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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學童撕票案
2007/06/10 21:28:01瀏覽4798|回應2|推薦31

71年5月1日踏入台南縣歸仁警察分局跑新聞,還搞不清楚三組在那裡,就被前輩的任務交代,差點沒有一棒打昏。原來轄區內的仁德鄉,才發生震驚各界的李姓學童被撕票案,被綁的學童家境並不好,歹徒拿不到錢,於是將學童撕票洩恨。

仁德鄉是緊鄰台南市的小鄉,知美的奇美實業就在這裡設廠,還有台南機場也在仁德鄉境內,鄉內最多的是工廠,有保安工業區等,仁德鄉民不少人在工廠上班,李姓學童就是成長在這樣的工廠子弟家庭。

前輩轉述,撕票案人神共忿,一定會有破案的一天。我也是這樣的相信,於是仿破案記實的相同思考模式,在沒有破案前,也重回現場,到李姓學童的家裡,認識相關的人物與情境。

那年在光輝十月的過節氣氛中,有一天早上六點,突然有人打電話來租屋處尋人。(註:當年還沒有行動電話,也沒有呼叫器,記者家裡一定要有電話,尤其我是出外旅人租屋,房東不提供電話,要自己負責對外連絡。)  對於這麼早的來電,只感覺事情不太對,趕快把電話接起來,電話彼端是警分局內一名工友伯伯,他氣喘吁吁的說,「有狀況了,快去李姓學童的家裡,會有想像不到的事。」

這樣沒頭沒腦的話語,可我嚇出一身冷汗,來電的阿伯是照顧警察分局長用餐之人,他的話一定有道理。於是機車一騎,就直接到李姓學童家裡。我住的地方,是分局與李姓學童住家的中途,於是就在我到達時,警方人員還沒有到。

由於先前我來過李家多次,李家人看我拿著相機,還以為我是警方鑑識人員,趕忙讓我進入屋內。話還沒有多說幾句,分局刑事杜組長已經出現,看到我人在現場,他幾乎愣在現場,我則拼命拍照,閃躲對方的問話。

不多時,一組刑事人員陪著檢察官進來,要重新模擬案發經過。我聽到學童家長潑口大罵,嫌犯沒有良心,一打量客廳內人員,赫然發現,嫌犯居然是學童家裡的房客,當時李家人只能多賺點錢貼補家用,而把空出來的三合院之一空房,讓給嫌犯租用,沒想到這是一個引狼入室的悲劇開始。

我在命案現場待了一個多鐘頭,隨著嫌犯要到關廟棄屍現場表演時,後來的報系同仁也來支援,我才抽空利用李家的電話,向特派員報告經過,由於各報被擋在屋外,我又來地方未久,我拍到的現場照片變成唯一的獨家,讓特派員很高興菜鳥也有如此幸運時,當下決定,我與支援的同仁,處理完關廟現場表演後,從新化搭計程車趕到新營發稿(經費用新榮採辦處核銷),好讓資深同仁可以協助菜鳥同仁發稿處理。

菜鳥處理新聞,在當時至少要三千字以上的手寫時刻,個人在現場的親身經歷與對話,變成很好的素材。當天晚間,特派員事後的檢討,再指點明日再發稿重點後,約在晚間十時,再搭善化同仁黃金洲的車子,回到新化騎機車。

新聞可以處理的很順利,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到新化才發生。

原因是上午接到電話後,個人匆匆忙忙的騎機車外出,長褲裡的皮夾就掉在屋內,此時回到新化的個人,其實身上沒有一點零錢。就在我尋得機車,準備騎機車回歸仁租屋處時,機車居然跑不到一公里,在新化與關廟交界處熄火了。

機車熄火,當然不是靈異事件,而是機車沒有油了。此時已近深夜十一時,就算個人想找地方加油,身上也沒有零錢。於是推車回新化,尋找解決的方案。

當年沒有行動電話,也無法求援,到新化警分局求助,個人覺得很丟臉,全身上下再找,也只找到一個銅板。我視銅板為救星,試著打報系特約曾姓記者的住家,我希望他能夠在家,這樣就能提供解救之道。

老天爺很照顧人,曾姓特約記者本來白天到台中出差,所以上午無法支援個人採訪,但他仍在當晚趕回新化。在電話聽筒內,聽到對方的聲音,感覺到特別溫暖,個人不敢講身上沒有錢,只有詢問他家住在那裡,我想打聽那裡可以加油,機車走不動了。

沒有油的機車,推起來像腳踏車,曾姓特約記者家在新化老家,我推了十多分鐘到達,他告訴我那裡有礦油行(當年24小時加油站沒有幾家),還可以看看機車是不是那裡有問題,他還說可以事先與礦油行連繫。

