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7/07/26 07:42:05瀏覽587|回應0|推薦28 | |
聊天時間: 嗨,大家好!謝謝您來讀文! 這個故事是我去年大約這個時候開始寫的,後來因為有事停了下來,所以其實還沒寫完。但是,等我又開始提筆準備寫時,已不太記得內容,因此,決定先傳文,邊傳邊回想故事情節,然後到了停筆之處,再繼續寫。 而今天這篇,即是到了我之前停筆之處前的最後一篇了!所以,我得開始再來寫,但這也表示,我不知道下一篇何時才能上傳,因一切得視我何時寫完下一篇來決定。Sorry!(我覺得讀者都要跑光了!) ~希亞桑~
第十五小節 The 15th Measure 我願意 (Part I)
一會兒之後── 超商門外。 王妤琦手上拿著那本剛買的雜誌,心裡五味雜陳,雖說她終於明白自己為何是家中唯一有花粉過敏症的人,但雜誌封面上的標題和照片,令她萬分生氣。 原來,封面的標題是:獨家真相!被拋棄的原因──她是外星人!! 至於那覆蓋著整個雜誌封面的那兩張照片: 左邊那張──她高中畢業紀念冊裡的大頭照。 右邊那張──她的頭上長了兩根牛角,皮膚是鱷魚皮,大嘴是鮮紅色的,且嘴旁還有溢出的口水!
「胡說八道!這些狗仔隊,只會做不實的報導!」她想把這本雜誌揉成一團,扔到垃圾桶去!不過,忽然間,她有了第二個想法:「要丟的話,至少也得丟進『回收桶』去,再製造、再利用,不要浪費自然資源!」 因此,她轉頭四望,找回收桶。然而,第三個想法隨即跳進她的思維中:「這雜誌是用錢買的耶!錢不好賺啊!我還是把它帶回家當紀念好了!」於是,她把雜誌捲成圓筒狀,以便塞入背包裡。 只是,「哇!這是什麼?」不請自來的鄭明煒出現在她的面前,伸手把雜誌搶了過去。他將雜誌捲開,看到封面上的照片,「哈哈哈──」一陣毫不給人留面子的大笑聲,隨即從他的口中發出。 「還給我!」王妤琦伸手去搶,但鄭明煒將手臂高舉,叫她搶不到。可是,就當她想使出柔道招式來逼他屈服時,鄭明煒倒是忽然將雜誌扔回給她,「啊!」幸好她反應快,沒漏接雜誌。 這時,鄭明煒臉上露出獰笑的說;「那個負心漢宋仁豪,終究還是將妳拋棄了!呵呵呵──」 王妤琦瞪了他一眼,回答說:「你錯了!他沒有拋棄我,是我把他甩了!」 「啐!」他不屑的說:「憑妳這個貨色,妳還有拋棄別人的本錢嗎?」 「你!」雖然很生氣,但王妤琦不想浪費她的氣力,因她還有資料要查、文章要寫、截稿日要趕。「不理你了!」她轉身離開。 可是,鄭明煒伸手將她拉了回來,且這次語氣嚴厲的對她說:「我早就警告過妳了,宋仁豪這個人遲早會把妳甩了,妳就是不聽!真是個固執、無知的女人!妳以為宋仁豪那個人渣真的在喜歡妳嗎?錯了!大錯特錯!連我姊條件那麼好的女人,宋仁豪都能欺騙她的感情了,妳以為他還會在乎妳嗎?哼!」 「啊──氣死我了!」聽到這裡,王妤琦忍無可忍了!「固執無知的人,是你!你這個大笨蛋!當初是你爸逼宋警探離開你姊的,不是他拋棄你姊!你連這件事都不知道,還在這裡胡言亂語!」 「我爸?妳胡說!明明是……」 「不信的話,回去問你那個勢利眼的爸爸!就因為宋警探家曾經發生過醜事,他便……」突然間,王妤琦伸手摀住自己的嘴。 「醜事?什麼醜事?」太遲了,鄭明煒已經聽到了。 「完了!」王妤琦敲自己的頭,「我怎麼說了不該說的話了呢?」她可是沒當事人的允許呀! 「王妤琦,妳給我說清楚,到底是什麼醜事?」鄭明煒的語氣裡夾雜著疑惑和氣憤的問。 但王妤琦拼命搖頭,回答說:「你什麼都沒聽到,我什麼都沒說,我是外星人,你別相信外星人的話!」說完,她跑腿就跑,不顧鄭明煒在她的身後叫喚她。
