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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5 01:41:56瀏覽768|回應0|推薦6 | |
. 原帖無題。 ***************************************************** *****************************************************
我年青的時候看電影多過看小說,那個時候對電影之為一種藝術頗為輕藐。年紀大些了,小說讀得多了 -- 尤其是杜思妥也夫斯基的那些大東西,對電影的評價反倒變高了。 ^_^ 劇情片之為物,通常娛樂成份多於藝術成份。“非娛樂小說”之為物,通常藝術成份多於娛樂成份。電影的視覺效應太驚人,通常表達比較直接,所以是大眾媒體。小說的語言魅力可以直衝人類思感之極致,通常比較要求讀者的參與能力,所以是小眾媒體。電影成於眾人之腦之手,聲光化電,什麼便宜都佔盡了,導演的藝術家身份因此不免要打折扣。小說家都是單幹戶,衹憑文字的螞蟻陣來創造一切,有如神祇,這種功夫要求天才等級的腦力,因此一個像樣的小說家絕對是一個高級藝術家,極少數長篇小說家甚至是另一種類型的思想家 -- 這種身價是電影導演永遠沒法企及的(Bergman差得遠)。 電影跟小說的本質都是說故事,然而各有所長。許多著名的小說章節幾乎沒有辦法轉換成電影,許多膾炙人口的電影場景如果用文學來仿製絕對是多餘。小說裡的心理描寫經常完全無法轉換成電影畫面,電影裡的千軍萬馬戰陣肅殺在導演說故事的過程中絕不廉價。 文學意味強的電影經常改編自小說 -- 尤其是名著小說,那是一種仿造創新。文學探索人性反映人生,這是老生常談了。在迷霧裡追尋意義和價值經常是許多小說名著藉著說故事這個手段所真正想做的事,有些電影名片也如此。“藝術電影”與“商業電影”的光譜是連續的,在許多電影,在它們的導演心目中,那些電影的意義絕不止於故事本身,而其中的極少數電影藉著電影藝術語言在探索人性、反映人生、追尋人生的意義和價值這些方面的成就我認為已經達到可以追步許多好小說的程度。 作為用人類據以思感的工具來表達人類的思感的藝術,小說在人生的迷霧裡尋出路,在人性的幽微處掙扎,在生命的終點發光。誠然,在小說所曾到達的最高峰我們看不到電影為伴,但是在稍微低一點的地方它們是攜手並肩的好兄弟。
希區考克有句名言:It's just a movie. (這只不過是部電影)這句話並不代表一種自輕,而是一位大師對自身使命的認知。我常覺得奇怪,為什麼許多人都認為電影負有某種崇高的責任與意義?這真的是電影藝術存在的價值嗎?是不是我們都不懂什麼是電影,所以才以如此的敬畏之心待之呢? 沒錯,色戒只是部電影。無論在還原歷史面貌上,李安做了多大的努力與考究,到頭來,目的仍是說個故事,讓觀眾看的入戲,看的過癮,看的值回票價。電影的意義,就在故事本身,其餘的一切,都只是輔助,不必太過強調其「功能性」。因為再怎麼樣,兩小時的戲,都說不完一個時代,說不清一段歷史,說不透一串淵源。佈景的逼真,只是表象,並不具有深究的價值。電影唯一能夠說明白的,只有人性而已,而且相當淺層。 再逼真的佈景,再考究的表演,都表達不出「罪與罰」,不是嗎?畢竟,It's only a movi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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