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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6 00:05:03瀏覽732|回應0|推薦1 | |
監委指政院違反聯國公約
主持陸配受歧視總體檢調查的監委李炳南表示,監院已經將陸配受歧視的調查結果函送行政院,要求行政院督促所屬確實檢討改進。他呼籲政府落實聯合國兩項公約,取消對陸配的各種歧視。 李炳南指出,我國已在去年公布施行聯合國兩項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此舉是我國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里程碑,同時也宣示台灣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同步。 這兩項公約明文禁止一切基於「原國籍」(national or social origin)而為的差別待遇,無分種族、膚色、性別、宗教、語言、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人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且應受法律平等保護,無所歧見。李炳南指出,但是台灣對大陸配偶的差別待遇,已明顯違反這兩項公約。 李炳南表示,對陸配的歧視是某種對大陸敵視心態的反射。他說,「但台灣不應再區分外配或陸配,而給予不同待遇,否則都違反兩公約精神。特別是『國家安全』這一塊,更不應強加於陸配身上由其背負此一原罪」。 李炳南在調查報告中寫道,「若將來飛彈真的打來,這些大陸配偶也一樣逃不掉;相反地,長期處於受歧視的環境,可能反而激起他們不平衡的心態,造成內部安全及內部人民相處的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wantdaily/0,5253,11052101x112010041300131,00.html 抗議移民署您一紙公文[在大陸驗DNA不能驗證使用,只有在台灣驗DNA移民署才會受理,移民署是否有權限拒絕大陸開出的公證書?] 害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光是驗DNA在大陸花費人民幣2600元在台灣又要花費台幣25000 元。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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