※※※
大約十分鐘之後── 警局門口。 王妤琦在門外的石階下徘徊,不知是否該進去找宋仁豪,告訴他,她剛剛做的好事?「唉!我怎麼那麼衝動?該說的,不該說的,連想都沒想一下,就說出來了!」她後悔莫及,她萬分懊惱。 這時,警局的大門開了,她欲見的人,也剛好走了出來了。 「妤琦?」宋仁豪一見到她後,馬上從石階上跑下來,他臉上帶著微笑的說:「妳來得正好,我有話要對妳說。」當然,宋仁豪要告訴她的,是有關下屆警局局長專訪的事。 可是,王妤琦一聽,雙腳差點沒發軟,「你找我?」她以為鄭明煒沒去向他父親證實那件「醜事」,反而直接過來詢問宋仁豪。「啊!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都怪我這張大嘴巴!所以,宋警探,請你原諒我!請你大人不計小人過!拜託、拜託!」她先發難。 「故意?大嘴巴?原諒?」宋仁豪可是聽得好迷糊,「妤琦,妳在說什麼呀?」 「就是……」王妤琦仔細瞧了瞧宋仁豪一臉茫然的表情後,「啊!原來!鄭明煒還沒有……」知道自己誤會了,她真是鬆了一口氣。 「鄭明煒?」但是,宋仁豪馬上臉露不悅的表情,問:「他又做了什麼了?」 「他……」雖然她很想把所有的過錯,全歸到鄭明煒的頭上,但是,婁子是自己捅的,一人做事一人當!她鼓起勇氣,大聲的說:「他沒做什麼,是我做了什麼!」她揚起頭來,滿臉懺悔不已地說:「我需要告解!」 「告解?」宋仁豪皺了皺眉,回答說:「我又不是『宋神父』,妳不可以向我告解。不過……」這回,他朝她笑一笑,說:「今天是妳的幸運日!我正好有事要去找正海身前聚會那天主堂的孫神父,妳要不要一起去?」 「呃……可是,我不是天主教徒耶!」她卻是愁著一張臉的回答,並說:「而且,我也不知道外星人是否能成為教徒!」 「外星人?」王妤琦的話,再次叫宋仁豪陷入迷霧之中,使他不得不問:「哪來的外星人?」 「遠在天邊,近在眼前。」說完,王妤琦低下頭來,好像很難過的樣子。 「妳是說妳是外星人?不可能吧!」他不知道王妤琦又在搞什鬼,但覺得他需要將她從「歧途」拉回來,因此,稍微斥責她說:「不要胡說八道!」 王妤琦一聽,立即反駁,「我是說真的!」她伸手從她的背包裡拿出剛才買的雜誌,遞給宋仁豪看。 宋仁豪一臉狐疑的接過手來,一看,「哎呀!傻丫頭!這種八卦雜誌的報導妳也信!」 「可是……」她想解釋她相信的原因。不過,宋仁豪沒讓她說下去,反而問:「剛才妳為什麼提到鄭明煒?」 「哦,因為……」她於是把剛才在超商前面碰到鄭明煒的事,和她與鄭明煒之間的對話,說給宋仁豪聽。且一說完後,她又開始著急的道歉了!「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提到你家的那件『醜事』的!」 只是,沒想到,宋仁豪非但沒生氣,反而安慰她說:「沒關係,小事一樁,妳不要太自責了!」 「咦?」王妤琦原本以為這是天塌下來的大事,結果竟然是「小事」一樁! 「其實……」宋仁豪正本打算要將專訪報導的事告訴她,揀日不如撞日。因此,他說:「有一篇專訪……」不過,才開口,他的手機卻響了! 「妤琦,請等一下。」宋仁豪從褲子的口袋裡拿出手機,一看上面的顯示來電號碼,發現是他的前上司,也就是位在K市的警察總局局長打來的。 要不要接這電話呢?應該要接吧!只是,他好不容易才和王妤琦說上話呢! 然而,王妤琦幫他做決定了。她朝他揮了揮手,並以手勢表示要他去接電話,她不打擾,她要離開了。 「等一下!」雖然此時此刻宋仁豪沒時間講「專訪」的事,但他有時間做一件事。就見他很快地從外套裡的口袋中,掏出一個小盒子來,交給她,並說了一句:「如果妳願意的話。」說完,他拿著手機,踱到一旁去接電話了。
