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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9 15:49:38瀏覽1345|回應0|推薦11 | |
【在愛中昇華~海寧格智慧精華】 p.48~76
《歸屬的權力》(p. 48)
家庭的良知給予了每一個成員同等歸屬的權力,它確保每一個成員都是平等地受到承認。
《強迫性的重複》(p. 48~49)
如果一個團體中,某個成員被摒除在外,即使是被遺忘或者沒有被波及,這通常發生在一個孩子早夭的家庭裡,團體中的某個成員將會代表被排除在外的成員。因為深沉良知的運作,使得這個替代的成員無意識地以被排除成員的方式存活而使得自己也受到團體的排除。
對家族系統良知而言,這是一種補償作用,……只是重複受害者的痛苦而沒有產生任何療癒。……要尋求解決之道就必須超越家族系統良知的層級。
《序位階層》(p. 49)
另一個基礎法則是透過家族系統良知而展現。每一個群體都存在著先來後到的「序位階層」,也就是先到者在序位上的較高階層。這意味著,根據這樣的序位,先到者將比晚進者有較高的優先序位。比如說,在一個家族中,祖父擁有較高的序位,孫兒則在序位階曾上處於較低的位置。
在系統良知的壓力下,所有後輩在沒有覺察這股力量時,任意干涉長輩命運的行為終將注定失敗,甚至造成自我傷害。
《解決之道》(p. 54)
那些曾被排除的成員再次受到尊敬,並回到在系統中屬於他們的序位中。而這個家族的後代子孫就能夠不再為先人的罪惡或行為後果而受苦,並且回到原本屬於他們的序位所能夠承擔的。這些後代子孫透過謙卑的態度而不再背負先人罪惡的重擔。如此一來,系統就能再次平衡,並未當中的每一位成員帶來療癒與平靜。
《洞見》
清楚良知所造成的盲點
使我們從盲點中解脫
阻斷良知所加諸我們的壓力
使我們在良知禁制之處仍能採取行動
也使愛能夠存在良知孤立我們之處
《愛的序位》( P.56 )
愛充滿著序位所涵容的範圍
愛是水而序位是容器
序位召喚
而愛跟隨
序位與愛如影隨形
如同不同的聲部透過歌曲調合一般
透過序位我們找到愛的和諧
即使不同聲部各自傳達了重要的意涵
未經調合仍會刺痛耳朵
所以當愛不在序位中
我們的心靈將無法得到平靜
有些人將序位
當作是一種參考
他可以選擇改變或悖離
然而序位先於我們存在
它的運作無需我們瞭解
我們只需要去發現,而非創造序位的存在
我們透過它的影響
而發現序位存在的過程
就如同我們發現心靈和生命意義的過程
《父母與孩子》(p.57)
我們透過影響而發現序位與愛的存在,並得以理解關於愛的得與失之法則。
親子之間愛的序位,主要原則:父母給予而孩子接受。
父母將他們從自己的父母那裡,以及從伴侶之間所得到的,傳遞給他們的孩子。
第一步,是孩子接受他們的父母;第二步,孩子接受他們父母所有的給予。接下來,孩子再將他們所得到的傳遞下去,特別是給他們的下一代。
人們有能力給予,是因為過去他們曾得到父母所付出的;孩子能夠接受,是因為未來他們也將給予他們的孩子。
先從父母身上獲得的人,在未來必須要為下一代付出更多。
施與受的序位,同樣適用在手足關係。兄姐都必須為弟妹付出,而弟妹都必須要接受來自於兄姊的給予。老大付出最多,而老么則得到最多;是故,老么常以照顧年邁的父母作為回報。
《榮耀》(p.57-58)
在親子關係和手足關係中,愛的序位要求每一個獲得他人給予的成員,榮耀給予者及他所得到的禮物。
以這樣的精神來珍惜另一方的付出,最終將使得這樣的付出得到彰顯與榮耀。雖然付出的受益者是另一位成員,但同時給予者也將同樣受益。
愛的第三層意義是,這是一個有優先順序的序位,施與受是從上層流向下層一般,在此以時間上的先來後到,由長者付出,幼者獲得。
施與受的流動從高層移向低層,時間的流動從年長者移向年幼者,這樣的流動無法停止,也不能逆轉方向。
施與受的序位和時間的流動都不斷前行,無法回頭。
《生命的禮物》
我們在此所關心的,是父母的付出以及孩子的接受,並非一般的形式,而是生命的給予與接受,父母毫無保留地給予孩子生命,並付出他們自己。
