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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3 16:24:35瀏覽1772|回應6|推薦64 | |
初當記者,總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遇不平事,總想打抱不平,卻不曉得在無形中已遍體鱗傷,記意中最深刻的是「寬之」長官的丟稿事件。 民國七十一年,台灣海防走私風四起,我循慣例到南瀛的丙等分局跑新聞,一到警分局就聞到酒氣十足,這時分局前有兩大輛貨車,滿載一甕甕的「紹興加飯」酒,不用說也知道是警方查獲走私,於是到刑事組裡找資料,了解一下走私貨器有那些、價值多少錢。 在調查的過程中,刑事偵察人員開始抱怨海防人員有包庇行為,否則上岸走私貨品,如何能從防風林,一路運到市區,直到「紹興酒破甕」飄出酒香,才讓攔檢人員查獲。 警方的說法是,海防人員一定跟私梟說好,「運出一定的貨,再留少許的貨被查獲」,這樣雙方都有利,如果海防人員不自清,私梟不絕。 看到這樣的批評,個人覺得很有道理,在發查獲走私的同時,另發一篇特稿,嚴批海防人員的「放水」,是破壞防走私的大敵。 寫完稿後,個人還很得意,發出了正義之聲。第二天,批評的稿子沒有見報,但「寬之」主任剛好到南瀛處理一件公事,長官與同事談完事後,找個人小聊一下。本來個人以為,或許是長官想了解,我這個菜鳥試用記者,到底可以不可發聘。 所以緊跟長官之後,聆聽長官的訓示,沒想到他拿出傳真稿紙,內容正是個人的前一晚「正義之聲」的特稿,他詢問:消息來源可靠嗎?有沒有找海防人員平衡一下?難道警方的值勤沒有漏失嗎?為什麼走私行為禁之不絕?每一個問題,都非我個人可以答出來的。 長官的建議是,發出正義之聲是難能可貴,可自己要站穩腳,沒有平衡,只是被被維持治安的甘單位拿來攻擊另一單位,可是真正的社會走私防杜,卻沒有人能扛起責任。這一番話讓我啞口無言。 相同的事,如日前某大學女生,因病死在自己家買的套房裡,沒有人知道,卻要把議題衍伸到大學院校的套房管理失當上,恐怕都把議題過於誇大,到最後怕很難收拾結尾。 新鮮人的熱情,是值得讚賞的,可是長官們的經驗,適當的溝通,可以朝良性的方向發展,沒有人要限制新鮮人的前途,但如果不適時導正,等到新鮮人頭破血流時再議,怕一切為之晚已,一旦失去熱情的新鮮人,就不是待換血王朝所期待的結尾。 有些話不能不說,說了傷感情,高處不勝寒,真的如許絕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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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