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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0 21:28:01瀏覽4798|回應2|推薦31 | ||||||
71年5月1日踏入台南縣歸仁警察分局跑新聞,還搞不清楚三組在那裡,就被前輩的任務交代,差點沒有一棒打昏。原來轄區內的仁德鄉,才發生震驚各界的李姓學童被撕票案,被綁的學童家境並不好,歹徒拿不到錢,於是將學童撕票洩恨。 仁德鄉是緊鄰台南市的小鄉,知美的奇美實業就在這裡設廠,還有台南機場也在仁德鄉境內,鄉內最多的是工廠,有保安工業區等,仁德鄉民不少人在工廠上班,李姓學童就是成長在這樣的工廠子弟家庭。 前輩轉述,撕票案人神共忿,一定會有破案的一天。我也是這樣的相信,於是仿破案記實的相同思考模式,在沒有破案前,也重回現場,到李姓學童的家裡,認識相關的人物與情境。 那年在光輝十月的過節氣氛中,有一天早上六點,突然有人打電話來租屋處尋人。(註:當年還沒有行動電話,也沒有呼叫器,記者家裡一定要有電話,尤其我是出外旅人租屋,房東不提供電話,要自己負責對外連絡。) 對於這麼早的來電,只感覺事情不太對,趕快把電話接起來,電話彼端是警分局內一名工友伯伯,他氣喘吁吁的說,「有狀況了,快去李姓學童的家裡,會有想像不到的事。」 這樣沒頭沒腦的話語,可我嚇出一身冷汗,來電的阿伯是照顧警察分局長用餐之人,他的話一定有道理。於是機車一騎,就直接到李姓學童家裡。我住的地方,是分局與李姓學童住家的中途,於是就在我到達時,警方人員還沒有到。 由於先前我來過李家多次,李家人看我拿著相機,還以為我是警方鑑識人員,趕忙讓我進入屋內。話還沒有多說幾句,分局刑事杜組長已經出現,看到我人在現場,他幾乎愣在現場,我則拼命拍照,閃躲對方的問話。 不多時,一組刑事人員陪著檢察官進來,要重新模擬案發經過。我聽到學童家長潑口大罵,嫌犯沒有良心,一打量客廳內人員,赫然發現,嫌犯居然是學童家裡的房客,當時李家人只能多賺點錢貼補家用,而把空出來的三合院之一空房,讓給嫌犯租用,沒想到這是一個引狼入室的悲劇開始。 我在命案現場待了一個多鐘頭,隨著嫌犯要到關廟棄屍現場表演時,後來的報系同仁也來支援,我才抽空利用李家的電話,向特派員報告經過,由於各報被擋在屋外,我又來地方未久,我拍到的現場照片變成唯一的獨家,讓特派員很高興菜鳥也有如此幸運時,當下決定,我與支援的同仁,處理完關廟現場表演後,從新化搭計程車趕到新營發稿(經費用新榮採辦處核銷),好讓資深同仁可以協助菜鳥同仁發稿處理。 菜鳥處理新聞,在當時至少要三千字以上的手寫時刻,個人在現場的親身經歷與對話,變成很好的素材。當天晚間,特派員事後的檢討,再指點明日再發稿重點後,約在晚間十時,再搭善化同仁黃金洲的車子,回到新化騎機車。 新聞可以處理的很順利,但意想不到的事情,到新化才發生。 原因是上午接到電話後,個人匆匆忙忙的騎機車外出,長褲裡的皮夾就掉在屋內,此時回到新化的個人,其實身上沒有一點零錢。就在我尋得機車,準備騎機車回歸仁租屋處時,機車居然跑不到一公里,在新化與關廟交界處熄火了。 機車熄火,當然不是靈異事件,而是機車沒有油了。此時已近深夜十一時,就算個人想找地方加油,身上也沒有零錢。於是推車回新化,尋找解決的方案。 當年沒有行動電話,也無法求援,到新化警分局求助,個人覺得很丟臉,全身上下再找,也只找到一個銅板。我視銅板為救星,試著打報系特約曾姓記者的住家,我希望他能夠在家,這樣就能提供解救之道。 老天爺很照顧人,曾姓特約記者本來白天到台中出差,所以上午無法支援個人採訪,但他仍在當晚趕回新化。在電話聽筒內,聽到對方的聲音,感覺到特別溫暖,個人不敢講身上沒有錢,只有詢問他家住在那裡,我想打聽那裡可以加油,機車走不動了。 沒有油的機車,推起來像腳踏車,曾姓特約記者家在新化老家,我推了十多分鐘到達,他告訴我那裡有礦油行(當年24小時加油站沒有幾家),還可以看看機車是不是那裡有問題,他還說可以事先與礦油行連繫。 這些溫暖的對話,讓我先向他借了一百元,主要是萬一有其他毛病時,還可以派上用場,其實推到礦油了,加了八十元汽油後,車子就能發動,剩下的廿元就讓我夠買一碗麵裹腹暖身。 新聞的衝刺,固然要有周全的眼線;但從這件事來看,後勤的支援也不可忽視,否則採訪完了,回不了家,可是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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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