當父母給予孩子生命時,他們只能如當初他們自己的父母給予他們的生命的方式一般,忠實地以同樣方式將生命傳遞下去,而無法有任何增加、減損或者保留。如此,孩子不只來自父母,他同時也是父母生命的延續。
愛的序位要求孩子全然地接受承襲自父母的生命,毫無抗拒和恐懼全然地接受父母如是的樣貌,而不期待他們有任何不同。
這樣的全然接受是一種謙卑的過程,他使我們臣服於生命法則和個人命運,透過父母所給予我們的一切,臣服於我們生命中所遭遇的限制、所得到的機會,也臣服於家族命運所帶來的糾葛、罪惡、負擔、喜悅和任何所有的一切。 (p.58)
當我們可以在心中對父母親說「生命感恩辭」 ,他們將得到平靜,感覺到處在正確的道路上,並且再次變得完整。(p.62)
《拒絕》(p.62-63)
有些人害怕一旦以上述的方式接受自己的父母,這意味著他們也必須接受父母親一些惡行和恐懼之處,像是某些人格特質、身體的殘缺或是某些犯行。他們以抗拒接受父母親的「好」,來抵抗父母的惡行或是殘缺,因此,他們無法完整地接受生命。
為了要彌補自己的缺憾,許多人拒絕全然地接受他們的父母,他們會試著追尋所謂的「開悟」,或是「自我實現」。
所謂的開悟和自我實現,只是一種尋找理想父親或是理想母親的一種替代性行為。
一旦我們拒絕了父母,我們同時也拒絕了自己,而我們也將因此感到缺憾、盲目和空虛。
無論成功與否、接受與否、喜歡與否,我們都是為一個更大的力量服務。無論在我們的生命發生什麼,我們每一個人都受一個更大力量的揀選來服務。
《父母所給予我們的》
父母親不單單給予我們生命,他們同時撫育、教育、保護、關心我們,也給我們一個家。我們可以將父母所做的一切,當成是他們所給予的禮物。(p.63)
我們可以對父母說:「帶著愛,我接受你所給予的一切。」帶著愛和感謝的接受,也是一種平衡的形式。因為父母將因此感受到被感謝和榮耀。
孩子成年後,對父母說:「我從你們那裡得到了很多,而那已經足夠了。我會一輩子帶著你們所給予的禮物。」這將對他帶來豐盛和滿足的感覺,並且能夠說:「其他我所需要的,我將為自己創造。」這會使這個孩子獨立。
可以再試著說:「現在我將你們留在平靜裡。」然後這個孩子就能夠和父母分離,但仍然維持著良好的親子關係。
當孩子告訴父母親:「你虧欠我,你該給我更多。」這將使父母親緊閉心扉,從此父母親將無法自由、快樂地為孩子付出,他們所做的將是出於孩子的要求。(p.64)
如此一來,在孩子放棄他的要求前,他也將無法接受父母的給予。當孩子堅持向父母親要求更多,這將使他們仍與父母緊密連結而無法獨立,而當他們無法離開父母時,父母也將失去孩子。
親子關係中,父母是給予者,而孩子是接受者。孩子想要逆轉序位或是與父母地位平等的意圖終將失敗,孩子註定虧欠父母。(p.86)
然而矛盾的是,當孩子與父母地位平等的嘗試愈失敗,他們就覺得愈靠近父母;對父母的虧欠將使他們保持與父母的連結,並且促使他們離家獨立,因為他們想要獨立完成某些任務並證明自己。
《歸屬於我們的父母》(p.64-65)
孩子將分享父母的生命,但他們無法直接從父母的生命中拿取任何的榮耀或責任。這是他們的命運,但我們常常悖離這樣的原則。
當一個孩子從父母那裡繼承了一筆財富或是頭銜,而不是付出自己的努力、經驗或是痛苦得來時,他的權力或是要求將沒有根基。
在家族中,當孩子繼承了父母親生命早期的經歷、疾病、罪刑或不公義之事等不屬於孩子個人的生命經歷時,施與受的法則就出現逆轉。
當這個長輩能接受屬於他的責任和命運時,他就同時擁有他自己的尊嚴,因此發展力量並且受益。
即使是出於愛而繼承前人的苦難,他也干預了前人的命運,他同時剝奪了前人面對自己命運的力量和尊嚴。如此一來,兩人都將發生牽連糾葛,而付出的代價將超乎想像。
《傲慢》(p.65-66)
當家族中的後輩試圖要為前人付出,彷彿這位後輩的地位與前人平等,甚至於高過於他,而不是接受前人的給予並尊敬他時,施與受的法則就出現逆轉。
明顯的例子是,父母親在孩子身上得到他們在自己父母或是伴侶身上無法得到的,而孩子也願意為父母親付出。
