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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敵人」的人權
2011/01/05 05:47:00瀏覽1490|回應0|推薦9
英國作家霍爾(1868—1919),曾經在她撰寫的《伏爾泰的朋友們》一書中,闡釋法國文豪伏爾泰信仰的名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句家戶喻曉的金言,經常被引用為「保護言論自由」最徹底而誠實的想法。

同樣的道理,當馬英九先生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他要讓台灣成為保護基本人權的國家時,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從保護他的「敵人」的人權做起。

去年底,移監到台北監獄的阿扁總統的健康已經出現警訊。

他的妹妹陳秀金到北監會見阿扁後,就轉告阿扁連續四天頭痛欲裂,心跳快、盜汗,嚴重不適的情況。陳致中並在1月3日轉述父親陳水扁的病症,據說最近阿扁走路、坐、躺都會喘,可能心血管有問題,陳致中並呼籲要盡快讓父親戒護外醫。

如果有人要把這些阿扁家人的擔心視為是「喊話」,那就聽聽專業醫生的意見吧。

2010年12月24日,台北監獄特約醫師之一的新光醫院李姓醫師,診斷出阿扁有冠心病、心臟衰竭,同時建議需外醫做精密儀器檢查。一個禮拜後,2011年1月1日當天,桃園縣醫院的林姓醫師也建議要到醫院做斷層掃描。

對此,法務部長曾勇夫回應說,陳水扁是否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由台北監獄審慎處理。

同一天,台北監獄副典獄長吳信彥也證實,心臟出現問題的前總統陳水扁,經過獄方醫師看診之後已開立處方,並且也建議保外就醫。北監強調,必須由醫師進行專業評估,若有需要自然會依戒護外醫的規定辦理。外醫則必須交由法務部矯正署討論決定,目前尚無時間表。

法務部的討論結果是什麼?查詢不到,但是三天後,新到任的北監典獄長方子傑則表示,他已經瞭解過陳水扁的身體狀況,沒外界想像那麼嚴重。

聯合報也在近日引述法界人士的說法,認為「保外就醫」就跟一般交保一樣。保外就醫比戒護就醫的條件要嚴格很多,前者通常要病情很嚴重才可行,而且受刑人保外就醫期間,不算入刑期。此外,前提須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非保外治療不能治癒和延續生命,才有此可能,以阿扁的情況,頂多是「戒護就醫」。 

國民黨的邱毅也出來湊熱鬧說,他認為阿扁說穿了就是要交保釋放。以過去的例子來說,保外就醫後只有兩種情況,逃走(比如說像國民黨的伍澤元)或掛了,沒有再回去監獄的例子。現在獄方同意讓扁戒護就醫,已算讓扁得到特權了。

這樣看來,新光醫院李醫師和桃園縣醫院的林醫師,他們兩人的醫學專業評估,大概是比不上馬政府的法務部,也無法和聯合報筆下的法界人士相比了。至於邱毅的發言,確實是他本尊會講的話,完全符合他向來的程度。

即便是死刑犯也應該有基本的人權。兩年多以來,這是本人第三次完全同意馬英九先生的發言,藉此引用一下他在才剛過去的國際人權日的致詞:「從人權發展歷史來看,最容易傷害人權的就是政府。當公務員手上握有公權力時,應再三思考「權力使人腐化」一語,才不至於侵犯人民權利。」如此正確的發言一定要給馬先生鼓鼓掌!所以要做一個保護人權的國家,馬先生您要不要先從保護「敵人」的人權做起呢?


參考新聞: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069387.shtml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069759.shtml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10104001578&cid=1206
http://news.cts.com.tw/nownews/society/201101/201101010643245.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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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TTORO&aid=4764969
 引用者清單(1)  
2011/01/05 11:23 【常淨寂光土♨無聊居】 有這樣的同胞,才不需要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