這些溫暖的對話,讓我先向他借了一百元,主要是萬一有其他毛病時,還可以派上用場,其實推到礦油了,加了八十元汽油後,車子就能發動,剩下的廿元就讓我夠買一碗麵裹腹暖身。

新聞的衝刺,固然要有周全的眼線;但從這件事來看,後勤的支援也不可忽視,否則採訪完了,回不了家,可是窘大了。      

綁架殺人.法網終難逃 鍥而不捨.破案非倖致
數字一大堆.難描偵查辛勞 兩位分局長.因此積勞住院
本報記者 曾敬業.劉安寧.林全洲
已被認為絕望的李政橋被綁架殺害命案,會急轉直下與宣告破案,應歸功於警方鍥而不捨、百折不撓的精神。

在歷經十個月又廿六天的時日中,警方為本案投注下的人力,可從台南縣刑警隊長張俊恆所列舉的統計數字中看出,這項統計指出,本案目發生至破案止,每天動員一百人次以上警力,搜集線索一百八十九件,專案小組大小會議一百六十九次,過濾清查一萬二千五百四十人,捺印指紋二千八百十九份。

張俊恆說,這些數字只能在書面上顯示出專案小組的辛勞。至於有人為本案久不回家,兩位分局長積勞住院,以及參與辦案人員的妻子不能諒解等等,更不是數字可表達的。

由於楊丁傳沒有不良素行,且他在土庫村是租房子,案發後就搬了;所以儘管專案小組查了又查,只差沒有把李政橋家附近的土庫村翻過來,仍然無法掌握或得悉楊丁傳這一條線。

在這段時間裡,專案小組人員倍感心理負擔的沉重。由於案子缺少具體的線索,又沒有民眾提供情報,李政橋的腳踏車查如黃鶴,使辦案人員感到山窮水盡。加上全省其他地方跟著發生不少件擄人勒贖案,卻一件跟著一件偵破,只有他們偵辦的案子了無訊息,輿論的指責,李政橋家人的查問,使辦案人員精神,受到重大的壓力。

其實專案小組在案發時的研判應該沒錯,只是兇嫌楊丁傳的行動更快,在案發後就從土庫村搬走,房東也沒有警覺性,警方清查時,雖然連自己的兒子都被問過,就是忘了向警方提到楊丁傳。

這件案子可以說目去年十二月廿三日發生一直到今年六月,才算有了新契機,專案小組輾轉與楊丁傳的兩個朋友接上頭。起初這兩人一直不願向警方談論楊丁傳,問到與撕票案有關之事,他們就搖頭。

專案小組一面與他們「磨菇」,一面由側面去摸楊丁傳的底細。然而好幾次在研判時都認為楊丁傳涉重嫌,卻又苦於沒有證據而不能妄動。

九月廿四日晚上台南市的一頓消夜,扭轉了這個僵持的局面。場丁傳的一位朋友,有感於專案小組人員的苦口婆心,終於指明楊丁傳就是李政橋案的兇嫌。

據這位被專案小組所重視的黃姓男子表示,楊丁傳幹下這件案子後,僅告訴他和另一位陳姓朋友。他倆一來因茲事體大,聽完後祇留在自己心中,二來因楊丁傳連這種事也對他們說出來,可見是視為至友,所以他倆也不願隨便張揚出去。

據黃某指出,楊丁傳不但說案子是他幹的,而且不時向他倆問起警方有沒有在調查他?

黃姓男子的這一番說詞,令專案小組人員大為吃驚。更加速搜證工作,到本月十八日認為時機成熟,由台南縣警察局長黃其昆向台南地檢處首席檢察官談來葉報告後,取得拘票、傳票、搜索票;而在當天晚上楊丁傳下班時在工廠內把他逮捕。

 

 

【1982-11-20/聯合報/03版/】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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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獅子
2018/07/12 21:35
記者先生你好,看到你的文章感觸很深,因為我跟李政橋是幼稚園同學,國小是隔壁班,印象中是發生在國小2年級時,他去找他的同學,就在我家附近,發生時大家都很震驚,出殯時全校有派幾位同學送他,本來我要去,後來身體不舒服就沒有去,還真的蠻難過的.(Jimmy.shih1229@gmail.com)

南草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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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2007/06/12 16:02

記者大大最辛苦了

要滿足上司、讀者

上山下海

比起過去

現在方便多了

成本卻也增加了不是嗎?

還好

我沒有走上不歸路

我怕慘案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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