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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汚吏,東西輝映,來!PK一下
2013/04/02 15:38:16瀏覽1884|回應12|推薦42
正當台北地檢署緊鑼密鼓,偵察雙子星弊案,賴小議員聲押獲准,check-in 土城賓館。萬里之外,北萊茵首府檢察處,也起訴了大批市府官員,包含市長共58人。

說來話不長,去年聖誕節,市屬企業IDR,宴請市府官員吃大餐,一人吃掉50歐。餐後又有伴手禮,一人一瓶葡萄酒,算算市價20歐。

唉呀呀!檢察官大人,您也太寒酸。50歐元算什麽?小帆船的基本套餐,沒酒沒水,就要180,逢年過節,還得往上翻。再說了,一瓶葡萄酒20歐,不比正瑪歌,只比百元起跳的小瑪歌,不能請客只能自喝。

此言差矣!檢察官說了,公務員收受贈品,不得超過15歐,法有明文,收20歐的葡萄酒,已經觸法。至於,單位間的工作餐飲必須〝適當〞,只能餐不能宴,50歐元一餐,已經超過〝適當〞的範圍。

就這樣,58名市府官員吃上官司,受賄罪名可免,倚公權謀私利的罪名難逃,收到的回繳,吃下去的賠錢。至於請客的IDR總經理,罪無可恕,馬上滾蛋走人。

事情演變如此,市長大為尷尬,不得不重新公布了一個萬萬不可作的清單,來規範市府各部門以及市屬企業分公司。其中一項,有點好笑:不得借公家的電鑽回家鑽私人的牆。

小條說完說大條,法國前總統薩科奇,被控收受非法政治獻金,正式立案,展開調查。

這其實是件舊案,薩科奇涉嫌在2007年競選總統時,接受歐蕾集團15萬歐元的非法政治獻金。當時,本案只能算是一件醜聞,因薩科奇當選總統享有豁免權,未能進一步調查。

2012年薩總統因耍帥過頭,競選連任失敗,失去了豁免保護傘。當年5月,檢察官下令,大舉搜索薩下台的住所及辦公室。到了年底,檢察官正式出票,找薩疑犯前來應訊。

本來嘛,事情過了5年,該串的早串了,該滅的早滅了。薩疑犯輕鬆以對,你疑自你疑,我帥照耍帥。不料,檢察官十分認真,契而不舍,找到當年歐蕾老板娘家的管家司機及佣人。

今年3月下旬,位於波多的總檢察院,開第二次偵案庭,庭中4名管家及佣人出面指證,2007年競選總統期間,薩疑犯多次出入歐蕾老板娘家。如此一來,薩疑犯早先宣稱只去過一次,成了謊言。

經過一陣交叉對質之後,檢察官宣布正式立案,醜聞正式變弊案,薩疑犯也正式成了薩嫌犯。
此事大出媒體預料,自由報標題說,波多法院上空,晴天霹靂乍響。巴黎人報則稱,發生了司法和政治大地震。

記者遍訪薩嫌不果,據說,他已飛往台北,找醫師開證明,對不起,我罹患了:重度憂鬱症、睡眠呼吸中止症、非典型帕金森氏症、口吃、大腦輕微萎縮。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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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745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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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J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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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李朝卿和多倫多市長Ford在痞的方面有拼
2013/04/04 01:21

按照維基的描述:

1. 安大略省(多倫多在加拿大這個省)的最高法院法官Hackland 在2012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判決多倫多市長Ford違反安大略的利益衝突市政法規Municipal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 (MCIA),市長職位必須空出,十四天內生效,但Hackland在判決中也說他拒絕對Ford往後出任公職加上任何懲罰。

2. 法律爭議沒有任何具體結論說,如果市長補選的話,Ford是否可以參加補選。  City Solicitor認定這個判決禁止Ford在2014年之前再出任公職(holding office),但十一月三十日法官澄清說他沒有禁止Ford參加補選。

