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霰彈槍的威力
2007/06/18 14:12:40瀏覽2604|回應4|推薦34

在鄉鎮跑新聞,如果沒有經過屍體的洗禮,總覺得採訪線上,沒有辦法再往前跨一步。

71年的台南縣歸仁警察分局,算是台南縣的重點分局,刑事案件不在少數,也造就記者可以接近採訪現場的機會,這種情況跟今日長官要求記者,一定要到採訪現場,搶得第一優先,都是相同的思考模式。

斯時的採訪模式,不外乎早、中、晚三餐式的到各分局與重點派出所巡察一下,了解員警工作記錄簿上,有沒有特殊的處理案件。

有一天的下午二時,到歸仁派出所時,一大群人跟著往外衝,原因是在甘庶田裡發現疑似人的手。當時歸仁與關廟交界處,尚是甘庶田林立之時,這時沒有思考的必要,騎著摩托車,也跟著大家往甘庶裡找對象。

發現疑似人手的地點,在一處野溪旁,因為午後的一場雨,讓淺埋的屍體露出一隻手掌來,讓午後到甘庶田的老農覺得很奇怪。

警方在現場架起防守線,再找「土公」來挖屍體,另一方面向台南地檢署報驗,請檢察官指示是否直接開挖。沒有太多的繁文褥節,不到四點就決定挖屍體。

或許遺體沒有埋多久,現場沒有惡臭味,加上雨水洗滌過少許現場的異味,挖屍行動是擋不住好奇者的心,沒有多久就聚集上百人。

個人緊盯在最前線,用相機補捉第一現場,約在五點前後,屍體的上半身被挖出來,很多人在慘叫,「怎麼沒有頭?」我在鏡頭裡也覺得少一些什麼,為什麼只看到黑色的頭髮。

我召喚離我最近的刑警打聽,「是不分屍案,不然頭怎麼不見了。」

對方訕訕笑著說,「屍體不好看,不是沒有頭,是頭被打扁了。 」

「怎麼會」,我邊嘀咕,邊利用望眼鏡頭,盡量捕捉挖屍的現場,卻也只能看到黑色的髮絲流出一些液體。這時刑警才補充,死者可能是被霰彈槍由後腦杓打穿,只剩下薄薄的臉皮,大概是昨晚到今天清晨發生的,所以還有腦漿流出來。

這時的腦裡已經不知道該侞何來替照片構圖,約過了半小時,屍體挖出來,是一具女性屍體,穿著黑色的衣服,她被擔架抬離現場時,大腥的鄉民還在議論紛紛,怎麼會死的這麼慘。

這個命案不到三天就破案,是一個特種行業女子,被混道上的兄弟在酒後爭執時失手打死,當屍體被挖出,身分很快被確定後,案子就順利偵破,但這是後話暫且不表。

話說,個人完整記錄完挖屍的過程後,整個腦袋其實是混亂的,只知道要回台南市採辦處發稿,趕快把工作完成。

在發稿前,先到南市一家照相館洗照片,供晚上傳真回報社用;就在等候洗照片時,各路英雄好漢先後來聚首,歸仁這件女屍案,當然也有人提起,大家談的全是霰彈槍打人後的腦漿四溢,替女死者哀戚。

本來依照習慣,回進學路採辦處時,我都會在照相館前的自助餐店,買一分晚餐。這一天胃口奇差,就算買了最便宜的排骨便當,放在採辦處的桌上,等侯發完稿後享用,卻是一點也吃不下去,原因是「無頭」到「腦漿四溢」的衝擊,讓人看到排骨就有食不下嚥的感受。

更何況,這是第一次真實的看到命案挖屍現場,食不知味到難以下嚥,這還是記者第一次看到屍體的感傷,往後還有更慘的情事發生。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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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也想到
2007/06/23 16:56

突然想到,跑新聞看第一具屍體是明德水庫的深夜撈男屍

另一個,關於土製霰彈槍的死者,是跟我一樣大的男生

回來台中前,被2、30噸的滿載磁磚連結車輾過的車禍

那名男子從腰部活生生被輾成2部分,大輪胎卡肉屑

那時我還塞了幾片榕樹葉在嘴裡


■♀醫楊曉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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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往生者
2007/06/19 23:45

以前醫學生時期就要練習尊重, 我們大體解剖是不可戴口罩的....

幸而年歲越大, 越讓自己遠離醫院的生離死別

遇多了, 真得痛心傷神

p.s.是在鄭毅大哥或念茲的文嗎? 我感佩你影響同事的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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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服
2007/06/19 01:31
~~~~~~~~啞口無言

孫立人的粉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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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社會驗死屍的經驗
2007/06/18 20:16

當年我碰到的第一個案子是汐止山區的殺人棄屍案,那位死者被棄於山坡下的相思林內,大夥在等候檢察官前來相驗時,一位不抽菸的老社會記者突然問我要香菸,抽完菸後他要我在驗屍時緊跟著他‧‧。

結果,當浮腫的遺骸被翻動後,一票記者被臭得四散而逃,只有我倆因一直站在上風處,沒有被薰到吐!

沒想到香菸,在這時是有用的──在吞雲吐霧間讓我們確知風向避開了腐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