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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不是盡力 是一定要做到 - 九把刀
2010/07/29 17:00:08瀏覽1996|回應0|推薦0
想快樂,就得瞭解自己。

可即使我們很瞭解自己了,又怎樣?
這個世界,很多時候不大允許我們做自己。
所以「做自己」這麼稀鬆平常的事,竟然常常被冠上「勇敢」兩字一起講,變成「勇敢做自己」,好像做自己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吃飯就吃飯,你會說「勇敢吃飯」嗎?
再怎麼不愛洗澡,也不至於說出「勇敢洗澡」這麼白痴的話吧。

不能隨興地要怎樣就怎樣,當然不是絕對的快樂,但其實那些人要我做的事說穿了也沒什麼,與其板著臉說:「抱歉,那有違我的原則!」然後大費周章解釋一個小時關於自己的原則,有時候還不如簡單配合一下就過去了。

這個世界上很少有不犧牲一點好處,就可以得到另一種好處。
我們想做自己,就得冒著被誤解的風險。

很早我看破我自己了,我的確是個好人,非常善良,但我同時也非常的自私。是的,你沒有看錯,我認為我自己很自私。在我如此充滿生命熱情的時刻,我真的想把大部份的時間都拿來做我喜歡的事。

人生沒辦法全拿的。

有意義的事,從來不會是輕而易舉的。

比起支持特定候選人,比較悲哀的是,即使你支持了他,支持了他所宣稱的價值,他底下的政策執行者也未必有能力將他的政治諾言兌現。往往不過是一場投票。

反正不管是哪個候選人都只會在選舉期間成為聖人,選舉一結束,統統打回原形。
所以對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來說,選一個「他喜歡的人」,比起他代表的國家政策、政治勢力都還重要。

老實說這種單純的喜好催動的投票行為還算可愛,我想也比較不容易失望吧,反正大家都對喜歡的人容易有較高的容忍度。

人生如果不來點曲折離奇,就不像是偉人的傳記。
我們都不是偉人,但曲折離奇也常常有我們的份。

我們不是為了「想之當然對的事」戰鬥,而是為了「保護我們想要保護的東西」而戰鬥,這麼簡單的心情,有很難理解嗎?
每個人都該為了他認為值得的事,挺身而出。

人生有很多階段,有些階段你無法好好規劃,或者,規劃了也沒有用。
時候到了,接受它就是了。

不是不捨,也沒有沉重,因為在這裡的回憶不是包袱,而是嘴角上揚的角度。

不管你有多少話想說,一口氣說太多了,就會失去吸引力。

偶爾寫個網誌很愉快,但精彩的是我關掉網誌之後才要接著做的事啊!

大家都對我很好,所以我平時想找人發脾氣,也就只能看電視新聞。

一個人整天過得不快樂,除了自己的個性有毛病,我想際遇也是個關鍵,週遭的人怎麼待你也是個關鍵,如果你有幸遇到一群非常包容你的朋友或同事,就包容回去,別輕易消耗了他們對你的好。

隕石要砸下來你要撐傘也沒用。

不厭其煩幫助你討厭對方,是藍綠政客最大的樂趣。

我認為,真正的英雄,從來不是從眾的。
英雄具有強烈的「對抗」氣質,是顛覆的,是具有驚人破壞性的,在大家都贊成的時候能勇敢抗議,在所有人搖頭的時候他義正嚴詞捍衛想法的那種人,必要的時候,英雄還要能撕裂自己與眾人間的情感,捍衛「自己信守的價值」。
(中間略)
這並不是說,反抗眾人的必能稱英雄,也不是說,英雄心中的對才是對,眾人長年死守的東西就是迂腐。我們每個人分辨對與不對的標準,一定不會完全跟眾人一樣,能相信自己到願意挺身而出、實踐理念的那人,才具有英雄特質的起點。

所以英雄其實是很危險的,他挑戰著集體的價值,捍衛著的,是自己。

在你追求到想要的一切前,人生還是得繼續下去。

對我來說,犧牲當下的人生換取未來的人生永遠是一件很可疑的事。

從小我們就被大人們教導,人生分成許多階段,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責任跟任務,集點卡蓋滿了,才能繼續往下一站前進。
循序漸進的確讓人安心,但這樣也規馴出很多「如果沒有怎樣,就不能怎樣」的心態,與「在怎樣怎樣之前,我只能儘可能忍耐」的想法。

