西倫敦頂樓小房間的日子想起來像前世記憶般模糊,當年遇見的那個24歲的大男孩,現在不時站在浴室的鏡子前找他的白頭髮給我看,儘管我一根也看不見.

和小包一路走來,不是一路順遂,卻也沒有什麼大風大浪,我們攜手走過人生中難免的生老病死,酸甜苦辣各種滋味都嚐過. 小包不是一個浪漫的人,不擅討好老婆,從來不會送花(因為知道我不愛花,錢省下來比較實際),生日送的禮物經常讓我冒黑線,難得在家永遠搞得自己很忙(擦窗戶,清理冰箱,洗抽油煙機......),基本上從決定結婚以後,我們沒有哪一天是閒著的,有了孩子以後,連閒下來的滋味都不記得了. 就這樣,時間匆匆的過著,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婚姻生活不似戀愛精彩,卻是安穩踏實的幸福.

小包經常會指著路旁或電視上的老夫妻說,"妳看,那是我們老了以後." 也會不經意地提起將來小孩長大離家後,我們(老)夫妻倆可以做什麼一直想做的事,比如租船屋游遍英國運河和去南美洲自助旅行,或是退休後時間怎麼安排(他天天都在夢想退休這一天早日到來)等等的長遠未來. 每次他這麼說,我就會想起趙詠華那首"最浪漫的事":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變老......" 這大概就是小包對我最浪漫的表示了吧! 

年少的時候讀到詩經裡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覺得很美,以為結婚就是單純兩個人牽手一生,婚後我才知道,要在人生的大風大浪中緊握住另一個人的手不放開,需要多堅定的愛和信念. 小包沒讀過詩經,但是他與子偕老的承諾已經在平凡的每一天裡實踐著. 他也沒有聽過趙詠華的歌,但是和老婆一起慢慢變老是他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十年.

我們在與子偕老的旅程上,達到了一個小小的里程碑.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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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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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底兒麗亞
2016/08/05 23:04

想當初我們還是在ICQ開始聊起來的  (更遠古的事)

看了你這篇十年, 讓我回去重溫了2009年, 你們回台我第一次看到小包後寫的心得, 請問, 他還在還從事美甲事業嗎? 哈哈!


美國番媽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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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3 22:45
Wow~Ten years~


Love and hugs from Washington 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