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4/05 23:12:44瀏覽341|回應0|推薦2 | |
引用文章身障者想飛 寫信求民航局 首先是在此感謝民航局對身障者的反應,立即回應,在此表達萬分感恩, 仍期望速速完成成購入升降梯設施. 懇請 吳揆對民航局同仁予以掌聲, 此次表現之明快, 可見得是事在人為. 讓他們獲得應有的肯定. 此次聯合報記者在2010/04/05 AM3:20報載此事, 小弟卻在AM08:36發表了一些看法, 之後讓小弟啟發了一個商機,於PM04:27分再度留言, 耶! 看到一個商機, 就是設計一個專門適用於身障用的機場專用升降機, 卻有幸在PM06:37看到紀者報導民航局的回應之決策, 在此深感欣慰, 民航局同仁在短短兩個小時, 立即有所回應, 效率之快,值得嘉勉, 可見得民航局同仁時時留意庶民的反應, 在此假日之時,仍然用心至此,可見得事在人為, 因此民航局同仁的做為真的是要予以肯定, 讓這些同仁有別於過去數個月來身為一個公務員所受到的波及, 能夠有所勉勵與激勵, 盼 吳揆能夠就此事實, 給予應有的肯定, 人民的要求當然會愈來愈多, 但是那就是一種進步, 同時也感謝聯合報紀者 陳俍任先生對此事件的費心, 也應予認同之, 如此持續下去, 那麼我們都會成長, 最後仍在此道出心中的 感謝與感恩. 民航局同仁們 在此致上最高的敬意. 補充另一個事項: 此一事件其中仍有一項希望民航局督導航空公司必需要負的責任,
就是航空公司之服務人員必需具備協助身障者登機的技術訓練, 因為如果航空公司在執行業務時,不能因為協助身障者登機有其風險, 就選擇性的不提供協助, 因為舉例, 如果有意外發生,難道航空公司可以看到一個行動不便的消費者就留在機艙內自生自滅嗎? 所以民航局有其職責要求航空公司的服務必需提供這方面的技術能力, 這個應該對航空公司的求生訓練就具備的能力吧, 另一方面請所有的航空公司想一下,如果您們不打算提供此方面的服務的話, 請您們在媒體上公開聲明,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貴公司的理由, 本人相信您們應該不會做此聲名吧, 因為那會有損貴公司之社會企業形象吧, 空中少爺不應該只是一個花瓶, 如果您們每一個班機的從業人員只是願意做一個拿來欣賞的花瓶, 那麼是否有違背服務消費者之理念吧!, 敬請 民航局的同仁們, 您們明日立即回應購入升降梯之事, 可以說是表現優異,值得全民給予肯定, 可否明日立即著手評估購入的時程表, 同時召集所有航空公司, 要求立即對升降梯購入之前的這段期間, 提出航空公司服務人員的訓練計劃, 務必於最短期間內完全全面提供服務的能力, 這將是讓此事表現出執政團隊一個全面思考的表現, 謝謝您們了.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