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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14:33:03瀏覽1670|回應5|推薦8 | |
政府開放美國帶骨牛肉及內臟進口,引起軒然大波。 消基會,民進黨和部分地方縣市長堅持拒絕這些有疑慮的美國肉品,並且將推動公投要求政府和美國重新談判。 立法院也要求政府將台美有關牛肉輸入的協議送交立法院審議。 我認為這些做法一點用處也沒有,因為美國不可能重新談判。 公投或立法院的決議可以要求政府對美國提出重新談判要求,但是美國拒絕,一切都是白費力氣。 十一月二日美國貿易代表女發言人Carol Guthrie和農業部女發言人Chris Mather發表了一份共同聲明。 全文如下: "After over two years of extensive negotiations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exchanges,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looking forward to an announcement from Taiwan authorities that Taiwan would fully open its market to American beef and beef products on the basis of the bilateral protocol we have negotiated. The Protocol that Taiwan promulgated today is science-based and follows the guidelines of World Organization of Animal Health (OIE) as well as the findings of Taiwan's own risk assessment on the safety of U.S. beef. We understand today that Taiwan also announced a number of other additional domestic measures regarding beef and beef products. We are currently reviewing these measures to ensure they allow Taiwan consumers the opportunity to enjoy the same safe American beef and beef products that American families eat. We look forward to working with our partners in Taiwan to ensure that Taiwan's domestic requirements are consistent with the Protocol, the science, the OIE guidelines, and Taiwan's international obligations." 這份四平八穩的聲明裏,最後一句表明了美國的立場。 美國和台灣的夥伴會確定台灣內部的做法和兩邊簽署的協議,科學,世界動物健康組織以及台灣的國際責任相符。 翻譯成白話就是說,台灣必須盡到國際責任(對WTO的承諾)和已經簽署的協議,任何執行做法必須符合科學及OIE的指導原則。 再說的明白一些,這些條件就像陳前總統當年提出的四不承諾一樣,八年來一有機會美國就會唸一遍,提醒阿扁你當初答應過的事別反悔。 一個協議一旦簽訂,除非有重大變化,否則要讓兩方面同意重新談判十分困難。 很明顯的,除非兩方都認為重新談判另立新約對自己有利,不太可能再談。 國與國之間談判,雙方團隊歷時數月或甚至數年交涉,各種細節都應該已經考慮過,突然出現新變數讓雙方都看到更有利的狀況機會太小。 而且當一方要求重新談判時,另一方想的是,第一次談完後你馬上反悔想第二次談判,第二次談完後你可能會馬上又想談第三次,那麼我花那麼多時間力氣和你談判做甚麼。 這是為甚麼外交部基於其專業,對重新談判持保留態度的原因。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對台灣的描述裏,已經將牛肉問題放在SPS協定和國際貿易障礙(Foreign Trade Barrier)中,因此如果台灣實施所謂的「三管五卡」政策,該國貿易代表辦公室一定會仔細檢視評估看她是否認為台灣違背承諾。 在這份報告中,該辦公室指出2007年五月美國已經被OIE歸類為狂牛症可控制風險地區。 台灣的主管機關已經對美國牛肉作過風險評估(risk assessment study) 。 衛生署狂牛症委員會的專家去過美國屠宰場兩次。 農委會的專家也進行過獨立的風險評估。 萬事俱備,只差最後行政單位的最後決定。 如果現在台灣政府當局改變主意,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會怎樣想,十分明顯。 所以事情會如何發展呢? 美國不在乎台灣內部公投或立法院如何決議,那是台灣的內政問題,美國及WTO都不便置啄。 但是當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認定台灣違反對WTO的承諾時,美國可以對台灣提出指控。 快則一年,最多一年三個月WTO就會作出最後判決。 由過去歷史看來,在美國牛肉問題上美國在WTO有九成以上勝算。 一旦WTO認定台灣敗訴,WTO會要求台灣在指定時間內自行修改法律。 如果台灣沒有及時完成立法動作,美國就可以在WTO架構下估計台灣政策對美國牛肉出口造成的損失,然後對台灣相關出口貨品課百分之百報復關稅。 台灣一天不更改相關法律,這些台灣商品在美國價格就是競爭者的兩倍,沒有人買,這就造成台灣相關產業的經營困難。 美國事先會做好調查,專挑那些最有懲罰效果的台灣商品下手。 台灣只有兩個選擇: 立刻找出科學證據證明美國帶骨牛肉和內臟不安全,合理化對美國牛產品的禁令,或是聯絡足夠多的國家在WTO幫忙說話,把美國的勝算降到七成六成。 後者未必有效,而且欠下更多國家人情,台灣市場得對她們更加開放。 最壞的情形是幾年後台灣仍然被迫修法接受美國牛肉產品,等於是沒有打點的高飛犧牲打。 台灣有求於美國的地方比美國有求於台灣的多太多,美國不會在乎和台灣對峙下去。 至於這樣做會不會把台灣推向中國大陸,民眾在美國牛肉和三聚氰胺之間,自己得想一想。 可以確定的一點是上一次民進黨想要用達賴和熱比婭讓北京對馬總統失去信賴的企圖明顯失敗,但是這一次它要用美國牛肉讓華盛頓對馬總統失去信任的計畫會成功。 只是台灣哪一個產業要被美國的報復關稅犧牲,就只好自求多福了。
附件 : 1. 十一月二日美國貿易代表和農業部兩位女發言人對台灣開放美國牛肉產品進口發表的共同聲明。 http://www.usda.gov/wps/portal/!ut/p/_s.7_0_A/7_0_1OB/.cmd/ad/.ar/sa.retrievecontent/.c/6_2_1UH/.ce/7_2_5JM/.p/5_2_4TQ/.d/1/_th/J_2_9D/_s.7_0_A/7_0_1OB?PC_7_2_5JM_contentid=2009%2F11%2F0545.xml&PC_7_2_5JM_parentnav=LATEST_RELEASES&PC_7_2_5JM_navid=NEWS_RELEASE 2. 美國貿易談判代表辦公室對台灣的資料。 http://www.ustr.gov/sites/default/files/uploads/reports/2009/NTE/asset_upload_file48_15508.pdf 3. 世界貿易組織(WTO)對於解決爭議的描述。http://www.wto.org/english/thewto_e/whatis_e/tif_e/disp1_e.htm 4. 北美隱士的部落格文章「歐盟和美國加拿大的牛肉大戰」。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462654 5. 北美隱士的部落格文章「拒絕美國牛內臟進口就必須考慮退出WTO的選擇」。 http://blog.udn.com/NorthAmerica/3456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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