3. Ford說他要上訴到底,十二月五日他得到一個這個判決的暫停實施命令(stay)。  2013年一月二十五日最高法院同意他的上訴(這是先前你引述的中央社新聞),民權律師Clayton Ruby(他代表多倫多市民Paul Magder開始這個訴訟)說他要打官司到加拿大最高法院。  安大略法院同時開會討論,拒絕了Ford的花費要求。  Ford說他打這個官司花了加幣116,000元,他要求市庫付這筆錢(全部或一部分)。

http://en.wikipedia.org/wiki/Rob_Ford

我覺得李朝卿和多倫多市長Ford在痞的方面有拼。  多倫多市長還在繼續打官司,不過他多拖一天他就做多倫多市長多一天。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4 02:23 回覆:
東西輝映。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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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路人兄
2013/04/03 11:51
謝謝您提供資料,由於我英文很差,只能粗略看過。別見笑。

您是說這位多倫多市長還得繼續打官司嗎?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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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上多倫多市長Rob Ford這種人,小馬哥大概又添一個無能罪名
2013/04/03 10:04

草山:

沒那麼簡單,這市長何許人也,丟官後又復職了。

=============

多倫多市長Rob Ford說他做市議員時沒有接受利益迴避的訓練,因此不知道甚麼是利益迴避,他說他只想要幫高中足球隊募款。  遇上這種人,小馬哥大概又添一個無能罪名。

不過他的事沒完。  高等法院似乎在一月二十五日只准許他繼續上訴(並在上訴期間繼續擔任市長),他的官隨時可以再丟一次。

http://www.canlii.org/en/on/onscdc/doc/2013/2013onsc263/2013onsc263.html

 


寄居者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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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提摩太前書6:8-10
2013/04/03 09:14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3 14:12 回覆:
好!不過貧自得易,富知足難。

草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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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060606:多倫多有更小兒科的,市長A公家信紙去替社區球隊募款,不囉嗦,丟官
2013/04/03 07:47
沒那麼簡單,這市長何許人也,丟官後又復職了。

《多倫多市長擺脫訟案 保住官職》2013年1月26日

(中央社記者張若霆多倫多25日專電)多倫多市長福特(Rob Ford)被控違反利益衝突法遭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處免職,上訴法庭今天推翻這項判決,福特上訴成功,保住官職。

上訴法庭由3位資深法官主審,他們一致認為,高等法院引用的法條有誤,因此先前判決不能成立。

福特2009年擔任市議員時曾用市議會信箋為他個人的「福特足球慈善基金會」向民眾及商人募款,共募得3150加元(約新台幣9萬7650元)。市議會知情後做成決議,要求福特退還所籌款項,但遭福特拒絕。

2010年,福特當選市長後,此案又被提出討論,但一直沒有結果。去年2月,市議會在表決福特是否應退還募款時,福特身為當事人,非但不迴避,反而發言並參與投票。

此事經市民向高等法院告發,高等法院法官哈克蘭德(Charles Hackland)去年11月判他違反利益衝突法,應予免職。福特立刻向上訴法庭提請上訴。

上訴法庭今天的裁決書指出,根據多倫多市政法,市議會在處理利益衝突時,只有對當事人進行申誡或停薪的權力。就福特一案而言,市議會無權要求他退還募款。

因此,高等法院依據多倫多市議會要求福特退款一案做成的裁決,在法條引用上有誤,不能成立。

法律專家指出,多倫多市政府利益衝突法本身即不完備,有了福特一案後,立法人員今後應亡羊補牢,避免再發生類似的利益衝突事件。

福特今天表示,他以謙卑的態度接受上訴法庭的裁決。他並誓言,在餘下的2年任期內,將努力完成當初的競選承諾,並於2014年競選連任。1020126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301260087-1.aspx


frank0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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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萊茵
2013/04/03 07:25

