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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5 02:46:15瀏覽1185|回應2|推薦1 | |
清償老戰債之續篇 在寫完清償老戰債之後,產生一個疑問:最後這批七千萬歐元,到底付給誰了? 經過一陣調查發現,受償者是原馬克債券的持有人,名字、金額沒有透露。 果如此,台灣不是有一大堆舊馬克債券的持有者嗎? 再經過一陣調查,德國的威瑪共和在1921-1923年之間,用來償付戰債的是鈔票,自己印的舊馬克鈔票。 此舉造成舊馬克大幅貶值,到1924年,美國銀行家道威斯提出〝道威斯計劃〞,改由美國的銀行代表德國,發行債券,向私人投資者募集美金,用來償付戰債。咸信所謂清償最後一筆老戰債,就是付給這些債券的持有人。 台灣的舊馬克債券是日本在1923年強迫推銷的,從時間上看起來,應該是舊馬克鈔票,而不是債券。 再看威瑪共和,一路印鈔票解決問題,到1929年,一百億舊馬克買不到一個小麵包〔現值30-35歐分〕。 如此一來,台灣的六百億舊馬克鈔票,用六個小麵包就解決了。 再說,自己印自已的鈔票,來償付債務,再將自己的鈔票大幅貶值,這樣能叫清償嗎? 因此,清償老戰債,不過是個象徵意義,沒有實在的價值。 怪的是,現今世界,還有以霸主自居的國家,採用威瑪舊法: 大量印鈔票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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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