※※※
半個小時之後── 圖書館裡。 坐在微縮膠片閱讀機前,王妤琦慢慢的打開剛才宋仁豪匆匆交給她的那個綠色絲絨小盒子。雖然,她知道盒子裡裝的是什麼,但是,當小盒子一打開來時,她忍不住心潮澎湃!那種感覺,就像是與許久未見的好友重逢,是既興奮但又有點擔心:不知道好友是否還記得她?不知好友是否仍和從前一樣,沒有改變? 「如果妳願意的話……」回想宋仁豪說的話,王妤琦感到有些困惑,「他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如果我願意的話,我可以再次收下戒指?這是否表示……他正在再一次的向我求婚?」 「耶!」她不禁心花怒放,「太好了!難得有第二次機會,我一定要保握住!」她覺得她無法再次經歷過去幾天,她內心中所受的那種煎熬和痛苦。 只是,她忽然想到當初拒絕宋仁豪時的理由:情緒衝動、沒說愛她、沒有錢。 「噢!我是要聽我的心,還是我的理智呢?」她的心要她馬上接受求婚,但她的理智要她等一等。 在心裡掙扎了五分鐘後,「我是王妤琦,我不照牌理出牌,我是奇葩,我的行為應該與正常人相反,也就是說……」理智贏了! 她從放在一旁的背包裡拿出一張紙和一支筆來,她用筆在紙上畫三個欄位,第一個欄位的最上方,她寫下:情緒衝動;第二個欄位的上方,她寫:沒說愛我;第三個欄位,則是寫:沒有錢。 她開始思考第一個欄位下的理由:情緒衝動。「如果他當時的求婚,真的只是一時衝動的話,那麼事情已過三天了,他也該冷靜下來了,實在沒有理由再給我戒指呀!所以,他的求婚,不是一時衝動!」愈想愈覺得有道理,因此,她在第一個欄位下寫:理由不成立。 至於說,宋仁豪從未提到「他愛她」的這件事,「不愛我的話,幹嘛要向我求婚?我又不是美如天仙,把他迷得團團轉,也沒有萬貫家財,可以讓他少奮鬥三十年!所以,他的求婚,不是不愛我!」因此,在第二個欄位下,她亦寫下:理由不成立。 最後一個理由,「魏大哥的命案,已叫我看開了。錢,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身外之物,不是有句話說:『有衣有食,就當知足』嗎?而且,我也下定決心要自立自強,不倚靠找個多金的老公為人生奮鬥的目標……既然如此,我還有什麼好考慮、好猶豫的呢?再說,第三個理由本來就是他幫忙提出的,並非我的本意,對吧?」所以,第三個理由也是:不成立! 至此,對宋仁豪說的那句話──「如果妳願意的話」,她有結論了。 「我.願.意!」她字正腔圓、中氣十足、心情愉悅的大喊了出來。 未料,「噓!」一位坐在她斜對面,正在讀書的學生朝她發出抗議!她連忙投給那位學生一個抱歉的表情,只是,那位學生看上去很面熟,好像在哪裡見過呢?「啊!」她記起來了!不就是她第一次來圖書館讀資料時,一直「噓」她的那位學生嘛! 而從那位學生朝她射過來,那充滿怨恨的目光,她懷疑那位學生也認出她來了! 她趕緊把頭低下,決定專心辦事,以免不小心又惹到那名學生了!但在辦事之前,她有件事要先做,那就是把鑽戒再次戴在她的左手無名指上! Copyright © 2017 Xiyasan /希亞桑 All rights reserved. |
|
(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