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專案質詢】陳根德委員(第6屆第1會期。案號564)2005年4月
2011/06/27 12:07:55瀏覽120|回應0|推薦0

立法院第6屆第1會期專案質詢(案號5649446

行政院【立委質詢答復

發文日期:94414

發文字號:院臺專字第0940014774

辦理機關:內政部

業 務 別:消防

案 由

本院陳委員根德,鑒於桃園縣近來公園設施頻遭人蓄意縱火燒毀,近百萬元兒童遊樂設施燒得精光,財物損失嚴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 明

一、桃園市多座公園設施近來頻傳遭縱火燒毀,其中永康公園內一座兒童遊樂設施就被燒得僅剩骨架。由於這些公共設施不容易被燒毀,應該是遭人蓄意縱火所為。

二、此外,近來桃園縣各地公園內設施都傳出被毀損情事,包括八德、中壢和桃園市區都有,離譜的是,桃園市區公園內設施不僅三天兩頭被燒毀,只要一修復,又再遭燒毀。就連一座價值近百萬元多功能兒童遊樂設施,都被燒得精光。公園內部設施遭燒毀的情形,從農曆過年前起開始發生,其中「快樂公園」裡多樣設施只要被燒毀後再修復,又馬上被燒毀。永康公園裡頭新架設兒童遊樂設施,則是深夜遭人潑灑汽油燒毀。另外像公園涼亭遭人塗毀者,則不勝枚舉。

三、本席認為要輕易燒毀公園設施並不容易,因為白天都有人在運動,而且所有設施並非單靠打火機點著就可燃燒,研判應是蓄意縱火者,利用深夜公園開放時間,潑灑汽油燒毀。本席認為公園管理人員及公園附近警力應加強巡邏,甚至不排除全天候埋伏,盡速緝兇追捕不法。

答復內容

陳委員就桃園縣近來公園設施頻遭人蓄意縱火燒毀所提質詢,經交據內政部查復如下:

一、由於縱火犯罪行為動機與型態不一,且具有集團性及個別性,時間點集中、地段不固定、四處流竄等特性,因其極易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損傷,影響社會人心至鉅,鑑此,內政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就各縱火案件發生特性加以研析,嚴密規劃部署偵防縱火犯罪勤務,詳加清查、監控縱火前科犯與偏差行為人等作為;同時配合該部消防署訂頒「加強縱火防制實施計畫」進行相關防火宣導、防制工作,以有效遏止縱火犯罪之發生,安定民心。

二、對於因家庭或社會因素導致之縱火案件,較難以預防,內政部警政署業已督飭各警察機關,應透過各種管道及利用各種機會(如村里民大會、社區活動等),請社會大眾關心周遭的人、事、物,發現可疑縱火狀況,立即報警處理;另加強宣導縱火對社會治安之危害,喚起民眾隨時提高警覺,共同防範縱火案件發生。

三、有關桃園縣發生多起公園縱火案,內政部警政署已函請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針對轄內各地公園規劃巡守、埋伏勤務,以遏止縱火案發生及緝獲犯嫌,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LAYRIGHT&aid=5369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