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1/04/16 01:18:22瀏覽787|回應1|推薦7 | |
請問恐龍看報紙了沒? 說話前若還沒看報,請馬上閉嘴! 因為這個掌握國家所有安全、情治、國防、外交系統、統管文武百官及內政的元首,最愛講的一句恐龍話:『看報紙才知道』! 地球上有190幾個國家,絕對少見到有這麼迷信報紙說詞的國家元首!筆者有趣的是這麼愚蠢行為,竟是他沾沾自喜以為高明的口頭禪,對於國內外的社會脈動資訊,『這個人』不是透過手下成千上萬的官員幕僚,也不透過政府機構與邦交國情資交換分析,也不看電視新聞、網路,更何況新聞局組織還有個中央社負責網羅新聞資訊,很難想像『這小子』腦袋駑鈍到這種地步,更沒想到世上居然有人只想「看報紙管理天下事」?倘若不是株羅紀時代的恐龍跑到現代,難不成是台灣社會退化到株羅紀時代? 當然這隻看報治國的恐龍,理當有其迷戀報紙的緣由;不過從台灣平面媒體近十多年表現看來,光是頭版錯誤率就足以嚇壞世人,2008年以前聯合報的頭版錯誤率領先世界報業,其後中國時報換成中資老闆就奪下這個寶座且遙遙領先業界,無怪乎台灣媒體從資訊業被歸類成製造業者,因為透過『置入式行銷』或『政治立場』而製作『假新聞、假議題』的愚民政策,就是台灣媒體賴以生存的致富門道,對於這種寡廉鮮恥且毫無專業道德的亂象,台灣公民還是會對這些為虎作倀的媒體懲罰,所以這幾家報紙的讀者及信任度急速萎縮,當然這些愛製造新聞業者的市佔率越來越難看,為了苟且偷生也只好對當權者搖尾乞憐,當然那些曾經為民喉舌、監督政府的第四權都被利用成『政策化妝師』,『置入式行銷』配額與官僚一起分贓台灣納稅人的血汗錢。 另外,曾有人思考過『報紙』到底算是一手還是二手資訊? 有別於電視新聞或網際網路強調『畫面證據會說話』,報紙是透過『某些人』咀嚼事件後,經由個別養成教育或意識等消化系統處理後,再排放出來的資訊報導!因此歐美早期的撰稿記者多是由地位崇 當然那些迷信媒體之道德良知與專業知識有嚴重瑕疵的讀者,理當有其迷戀此類報紙的眾多理由;從筆者角度看來,那些迷信報紙的讀者有點像似飲鴆止渴的毒癮者,那社會心理作用彷彿能讓『立場同樣偏頗的人依偎取暖』,即使道德理性告訴我們那些立場與觀點可能都是錯的,但在出自無知的邏輯(無法證明其偽者,必然為真)與「有罪推論」的個人懷疑邏輯(因為我找不出解釋,所以就一定沒有解釋)或(因為我看不到嫌疑人無罪的證據,所以嫌疑人就一定有罪)。 關於此點從美國籍立委李慶安掀起的「舔耳事件」即可證明,事實證明涂醒哲根本與被害人素昧平生,經過媒體報紙的錯誤報導幾年後的前年,學術單位的研究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社會竟然還有近四成多的人仍舊相信『涂醒哲舔耳,罪大惡極』!由此可見,在台灣這些相信媒體餵養新聞的讀者是什麼樣的恐龍程度? 從「恐龍法官事件」來驗證,台灣社會存在一群整日『拘泥於文字遊戲及愚民政策』的法曹,一堆『靠自由心證與憲法保障去實行雞鳴狗盜骯髒事』的文化流氓,一夥『靠政治風向而羅織入罪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圍勢囉嘍,既有「三歲女孩未明確表態拒絕性侵,則嫌犯性侵無罪」、「襲胸摸乳,未超過十秒不算性騷擾」、「牽托千年前宋朝養廉金的陋規,為現代侵吞公款的貪官脫罪」等等不勝枚舉的「恐龍法官事件」又豈是三天兩夜可以說完? 然而這麼多的「恐龍法官」可曾忌憚群情激憤的民怨嗎?