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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你準備好了嗎?
2012/12/21 19:19:48瀏覽4507|回應41|推薦40
2000年4月1日深夜,中國南京市郊玄武湖畔,4名來自蘇北的無業青年,乘著月黑風高之際,持刀潜入一幢別墅行竊。

這4個毛賊,年紀僅18-21歲,沒一個是職業慣竊,行竊手法十分粗劣,只一陣翻箱倒櫃,很快的驚醒了屋主人。

屋主人是51歲的普方,來自德國,是賓士汽車在南京附近投資的一家重車廠副總。

接下來的場景十分悲慘,在一片混亂中,腥風連連血雨不斷。也不知普方是好言相勸,還是厲聲斥責,反正在言語不通之下,4名青年將普方刺死刀下。接著,又將普方的妻子以及14歲的女兒12歲的兒子全部用刀殺死滅口。

慘案發生後,驚動了區內保安,急忙報警處理。10餘輛警車火速趕到,將4名兇手現場逮捕歸案。

警方一問訊,發現4名青年來自窮困的鄉下,既沒有受過完整教育,也從未有固定工作。他們沒有預謀要殺人,只是因沒錢而行竊,因失風而殺人。

第二天,消息傳開,舉國震驚。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最悲慘的涉外滅門血案。尤其,無辜被殘殺的一家人是來中國投資,對中國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外國商人。

這下還得了!南京地院決定速審速決,法官一看卷,案情清楚明白,不必囉嗦,大筆一揮,死刑。

正在此時,普方的年邁母親,從德國萬里迢迢來到南京。老太太自然是悲痛萬分,然而,在瞭解案情之後,她寫了一封信給南京地院,希望不要判4名兇手死刑,因為:處死他們,不會改變既成的現實。

當然,法律不能因被害者家屬的態度而改變。很快的,江蘇高院判決維持死刑原判,在速審速決速執行的原則下,4名兇手槍斃了事,乾淨俐落,結束此案。

案子雖決,事情沒完。旅居南京的百餘名德國人,痛惜同鄉的無辜慘死,又認為貧窮和無知,才是製造殺人兇手的主因,於是集資成立了〝普方協會〞。

〝普方協會〞,以紀念魂斷異鄉的普方一家人之名,募集捐款,用來資助無力上學的蘇北兒童,希望以教育消滅無知,進一步減少因無知而造成的殺戮。他們的口號是:教育,是獻給生命的禮物!

德國,是一個廢除死刑的國家,因為,它有够格廢死的國民。

台灣,如要廢除死刑,你準備好了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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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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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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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述
2012/12/22 02:49

另外jun老兄之前的留言,好像在暗指發現小偷而被殺的被害者的不對,

雖說保命為上是社會對遇到這種事的共識型的建議與結論

但用此來指責與嘲笑沒依結論來辦的人,這檔事就跟有靚女穿著很性感,半夜回家被強暴了

有人說誰叫妳要穿這麼性感?誰叫妳不早點回家,半夜才回?一樣

只是在被害者與其家屬傷口上灑鹽的行為而已…這樣子也太厚道、太有良心了…直讓人感佩到極點。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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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2012/12/22 02:42

那大家也看不出jun老兄的邏輯

看他文字的酸味與反話,研判應是支持廢死的,只是扭扭捏捏地講<----讓人看了覺得很彆

不過,廢死的主張不是說用關來代替死刑?結果jun又說是如飼料雞關久了會變神經病般,是不人道、有違人權的

那…該怎麼做呢?不能殺、不能關…是要跪求窮兇極惡不要再犯…跪著感化他

亦或者要學歐洲某國家一樣蓋豪華飯店型監獄,請他們勉為同意進去當大爺?

再不然只好修法…以後判刑改成看是判住在廢死人員家,由其管束監護多少年來代替好了…啊在jun兄家也行吧!我猜…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Archangel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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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邏輯不通
2012/12/22 02:07

用愛來感化犯罪行為人是幻想,沒有實證數據。

用錢來感化犯罪行為人也是幻想,沒有實證數據。

上帝讓人們有自由意志,每個人都能自由選擇自己的人生道路,

所以不要找藉口。

不要再講些沒有科學根據的假設,應該用人類做實驗來找出答案。

罪犯只為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實施犯罪行為,

如果這個自私的理由可以變成政治問題,

依照這個邏輯,全世界各國的犯罪行為人都是政治犯。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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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準不準備好的問題
2012/12/22 02:05
而是意識形態的問題. 綠腦人都認為就算人民再怎麼喜歡殺人, 政府都不該有權力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 翻譯成白話文, 就是政府不能殺人, 但是人民可以.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是非正義的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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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竊盜失手殺人滅口是邏輯?
2012/12/22 01:54

很多年前, 家中有小偷, 被家父晚歸闖到了扭送警局, 到警局小偷認罪是一個退伍老兵過年沒錢, 家父是一名黃浦老將, 立即情商警察撤回告訴, 第二天那位先生由他的同鄉陪同來家中道歉, 家母塞了些錢給他.

 

jun 我只能說你頭腦不清楚!!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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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
2012/12/22 00:03

所以我才說我完全看不懂法院的邏輯呀,他跟女老師是同校同事,闖空門,沒帶凶器,也沒前科,顯見只想當個小偷,然後回學校繼續當老師,卻失風被女老師撞見,這才慌張的想滅口,用鈍器殺了三十分鐘,是慘無人性,難道是要以後的小偷帶刀帶槍,一下子解決受害者,比較人道?在台灣要廢死,真是路迢迢呀!

至於後頭朝獄卒潑糞的事,我只想大家去看農場大量飼養的雞,打抗生素照日光燈,三十多天就可宰殺的那種,也都有神經病。


ST60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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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
2012/12/22 00:03

台灣一向以美國為榜樣馬首﹐美國都沒廢除死刑﹐台灣怎可能﹖天塌了有高個子美國佬頂著﹐台灣怕什麼﹖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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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述
2012/12/21 22:45

那個嫌犯在牢裡還大鬧監獄,不服管教,用糞便來噴人

用終身監禁來取代死刑嗎?

用終身監禁來感化牠嗎?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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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扯什麼?
2012/12/21 22:42

那個案子你也會知道殺了幾十分鐘喔?

法院會說他慘無人性的原因就在於此

在連續殺的幾十分鐘當中,只要他突然有一分覺醒,後悔…對方就有可能挽回一命

但兇手一直進行中…完全氓滅人性…直到完成殺人為止

讓被害者承受了幾十分鐘的被殺的痛苦…還不夠殘忍嗎?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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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的速度
2012/12/21 21:26

我一天前就預測了「死刑的速度」,但是我的天眼通,看不見廢死的速度。今天被槍斃的曾思儒,行竊同校女老師失風,因為沒殺過人,也只是缺錢想偷點東西,沒帶到刀,於是拿了各種觸手可及的鈍器,微波爐等,足足殺了幾十分鐘,"殘忍"虐殺女老師,被法院以慘無仁道,惡行重大被判死,這是我們台灣司法的程度,跟彼岸如出一轍,連簡單邏輯都推論的亂七八糟,哪裡能思辨廢死這麼高深的議題?

PS:我甚至認為這種判死,連教育社會的意義也闕如,好歹也該告訴天下的父母,教育子女,當一人獨居在外看到小偷,要先顧慮自己的安全,裝死裝瞎,萬一被小偷看見,要說錢財身外之物,出門在外誰無困難,要甚麼儘管自取,當我送的。台灣社會學會這了沒?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2-12-22 01:07 回覆:
就一個故事,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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