北萊茵還不夠小兒科

多倫多有更小兒科的,市長A公家信紙去替社區球隊募款,不囉嗦,丟官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3 14:08 回覆:
嬰兒科。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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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算貪汙,因為沒有錢或禮物進了私人口袋
2013/04/03 02:41

時季常:

去年底,(亞歷桑那州錢得樂市)本市市府警局預算,有多餘的大量公款沒花完,按理說這些錢都是公家的錢,市政府決定消耗掉預算,在沒有任何法令依據的情形之下,把這些錢按職位和薪資水準,發給警察當紅利。據了解,每個警察平均拿到五千八百多美元(確實金額待確定)。

他們以為沒有人知道,紙包不住火,還是有人知道,結果被一個候選人挖出來,一時市府震動。市經理私下準備辭職,以代市府委員們受過。但是,報紙完全不報導,這事情,沒有興起任何水波。

==============

這不算貪汙,因為沒有錢或禮物進了私人口袋。  這位候選人最多能指控Chandler, Arizona市政府沒有經過適當途徑給市府員工(警察)加了薪水紅利,但由你的說法,市政委員同意,那就沒有任何問題,更別說這是貪汙。

選民不滿請罷免市政委員。


灣 叔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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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
2013/04/02 23:38
來台灣敦請陳水扁當辯護律師!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3 14:08 回覆:
有錢賺,口吃馬上好。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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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貪污,沒事
2013/04/02 22:52

去年底,(亞歷桑那州錢得樂市)本市市府警局預算,有多餘的大量公款沒花完,按理說這些錢都是公家的錢,市政府決定消耗掉預算,在沒有任何法令依據的情形之下,把這些錢按職位和薪資水準,發給警察當紅利。據了解,每個警察平均拿到五千八百多美元(確實金額待確定)。

他們以為沒有人知道,紙包不住火,還是有人知道,結果被一個候選人挖出來,一時市府震動。市經理私下準備辭職,以代市府委員們受過。但是,報紙完全不報導,這事情,沒有興起任何水波。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3 14:07 回覆:
可能是市名錢得樂,取得好。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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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北市發生震度7以上地震 李鴻源:會造成毀滅性傷害
2013/04/02 19:22

http://www.nownews.com/2013/03/28/301-2919726.htm

國民黨立委蔡正元今(28)日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若台北市發生震度7以上的地震,台北市是不是就「掛了」?李鴻源說,不好這麼說,但會造成「毀滅性」、「非常大的傷害」,所以希望順利推展都更,提高防震層級。李鴻源也說,「恐懼地震比恐懼核四務實」。

李鴻源今日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我國都市更新發展之實務問題及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作業現況」進行報告。蔡正元下午質詢時提到,據說信義區有活動斷層,李鴻源表示,他知道有個松山斷層在101附近。

蔡正元問,假如李鴻源住的地方就在地震震央,發生像與昨天南投一樣的6.1級地震,「台北市會有多少房子倒掉?」李鴻源說,這個問題他不好說,但相信「會有很多房子倒掉」。

李鴻源說,上次南投集集地震發生時,他印象中台北市的震度是4級左右;台北市地下水水位很高,土壤液化的潛勢也很高。

蔡正元問,若台北發生7級地震會怎樣,是不是所有非鋼骨的建物就都「掛了」?李鴻源說,那就是「毀滅性」,雖然不好說都「掛了」,但「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李鴻源說,這也是內政部最近一直要思考「土地承載力」的原因,而都更也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希望社會各界集思廣益,讓都更順利推展下去。

李鴻源表示,都更有法律和執行力的問題需要改善,包含在執行的過程中要嚴謹且充分溝通、資訊透明、保障各方的權益等,公權力也要貫徹,政府應承擔該負擔的責任。


為了長照永續經營
請多多吸菸做公益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4-03 14:04 回覆:
有道理,核災未必有,地震遲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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