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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14:12:40瀏覽2604|回應4|推薦34 | |
在鄉鎮跑新聞,如果沒有經過屍體的洗禮,總覺得採訪線上,沒有辦法再往前跨一步。 71年的台南縣歸仁警察分局,算是台南縣的重點分局,刑事案件不在少數,也造就記者可以接近採訪現場的機會,這種情況跟今日長官要求記者,一定要到採訪現場,搶得第一優先,都是相同的思考模式。 斯時的採訪模式,不外乎早、中、晚三餐式的到各分局與重點派出所巡察一下,了解員警工作記錄簿上,有沒有特殊的處理案件。 有一天的下午二時,到歸仁派出所時,一大群人跟著往外衝,原因是在甘庶田裡發現疑似人的手。當時歸仁與關廟交界處,尚是甘庶田林立之時,這時沒有思考的必要,騎著摩托車,也跟著大家往甘庶裡找對象。 發現疑似人手的地點,在一處野溪旁,因為午後的一場雨,讓淺埋的屍體露出一隻手掌來,讓午後到甘庶田的老農覺得很奇怪。 警方在現場架起防守線,再找「土公」來挖屍體,另一方面向台南地檢署報驗,請檢察官指示是否直接開挖。沒有太多的繁文褥節,不到四點就決定挖屍體。 或許遺體沒有埋多久,現場沒有惡臭味,加上雨水洗滌過少許現場的異味,挖屍行動是擋不住好奇者的心,沒有多久就聚集上百人。 個人緊盯在最前線,用相機補捉第一現場,約在五點前後,屍體的上半身被挖出來,很多人在慘叫,「怎麼沒有頭?」我在鏡頭裡也覺得少一些什麼,為什麼只看到黑色的頭髮。 我召喚離我最近的刑警打聽,「是不分屍案,不然頭怎麼不見了。」 對方訕訕笑著說,「屍體不好看,不是沒有頭,是頭被打扁了。 」 「怎麼會」,我邊嘀咕,邊利用望眼鏡頭,盡量捕捉挖屍的現場,卻也只能看到黑色的髮絲流出一些液體。這時刑警才補充,死者可能是被霰彈槍由後腦杓打穿,只剩下薄薄的臉皮,大概是昨晚到今天清晨發生的,所以還有腦漿流出來。 這時的腦裡已經不知道該侞何來替照片構圖,約過了半小時,屍體挖出來,是一具女性屍體,穿著黑色的衣服,她被擔架抬離現場時,大腥的鄉民還在議論紛紛,怎麼會死的這麼慘。 這個命案不到三天就破案,是一個特種行業女子,被混道上的兄弟在酒後爭執時失手打死,當屍體被挖出,身分很快被確定後,案子就順利偵破,但這是後話暫且不表。 話說,個人完整記錄完挖屍的過程後,整個腦袋其實是混亂的,只知道要回台南市採辦處發稿,趕快把工作完成。 在發稿前,先到南市一家照相館洗照片,供晚上傳真回報社用;就在等候洗照片時,各路英雄好漢先後來聚首,歸仁這件女屍案,當然也有人提起,大家談的全是霰彈槍打人後的腦漿四溢,替女死者哀戚。 本來依照習慣,回進學路採辦處時,我都會在照相館前的自助餐店,買一分晚餐。這一天胃口奇差,就算買了最便宜的排骨便當,放在採辦處的桌上,等侯發完稿後享用,卻是一點也吃不下去,原因是「無頭」到「腦漿四溢」的衝擊,讓人看到排骨就有食不下嚥的感受。 更何況,這是第一次真實的看到命案挖屍現場,食不知味到難以下嚥,這還是記者第一次看到屍體的感傷,往後還有更慘的情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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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