秉持著專業的傲慢,鄙視著社會道德與良心善知,這群「專營文字遊戲的土匪流氓」在『恐龍憲法』與『恐龍黨國不分政府』的保護傘下肆無忌憚,時至今日『恐龍總統』與『恐龍司法院正副院長』拔擢『恐龍法官』榮升『恐龍大法官』,更在『恐龍大法官』違法濫權的『恐龍法理邏輯』解釋下,『恐龍憲法』、『恐龍法令』、『恐龍判例』在『恐龍媒體』鼓譟『約定成俗,習慣成法』的社會行為模式影響下,終將成為『恐龍法哲學』,也必成為青年學子爭先恐後效尤的社會顯學(恐龍學潮),也難怪世界人權組織會把台灣司法界評定是迫害台灣人權最嚴重的禍首,然而最該死的是『恐龍司法官』還自以為是正義道德的化身! 這現象果真讓人匪夷所思,不過也見怪不怪,迷信媒體報紙的『恐龍閱聽人』比比皆是,這些人以為接受媒體資訊就擁有高人一等的社會地位,事實卻背道而馳,『蓋因資訊貧困而無知,更因無知邏輯而恐龍,處世以偏概全而狂傲,待人虛情假意且偽善』,有『恐龍媒體』與『恐龍法官』的屹立不搖、升官發財,當然就會產生『恐龍讀者』瘋狂偏執、執迷不悟,社會也將產生越來越多的『恐龍人民』,『恐龍司法官』也勢必如雨後春筍般層出不窮,理所當然『恐龍人民』迷信『恐龍媒體』選出『恐龍總統』組織『恐龍政權』,一個不公不義、沒有是非、沒有仁義禮智的『恐龍社會』就此定型,於是乎竹聯四海青幫洪門天道盟等『恐龍幫派』風起雲湧去魚肉鄉民,更多的『恐龍企業』、『恐龍財團』、『恐龍國營企業』炒作社會資源以剝削弱勢基層,也莫怪台灣警察看見幫派流氓鬧事總是噤若寒蟬、畏首畏尾了,因為警調人員前腳抓賊後,就有『恐龍司法官』負責後腳放人,更甚者『恐龍司法官』、『恐龍媒體』與『恐龍幫派』聯手惡整警調人員與被害人。 唉,很難追究這種台灣社會亂象肇始於何處? 台灣人民在『群眾共錯,罪不在我』的集體社會心理行為模式誘導下,可以舒解莫名情結與道德良知衝突產生的焦慮感,更在『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牆頭草、選邊站』效應下發現,台灣人民面對『恐龍』竟是那麼善良、那麼好騙、那麼好欺侮、那麼悲哀;然而『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當台灣人民握有『民主』這把利劍可以斬妖除魔、誅滅恐龍時,卻往往貪小便宜或迷信媒體的謊言包裝而將這把利劍轉而砍掉自己的命根子!於是選出個具備『恐龍法律專業』只知『看報治國』的『恐龍總統』組織『恐龍政權』! 請大家回過頭想想『看報紙』是否有益?囫圇吞棗的結果,新聞其實就像記者咀嚼消化過的產品,倘若媒體是一個自營生物的代謝產物(行光合作用後的植物),對於我們這類由外界攝取蛋白質方可維持生命的異營生物,那是一種精神糧食彷彿五穀雜糧,之於肉食主義者奪取素食主義者的軀殼以攝取蛋白質,源自於食物鍊的供需關係當然無可厚非,然而媒體記者倘若跟我們一樣都是汲汲營營於功名利祿,那新聞對台灣人民而言已不是養份,只是媒體記者的排泄物而已!緣此關係,隸屬於『無冕王』與『第四權』的新聞道德與專業根本不存在於台灣社會,在台灣新聞媒體業者的腥臭腐敗早已跟『恐龍法官』不相上下了!在台灣我們根本不冀望什麼『媒體自律』、『司法自律』,是因為『恐龍總統』只會『看報治國』狼吞虎嚥那些『新聞排泄物』,再想想有四成多把『新聞排泄物』當成珍饈的『恐龍讀者』至今還堅信涂醒哲是「舔耳事件的原兇」,如果再讓這種匪類的『恐龍媒體』經營下去,再讓『恐龍法官』執法下去,再讓『恐龍總統』繼續『看報治國』下去,難道這就是我們台灣人民所希望憧憬的未來社會型態? 醒醒吧!別再囫圇吞棗吞下些不肖媒體業者的腐臭排泄物! Ps:筆者認為自己是顆照led植物燈長大的自營生物,所以新聞媒體產出排泄物都必須先經過分解處理,經過光合酵素轉化合成自體所需atp來進行代謝作用;至於本文是否為筆者的排泄物呢?倘若閣下囫圇吞棗勢必就是,倘若閣下能經過酵素轉化那就不是。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