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1/12 10:50:15瀏覽3046|回應19|推薦23 | |
重提319槍擊案,實在是一樁令人非常厭惡而不舒服的事。因為,319槍擊案留在陳水扁身上的傷痕是假(見後述),但是留給整個台灣的傷痕,由於沒有即時搶救回來,因此既深而且永遠無法彌補挽救。如此,還為何要提他? 然而,探索真相是人類天生的習性,對於被刻意掩飾的事情總要積極挖掘,尤其,對於重大的作惡犯行更要弄個水落石出、以求是非公道;因此,昨日監察委員所提出的319槍擊案四大質疑,仍有再加審視的必要。 綜看監察委員吳豐山所提的四大質疑,前三項都還是「沒有反面證據的推測判斷」,因此,只能「質疑」,而不能斷然否定檢察官結案的結果。 但是,第四項就是一項具體的證據,不但可以否定檢察官的結案,而且幾乎可以斷言陳水扁身上的槍傷是假。 吳委員所提的第四項質疑說:「陳水扁的槍傷在肚臍下方,但陳水扁當時穿的西裝褲、內褲都沒有血跡和彈孔,於理不合。」 這,不僅是於理不合,而且根本就是作假的證據。 道理非常簡單,任何大眾都能明白:下腹部的槍傷,為何在衣褲上沒有彈孔?(子彈的穿入孔--因為,彈頭已在衣服與身體之間找到,所以不會有子彈的穿出孔。) 這應該是具體的直接證據,證明陳水扁身上的槍傷為假。其餘的,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陳水扁,已經是一個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對一個沒有廉恥的人來說,你多給他一項罪責,他應該也無所謂。但是,是非總要明白,即使傷痕無法彌補挽回,公道也總要弄個清楚。 |
|
(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