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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15 17:05:36瀏覽893|回應1|推薦3 | |
十二年國教下,特色班制度有它的優點與需要性;但保留了特色班,最大的問題是很容易延續甚至強化了升學壓力,除非設計出能有效減輕升學壓力的配套!以下提出可發揮特色班功能、以及消除特色班負面作用的規範做參考: 1. 特色班須分為學科類、術科類與職業類三大類別,不能集中在學科類──鼓勵適性發展、因材施教是特色班的目的;特色班如只集中在學科類,將會更大地增加了高中普通科的升學競爭。 2. 限制考試科目,尤其是針對學科類特色班的考試做限制。在學科類特色班,全國統一規範只考國文、英文、數學三種基礎工具學科;或者像基北區規劃的綜合考閱讀理解素養與數學素養兩種能力──考試科目愈少,壓力就愈能有效減輕。 3. 部份術科類與職業類特色班,可加考非學科科目或性向測驗──以利真正發展術科類與職業類特色班的特色,並避免國中仍集中於一般學科的學習,忽略讓學生適性發展! 4. 規範使「60%以上的高中、高職與五專學校」均設立特色班;此比例應在施行細則中明定──分散能消減壓力,而這設計更可促進就近入學。 5. 職業類特色班的名額需至少佔特色招生總額的40%以上──這規範將可提升技職教育,也可有效平衡明星高中普通科的就學壓力。 6. 每一位國中生,最多只能重考一次「學科類」特色招生之考試,其它術科類與職業類別則不限制──重考是加重升學壓力的來源;十二年國教下,重考可說是一種浪費學生生命的錯誤,應予限制。 7. 高一、高二階段,讓各類特色招生、免試班級與高中高職五專之間,可進行寬鬆條件、有彈性的轉學──入學後可輕易轉學,就不需非得考進某幾校的特色班不可。 8. 除了極少數學校外,各學校的特色招生班級的學生總額,可限制最多不超過全校的15%──在新制下,許多學校會有「特色招生」班級與「一般」班級並存,為了避免學校資源分配產生不公、以及不同班級學生間產生優越或挫折問題,有必要讓「特色招生」班級數設計成該學校的絕對少數,以利於學校行政與教學。分班也可更彈性,部份程度差異不大的科目其實可打破兩種班級的編制混合上課。 9. 請讓少數現有的明星高中,可保有70%以上的學科特色班──分散式菁英教育其實很難做好,目前台灣的教育環境也需更多時間與投入資源去準備!台灣實際可兼有集中式與分散式的的菁英教育!另需強調的,集中式菁英教育不是升學壓力的元兇,升學壓力來自於社會競爭與文化,片面強制消除公立明星高中只會造成民怨與菁英教育的失敗,也不利於國家發展及縮減貧富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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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