於是這個社會成功孵化出許多相信「先考好大學,其餘再說」的阿呆、或「等到我存錢付清頭期款後,我再認真想想人生是怎麼回事,比較實在」的阿呆二檔。
還有阿呆三檔、阿呆四檔、超級阿呆、超級阿呆二、超級阿呆合體術。

這些阿呆,對不起,我很可能正在說你--大家都被「如何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的論述給困惑住了,為了成為如此那樣有用的人,你們放棄了很多「先成為自己」的可能,為了「更高的理想」犧牲了很多當下的快樂。
隨著時間流逝,那種犧牲感越來越巨大,更堅定了某種無論如何都要「蛻變」的信仰,更強化了「在將來當一個有用的人,這件事真的很重要」的信念。

-- 連想都沒想過,自己是可以隨時隨地擁有堅定的快樂,的權力。

只要有夢想,隨時動手去幹,人生就是當下。
不過談到夢想,就想說一件可能很殘酷的事。

是,很多人有夢想,但這些夢想大多是這個社會所談論的「一個有用的人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把這些狀態,例如年薪尾巴甩著幾個零、汽車鑰匙上的標誌、前半生中出幾次正妹、一年出國開會幾次、參加大學同學會時遞出的名片抬頭、被商業雜誌訪問的篇幅大小等等,當作是自己的夢想,恐怕是這個社會最常見的現象。

我大膽說一句,這些都是假的。
如果這些由「廣泛的成功者的定義,建構出來的夢想藍圖」是真的的話,某天你實踐了,達成了,功成名就了,那麼你突然被告知馬上就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應該要大笑啊!而不是錯愕著搥牆壁、而不是痛苦地反省到底有什麼事忘了去幹吧?

夢想不是掛在嘴邊炫耀的空氣,而是需要認真地實踐。
等到對的風,我們展翅翱翔。
沒有風,只要擁有足夠強壯的翅膀,我們照樣拔地飛行。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麼,而是如何完成它。
天空見。

沒有確確實實努力過,只是熱血地信奉一些熱血的格言,你的人生就只是一堆句子的總集合,扣掉這些,什麼也不是。

人生,要流汗的。
儘管我們遲早都要接受很多汗水都是白流的事實,但不流不行。因為沒有流過那些莫名其妙的汗水,不會有強壯的人格體質。

什麼都可以不要的人,不是勇敢,是很可怕。

說出來會被嘲笑的夢想,才有實踐的價值,即使跌倒了,姿勢也會很豪邁。

我所做的不過就是我之前一直在做的,不斷寫作罷了。要說我很努力什麼的,其實我有點心虛,畢竟寫作真的就是我很喜歡做的事,披星戴月也是我高興,沒什麼痛苦好忍耐。

小孩子最擅長的事,就是不聽話。

後來雷孟開車送我回家,停在路口紅綠燈的時候,他用很扭曲的表情跟我說,他每年年初都會訂定一年計畫,比如要做什麼,要完成什麼之類的,雷孟說,回想起來,在2008年他定下的計畫統統都有達到,感覺很好。
BUT!
人生最悲慘的就是這個BUT!
BUT他也許下了2008年一定要交到女朋友,如此卑微的願望啊!
就只有這個卑賤的願望沒能達成啊!

說著說著,雷孟就趴倒在方向盤上痛哭失聲了,還說再不快點交到女朋友,以後等他飛黃騰達、變成知名的大導演後,漂亮女人們就只會要他的錢、要他的名、要演他的戲,就找不到單純只要他肉體的真愛了。

明明就很孤獨,可是孤獨也有孤獨的自得其樂。如果一件事情無法讓你自得其樂,肯定沒力持續下去。

賺錢是很快樂啊,有錢多多賺也很好啊,但如果只因為「做這件事情可以賺錢」就花大量的時間去做,忘了有時候要得到快樂並不見得跟賺錢相關,不就怪怪的嗎?

如果十年後我不介意的事,我今天又何必在乎?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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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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