當孩子輕忽施與受的序位時,他也會為此得到嚴厲的懲罰,即使不瞭解這樣的錯誤或是原因,他也會感覺到無力或失敗。錯置了施與受的對象和序位時,儘管出於愛,仍然是輕忽了序位法則。
序位無法因愛淹沒,序位的階層高於愛而存在;心靈中存在著一股力量,即使付出生命及個人福祉為代價,愛的序位仍要依照序位及平衡法則運行。因此,盲目地出自於愛而不顧序位法則的行為是悲劇的開始。
唯一的出路是:帶著愛瞭解並接受序位法則,對序位法則的瞭解是一種智慧,而帶著愛的臣服則是一種謙卑。
《家族系統》(p.67)
我們和父母也同時屬於一個更大的家族系統,由我們的父母和與他們有關的親族成員所組成。家族系統裡的成員都因為序位和平等的歸屬,而與家族緊緊相繫。
1. 孩子和他們的手足,包括早夭或是流產、墮胎的孩子,還有那些非婚生、有一半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
2. 父母和他們的手足,包括上面所提遭遇各種狀況的兄弟姊妹。
3. 祖父母,有時候包括他們的手足。
4. 有時是包括曾祖父母其中一位,或是全部。
5. 有時是與我們沒有血緣關係,但也以不同方式歸屬於這個家族系統,像是父母親的前任伴侶,或是因為家族系統成員而遭到不幸或是死亡,或是使某位成員遭遇不幸或是死亡的陌生人。
6. 殺死某位家族系統成員,或是遭到某位成員殺害的陌生人,或是受害者、謀殺者各自的家族系統成員。
《家族系統的連結》(p.67)
家族系統成員的命運牢牢牽繫在一起,存活下來的成員事實上無聲地對著死者說:「我會追隨你。」
許多有致命疾病的成員,像是癌症、嚴重事故或有自殺意圖的成員,都是因為受到家族命運牽動,而無聲地說著:「我會追隨你。」
這樣的成員深受一個信念的影響:一個人可以取代另一個人。這意謂著他可以代替另一個人受苦、補償或是死亡,而使這個成員從她沉重的命運中解脫。這樣的行為無言地說著:「我來代替你。」
特別是在家族系統中年紀較小的成員,會代替另一個成員受苦、補償或是死亡。
1. 某個家族成員生重病,孩子無聲地說:「我會代你生病。」
2. 某個家族成員背負著必須補償的重罪,孩子無聲地說:「我會為你補償。」
3. 某位較親近的家族成員需要離開或死亡,孩子會以行動無言地說:「消失的最好是我而不是你。」
這樣的過程大部分在無意識的層面運作,無論是原來的成員或是做出替代行為的成員,雙方通常都未覺察到這樣的過程。只要能夠保持覺察,或透過系統排列而浮上檯面。
《完整》(p.69)
家族系統中,命運牢牢相繫是為了保持系統的完整性。序位是家族系統中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它超越死亡,確保每位成員無論發生任何事,都有歸屬於系統的權力。
家族系統對於亡故或是存活的成員一視同仁,通常會追溯三代之前,甚至更久遠。
當家族系統遺失了某位成員,像是他的歸屬權力不受承認,或者僅僅是被遺忘,系統會產生一股無法抗衡的強迫力量,要重現原本存在的完整性。
某位後代子孫會認同或是代替遭到排除的成員,而重演他們遭遇。
《家族責任》(p.69-70)
在家族系統中,清白無辜的成員通常必須為其他成員的惡行付出代價,這是為了補償過往受害的成員所造成的不公義。通常受到這股為平衡不公義而影響最深的,會是孩子。
這可能與系統序位的優先順序有關,通常長輩在系統中有較高的序位,而晚輩會為了長輩的福祉而做出犧牲。所以,為了平衡家族系統,較年長的成員和較年幼的成員並不會受到一樣的待遇,對於晚輩,也沒有所謂公平。
《平等的歸屬權》
家族系統中,有一個最基本的法則是:每位成員都有同等歸屬的權力。
許多家庭和家族系統會否認某位成員歸屬於系統的權力,比如非婚生孩子、難產死亡的女人、違反家規的成員等。(p.70)
實際上,那些相信自己站在道德至高點的人,只不過在說:「我們比你更有權力歸屬於這個家族。」或是「你放棄了你歸屬的權力。」
在這樣的情況下,所謂的「善」不過是:「我有較多的權力。」而「惡」不過是:「你的權力較小。」
死產或是早夭的孩子通常因為遺忘,而使他們歸屬的權力受到否定。
