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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韻或不用韻的爭議
2017/11/25 08:34:10瀏覽690|回應1|推薦15

3.用韻曲調還是不用韻的爭議

 

經過了一千多年的“語音流變”,“松下問童子,言師採藥去;只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一詩的小腳,不知不覺就變成天足了。然而賈島當時,畢竟還是用韻而作的。“形式反複而內容不反複”的手法,既包括了狹義的子(祖)、去(苦)、處三個韻腳,也包括了廣義的四句五言。

那麼今天寫詩,無論新舊形式,用韻還是不用韻好呢?讓我們趁機探討一下兩者的長處與短處。

 

五四運動以來的白話新詩,才開始解脫了“手鐐腳鋯”,有了不用韻的自由。表現王道自然了,不再人為做作了;然而無邊大海之上,不循航道、不靠星座、沒有羅盤針、(沒有全球定位系統),有勇無謀的一葉扁舟,耿耿欲何往?茫茫能何往?再從另一個角度看,自由太過、為所欲為,浪之所漫、大水亂竄。到了極致,暴君推翻了,暴民上了台。只要“把散文句子分作幾行寫,就是新詩。”故弄玄虛、競相以作怪代替求新求美;以盲引盲的結果,人人都穿上了皇帝的新衣。

 

下面請看一首名為“遠足”的兒童詩:“我們去遠足/雨偷偷的跟去/結果/他玩得好開心/我們只好看著他玩。”沒有用韻,沒有著意,也不忌“重字”(最後連用兩個“好”字),也的確是“把散文分作幾行寫”而已。但是有童心、有詩趣、有詩味、有禪味。美中不足的是:意境、思想、歷練了人生之後的深情,都不免屬於蛇足了。

 

總之,不用韻的短處是自由太過,則“易放不易收,可遇不可求”;而用韻的短處則是依賴、束縛太過,“上了韻腳的賊船,就只有跟賊走了”。除非故意炫耀冷僻,一般韻腳字眼,不好用的韻就那麼幾個字,好用的韻,可用之字也為數不多。大致五韻以上,就差不多苦於捉襟見肘、巧婦難為了。更何況前人、別人寫過的相關內容,一順韻腳之藤而摸詩意之瓜,就翻不出如來佛的掌心了。舊詩寫不出新意,老狗學不會新把戲,主要就是被這“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所害。

 

以岳飛的“滿江紅”為例,押的是“耶”韻,十個韻腳字眼:歇、烈、月、切;雪、滅、缺、血、闕。一直到今天,韻母也沒改變;但也一直到今天,想用“耶”韻寫韻文,能用的韻腳字眼也差不多就是這幾個。所以,押“耶”韻而能寫出的“新生事物”又能有多少?朱光潛有一句很殘忍的話:“重複的就不是藝術”。已經給人走得稀啪爛了的路,就不要再走了唄!──沒辦法,我是湘西被趕之屍也。

 

又是上了賊船,又是湘西趕屍,說得太不堪了吧?辯證平衡一下。反之,用韻還沒有走火入魔以前,長處有三:

 

第一、  對作者而言。有了靈感或詩意之後,在尋思表達(而苦吟)的過程中,可以幫助作者聚焦、縮小打擊面、集中兵力,及早完成作品。

 

第二、對讀者而言。除了體會內在美,還能錦上添花,欣賞還沒有褪色的、新鮮的外在美;陰柔者美而且媚,陽剛者猛而且帥也。也或者由於被外在美的熱鬧所吸引,因而及門而入,領悟了內在美的門道。

 

第三、對用者而言。歌者在台下三年功的時候,循著韻背,就容易背熟;在台上三分鐘的時候,循著韻唱,也不容易忘詞。至於嚮往貝多芬(背多分)的學生,知韻而循的活背,其效率是遠超過不知而硬背、死背的。這一點國文老師必須加強指點那些懵懵懂懂、聽不到韻的學子,尤其是學中文的外國學生;則善莫大焉,詩歌有幸焉。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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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棠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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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6 09:37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就是人質反過來同情、幫助乃至加入綁匪集團。
由於1973年該地一家銀行的搶劫事件而得名。上網可以查到更詳盡的"典故"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