有時候父母以死去的孩子為另一個孩子命名,這樣的行為對於死去孩子的訊息是:「你不再歸屬於我們的家庭,我們已經找人替代你的位置了。」
當家族系統中某位成員歸屬的權力遭到否定,不論原因是受到輕視、駭人的命運,或是不想承認這個成員為了其他人而空出位子,或者未得到應有的感謝,要求平衡的力量將會趨使系統中的後代成員,透過認同而模仿過去遭到排除成員的命運。 (p.71)
倖存的家庭成員通常認為自己的存活對亡者不公平,而產生罪惡感,即使在意識層面並未覺察,他們渴望補償這樣的不公,並且也限制了自己生命的發展。
《愛的序位》
家族系統受到古老的序位法則支配,遂造成而非減輕成員的不幸或是痛苦。系統中要求晚進成員補償過去成員行為後果的盲目平衡壓力,造成了一個永無止息的悲劇循環。(p.71-72)
盲目的愛,試圖以一個悲劇來補償另一個悲劇。
只要這樣的序位法則仍停留在無意識的層面,它就仍會強而有力的影響著我們。然而當它的運行方式浮上意識層面,我們就能夠以一種較有益而非重複悲劇的方式滿足序位法則的目的。
繼而,另一個要求先進和晚進成員有同等權力平衡系統中的傷痛或是不公義的序位法則就能開始運作,這樣的序位法則稱之為「愛的序位」。
智慧的愛,以一種帶來療癒的方式平衡系統,並且透過好的事停止不好的事。
解決方法:(p.72-73)
1. 當事人向想要跟隨、補償、替代的家族成員,無聲地說出:「我會跟隨你。」或「由我來代替你。」
2. 當事人看著這個成員的眼睛,並且告訴他:「你是大的,我是小的,我向你的命運鞠躬,並且接受我個人的命運所賜給我的。如果我活下來,請你祝福我,現在帶著愛,我讓你離開。」
3. 然後當事人將以一種更深的方式與這個成員連結,而不只是盲目地要跟隨或是認同他的命運。
4. 這個成員的過去將不再威脅當事人的幸福,他會帶著愛來祝福當事人。
當家族系統中某位成員受到排除或是遺忘,一旦他的存在被承認和尊敬時,系統就能再次建立它的完整性。
當我們以愛的序位為出發,為了平衡過去家族系統中不公義的家族責任就能告一段落,罪惡和後果將回歸到原本屬於它的位置上。以一個悲劇來平衡另一個悲劇的惡性循環就能夠停止,而開始一個良性循環。(p.74)
不管前人為此付出何種代價,晚輩就是接受前人所給予他們的;無論前人做過些什麼。都榮耀且尊敬他們的存在,讓一切是非善惡隨風而逝。
為了讓這樣的過程發生,我們需要在心靈層次為他們保留一個位置,那是原本就是他們歸屬的權力,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夠再次感到完整。
《男人與女人》 (p.75)
男人因為自身缺乏女性化的部分,而受女人吸引;就如同女人受男人吸引,是因為自身缺乏男性化的部分。
男性的陽剛回應女性的陰柔,所以他需要一個女人來幫助他成為男人。女性的陰柔回應男性的陽剛,所以她需要一個男人來幫助她成為女人。
《男人與女人間愛的序位》(p.75-76)
首先是男人需要一個女性成為他的女人。而女人要這個男性成為她的男人。
第二,愛的序位要求在親密關係中,男人和女人朝向創造第三個存在實體:男性與女性結合並創造出一個新生命。為此,只有當男人成為父親,女人成為母親,他/她的存在也才完整。
只有透過孩子,男人和女人的結合才能牢不可破。他們為人父母對子女的愛,豐富也榮耀了他們的伴侶之愛。伴侶之愛進一步昇華成父母對子女之愛。
如果伴侶之間的發自內心毫無保留,那麼當他們為人父母,對子女的愛也將是如此。如果男人和女人彼此欣賞、相愛,他們也將會欣賞、愛他們的孩子。同樣地,如果他們彼此之間存在憤怒及怨懟,這樣的感受也將轉移孩子的身上。
父母親於親密關係中在尊敬、愛和支持上,能夠達到什麼樣的深度,他們就能夠發展同樣深度的親子關係。
如果父母親對孩子的愛,豐富並榮耀了他們的伴侶之愛,孩子會感受認同、接受、尊敬、安頓及被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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